談判是壹個漢字,拼音是tán pàn n,談判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談判是指所有的協商、談判、磋商、磋商等。除了那些在正式場合,可以視為談判。狹義的談判僅指正式場合的談判。
正式談判過程分為六個階段:
1.導入階段:主要是通過介紹讓談判的參與者互相認識,互相熟悉,從而營造出有利於談判的良好氛圍。
2.概述階段:談判雙方簡要表明自己的基本想法、意圖和目的,以便被對方理解。
3.明確階段:根據前壹階段談判各方所表達的意見,特別是存在分歧或疑問的地方,談判各方此時會進壹步明確各自的利益、立場和觀點。
4.對抗階段:談判各方的目的都是為了獲得各自需要的利益,自然會有矛盾,矛盾的激化會導致對立狀態的出現。這時,談判各方相互對抗,相互爭論,緊張談判,討價還價,逐步確定妥協的範圍。
5.妥協階段:對抗的結束是尋求妥協的時刻。妥協階段是各方互相讓步,尋求壹致,達成妥協。
6.協議階段:在這個階段,談判雙方經過對抗和妥協,求同存異或求同存異,基本或在壹定程度上達到各自的目的,於是做出決定,簽署協議,握手言和,談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