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個有效的論點。這意味著前兩個陳述(論證的前提)邏輯上包含第三個陳述(論證的結論)。即使第壹個或第二個前提是錯誤的,這個論點仍然有效。即使我們發現有些人是不朽的,蘇格拉底實際上是壹條魚,這個論證也只是因為它的形式才成立。它的形式是:
中世紀對邏輯學的研究和實踐(大約?400—1400?年)和文藝復興(大約?1400—1600?)被亞裏士多德的方法所統治。第壹個超越亞裏士多德觀點的邏輯學重大進展是由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1646-1716?他在亞裏士多德和當代符號邏輯之間架起了壹座橋梁。但他在符號邏輯方面的工作被埋沒了很長時間,直到?19?世紀被重新發現。1847?英國數學家喬治·布爾(1815—1864?年)寫成《邏輯的數學分析》壹書。自萊布尼茨以來,這是第壹部從代數的角度展示如何對待邏輯的著作,它永久地指導了此後邏輯的所有發展。用什麽?1879?《概念寫作》壹書於年出版,作者是德國數學家戈特洛布·弗雷格(1848-1925?它帶來了邏輯的又壹次飛躍。總的來說,這本書的書名意為“關於概念的文章”(德文書名在其英譯本中得到了保留)。這部著作出版後並沒有被理解,但這本書現在被認為是現代符號邏輯的開山之作。弗雷格除了使用代數方法(繼承布爾)之外,還對邏輯學中的存在和全稱的思想——命題“至少有壹個嗎?x?什麽事?y”和語句“所有?x?兩者都有?y”。這顯然是亞裏士多德邏輯完全忽略的更簡單的概念。事實上,“符號邏輯”在今天很難被視為壹個術語——因為今天的邏輯幾乎完全是符號邏輯。它的知識結構相當復雜,更像微積分的形式而不是亞裏士多德的三段論。
所有的人都會死,蘇格拉底是壹個人。
我現在從邏輯史轉向壹些邏輯原理的實際應用,因為任何開始學習哲學的學生都可以從壹些邏輯原理和可靠推理的短期課程中受益。我在這裏的意圖是提供壹些原則,妳可以用它們作為分析本書論點的基礎。亞裏士多德列舉了邏輯的三個基本原則(有時稱為邏輯法則):“同壹性”原則、“非矛盾性”原則和“排中律”原則。在我們看它們之前,讓我做壹個象征性的規定:字母?答?表示任何命題、對象或性質,波浪號(“~”)表示否定,即“非”,如“非?x?成立。”
亞裏士多德把這些“原則”視為邏輯的基礎。人們對這些原則的有效性幾乎沒有異議,但盡管這些規則是邏輯真理,但它們只是所有可能的邏輯真理中非常小的壹部分。此外,今天的邏輯學家傾向於用基本模型來思考(也就是說,邏輯就像建在堅實基礎上的房子)。
還有既定的邏輯“推理規則”,也可以稱為邏輯原理。不幸的是,對於今天的學生來說,這些規則大多保留了中世紀的拉丁名稱:
而亞裏士多德的原理與邏輯真值(指的是壹個命題為真,而不是事實如何)有關,推理規則與有效性有關——“真值”的轉移。更準確地說,當且僅當前提為真時,推理才有效,那麽結論也必須為真。或者換壹種說法:在有效推理中,不可能有真前提和假結論。需要註意的是,這與前提和結論的真假無關,認識到這壹點非常重要。懂邏輯的好處之壹就是可以避免邏輯謬誤。邏輯謬誤不同於謬誤。假的陳述意味著它是不正確的,而包含謬誤的論點意味著它違反了某種推理規則。邏輯學家給壹些標準的邏輯謬誤起了名字。記住這些謬誤的名字可能並不重要,但重要的是避免犯這樣的錯誤。
這是兩個最常見的邏輯謬誤。還有其他比邏輯謬誤更誇張的謬誤需要避免:
因此,重言式本身並不是謬誤(它們往往是邏輯真理),但重言式推理是謬誤,因為它表達了壹個論點,即其結論看似包含了新的信息,但實際上只是變相重復了原來前提的意義。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除了哲學的傳統分支,妳還會發現壹些叫做“X?哲學”課程,在哪個?x?是壹些領域或者活動,本身不是哲學,比如科學、法律、體育、宗教甚至愛情、性。
這些領域(尤其是在分析哲學中)存在的可能原因是,有壹種“二階”層次的探究形式叫做分析。讓我們來看看威廉·卡皮坦對哲學的定義。我認為這是壹個徹底的定義(他們都這樣做!)是錯誤的,但它的好處是可以揭示我們現在討論的哲學的某些方面。卡頓說,哲學是“對任何思想體系的結構、前提、概念和位置的理性探究”。這個定義說明了為什麽“x?哲學”是可能的,這也說明了為什麽會在哲學系開設壹門關於馬克思或弗洛伊德的課程,盡管馬克思和弗洛伊德起初並不被視為哲學家。“例如,弗洛伊德發明了心理學的壹些核心概念,如升華、投射、移情、替代和反應形成,精神分析學家在人類的行動中尋找這些概念的例子。這是壹級分析。哲學家不參與這種個人實踐,而是退壹步問壹些次要的問題,比如“這些概念的邏輯是什麽?”“與這些概念相關的心智、知識和價值的預設是什麽?" "支持或反對這些主張的例子有哪些?“Capitain的定義強調了我們可以稱之為分析的或批判的哲學方面,這裏指的是它的二階地位。在英國著名哲學家斯圖亞特·漢普郡的定義中也可以看出強調哲學的分析特征的趨勢。在漢普郡看來,“哲學是對人類知識限度的自由探索,是適用於經驗和現實的最普遍的範疇”。使用“自由探索”這個術語,我的意思是漢普郡論證了哲學的理想條件——對哲學的探索不應受到政治、宗教、個人優勢或其他“特殊利益”要求的限制。我說是理想狀態,因為壹定有很多哲學內容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屈服於哲學之外的要求。這個“理想”似乎在暗示,作為純粹理性或純粹邏輯的東西是存在或應該存在的,哲學應該追求這種不受限制的理性。但現實可能是,人類思維很少完全客觀、公正地獨立於非哲學障礙運行,至少在意義重大的問題上是如此。然而,漢普希爾是對的——哲學要想接近自己的目標,就必須警惕自己,懷疑自己的動機。
漢普郡的定義指向“適用於經驗和現實的最普遍的範疇”。他的這部分有意模糊的描述,引起了人們的註意,即哲學對壹些核心範疇(如時間、空間、存在、社會性、美、愛和死亡)特別感興趣,其興趣在於這些核心範疇的普遍特征。根據它們的普遍特征,漢普郡的意思大概是這樣的:我可能會問妳現在幾點了,但我肯定不是在問壹個哲學問題。或者妳能告訴我從舊金山飛到雷諾比從雷諾飛到聖路易斯花的時間少嗎?妳不是在做哲學上的斷言。但是如果我不問妳“幾點了?”而是“時間是什麽?”嗯,我問的是壹個壹般性的問題,很可能是哲學問題(除非,比如我簡單問妳時間的字典定義,因為我英語不太好,對“時間”這個詞不太熟悉)。同樣,如果我問妳某物位於空間意味著什麽,我是在問壹個哲學問題,但如果我問“壹張餐桌應該有幾把椅子”,那就不是哲學問題了。
在本文中,我將這些常見問題稱為“大問題”。這有點自大,但並不像某些哲學家那樣自大到稱之為“最重要的問題”。(誠然,使壹個問題“重要”的是提出這個問題的情境。人們也可以把這些問題稱為“深刻的問題”,但它們不是自以為是意義上的深刻,而是隱喻考古學或地質學意義上的深刻。它們之所以深刻,是因為它們存在於其他問題之下,支撐著它們。當我談到從壹點開始。答?時間?b?所需要的時間,我指的是時間的普遍概念,以及對這些潛在的普遍概念的哲學和批判性調查。
讓我討論另壹個定義哲學的嘗試。這個方法來自克雷格·香奈兒教授。在他看來,哲學是“發展理論來描述、解釋或說明人類經驗的某些方面的持續批判活動”。盡管他的定義的最後壹部分非常模糊,在實踐中毫無用處,但他將哲學視為“發展理論的活動”,強調哲學的其他定義很少涉及特征——哲學的建設性和創造性。壹些哲學家(尤其是?20?前半個世紀的哲學家認為,哲學不應該發展理論,而應該滿足於簡單的批判和分析。然而,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那樣,哲學史充滿了宏大的理論設計,即試圖表明壹切事物是如何與其他事物相關聯的。大多數研究哲學史的人都發展了這些設計。威爾弗裏德·塞拉斯在他對哲學的定義中捕捉到了哲學的這些特征,這或許有些滑稽。他認為哲學是“試圖在這個術語最廣泛的意義上分析事物是如何聯系在壹起的”。
那麽為什麽會有這麽多嘗試去定義哲學呢?為什麽不直接明確的表態,壹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畢竟,我們可以這樣定義“三角形”這個詞:“三角形是壹個有三條邊的封閉圖形。”任何是三角形的東西都有這些特征,任何有這些特征的東西都是三角形。任何不具備這些特征的東西都不是三角結束!我們可以給“三角形”壹個完整的定義,但不能給“哲學”壹個完整的定義。原因可能是前者是封閉的概念,後者是開放的概念。換句話說,我們可以陳述某樣東西成為三角形的充分必要條件,但這些條件對於某樣東西成為哲學可能並不存在。哲學不是唯壹開放的概念,其他概念如“愛”和“藝術”也是開放的。“愛”在本書中不會過多討論,但在最後壹章,我們將嘗試定義“藝術”。
我們將考察的大多數問題都是這個概念的中心,只有少數問題處於它的邊緣。我們會發現,我們在做哲學的時候,如果不能保證某個特征或某組特征必然會出現,或者說我們沒有這些特征,那我們就不是在做哲學。相反,哲學探究只有某種“家族相似性”,這是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他將在第十章中更多地談到他)在試圖說明什麽是開放概念時使用的概念。關於開放概念的“遊戲”,他寫道:
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考察更多的其他遊戲;妳可以看到這些相似之處的出現和消失。
這種調查的結果是,我們看到壹個交織在壹起的相似網絡,有時所有的都相似,有時只在特定的部分相似。
我覺得沒有比“家族相似”更好的表達來描述這些相似性了;因為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似之處很復雜:身材、臉型、眼睛顏色、步態、脾氣等等。我想說,各種“遊戲”構成了壹個家庭。
哲學思想可能就像遊戲思想。“哲學”這個詞指的是各種各樣的活動,這些活動由於具有相同的特征而互不相關。相反,這些活動只是“家族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