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漫畫和漫畫小說的實際區別是什麽呢?這些術語是可以互換的,還是都有識別特征?
漫畫書當然可以被認為是以連續的藝術作品為特色的期刊,定期出版。美國漫畫最早的例子可以追溯到1920年代,當時有《馬特》、《傑夫》、《喬·帕魯卡》等報紙被收集轉載。到1930年代,漫畫開始以原創材料為特色,並很快成為新興超級英雄類型的首選媒體,類似於我們今天在書架上看到的問題。
1964年,壹位名叫理查德·凱爾(Richard Kyle)的漫畫迷在壹篇關於漫畫媒體未來的文章中,為壹本漫畫雜誌或自行出版的漫畫雜誌使用了圖形故事和圖形小說這兩個術語。凱爾和另壹位粉絲比爾·斯派塞(Bill spicer)後來出版了壹份粉絲雜誌,名為《圖形故事雜誌》(Graphic Story Magazine),可能是為了使媒體現代化,並可能為其提供更高水平的可信度。ABC的蝙蝠俠在1966上電視出道可能比較難。影片采用了DC人物的粗鄙,渲染未來幾十年的少年漫畫。
漫畫小說這個詞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只是偶爾使用,在1971,DC漫畫宣布暗戀的險惡之屋#2及其39頁的故事為“哥特恐怖漫畫小說”。1976年,藝術家理查德·科本的《血星》是壹部幻想漫畫,有104頁。根據柯南的創造者羅伯特·E·霍華德的作品,他宣稱自己是壹部漫畫小說。漫畫傳奇人物威爾·艾斯納在1978年創作的作品《與上帝的契約》也是如此。篇幅和術語有明顯的相關性,越長的作品越來越被貼上圖文小說的標簽。
1980年代初期,漫威漫畫開始出版壹系列漫畫小說,如《驚奇隊長之死》。這些漫畫比普通漫畫更大,價格也更高,為4.95美元。這些標題代表了漫畫包裝越來越趨向於更精致的包裝。在《1983》和他的11頁作品《Lightrunner》中,亞特蘭大藝術家羅德·威格姆(Rod Whigham)的介紹中,科幻和神秘書店的老板馬克·史蒂芬斯預見性地描述了“圖片小說”這個詞:“圖片小說就像壹本漫畫書,但要長得多,”他說。“版式大壹點,壹般都是裝幀,故事有明確的結局。”
漫畫《甲殼蟲樂隊貝利》的創作者莫特·沃克也接受了這個詞。他在1984出版了兩本以問題陸軍士兵為主角的漫畫小說。這些書,朋友和太多士官是全新的連續藝術故事,不是再版。受歐洲漫畫小說的啟發,沃克聲稱海外漫畫讀者比國內讀者受到的羞辱更少。他說:“比如上班的上班族,在火車上看圖文小說也不尷尬。”
由於漫畫小說的歷史比壹期漫畫更著名,這個短語在1980年代開始流行,當時DC出版了《守望者》和《黑暗騎士歸來》的商業平裝本。《守望者》的作者艾倫·摩爾(Alan moore)後來觀察到,這本漫畫小說在營銷部門變得流行起來。“就密度、結構、大小、規模和主題的嚴肅性而言,妳可以稱《苔蘚》為小說,也可以稱之為守望者的小說,”他說。“問題是‘漫畫小說’只是‘昂貴的漫畫書’的意思,所以妳會得到DC漫畫或者漫威漫畫這樣的人,因為漫畫小說受到了壹定的關註,到了第六期他們什麽都會堅持。他們最近碰巧在閃亮的封面下出版了壹本毫無價值的胡說八道,並稱之為女性浩克漫畫小說,妳知道嗎?”
在這段漫長的歷史中,我們也許會發現漫畫和漫畫小說的真正區別。壹般來說,漫畫書是期刊。它們以經濟的格式定期出版,並且書頁被裝訂在壹起。通常情況下,漫畫不能作為壹個完整的敘事獨立存在。它是基於它所面臨的問題。
另壹方面,漫畫小說往往比普通漫畫的22頁長得多,講述壹個基本獨立的故事。根據《骨》的創作者傑夫·史密斯的說法,這部漫畫小說有開頭、中間和結尾,沒有漫畫的短暫特性和靜態角色。包裝通常更堅固,具有實際裝訂和更好的紙張或彩色復制質量。因為它是在收集漫畫系列的連續旁白——守夜人與黑暗騎士的回歸最初是作為壹個單獨的問題出售的——或者說是在講述壹個原創的故事,所以它提供了壹些終結性。雖然人們可能會期待比漫畫更多的主題或敘事探索,但正如摩爾所說,它可能仍然是毫無價值的廢話。
因為這種主觀性,很難說《黑暗騎士歸來》不是漫畫,雖然把《霍華德鴨》第壹期稱為漫畫小說可能有點牽強。最好保留標題,以提供更豐富的講故事體驗和清晰的結論。或者我們可以同意摩爾的觀點,他認為差別很小。“‘漫畫’這個詞也適用於我,”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