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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錫良《古代漢語》“詞義分析舉例”的編纂。論文!

第12、1078頁借用例6:借用“內”為“那”,讀nà。?「HT」

按:187頁註[6]對於“離關,不關王侯在內”(史記·陳涉起義)作註:“離:同‘拒’,抗,堵。Nei (nà):原字‘納’,收而放之。”既然“內”字是“那”的原字,怎麽會呢?

假借“娜”?王力《同源字典》收錄“尼娜”,說明“尼娜”是壹組同源詞,意義不同。

有延伸關系。

第二,措辭不當?

第1頁和第88頁解釋“暫時”:在表示時間範疇方面,古今意義相關,但具體範圍發生了轉移。漢代以前,“臨時”的意思是突然、突然。.....大概在許慎那裏,“臨時”這個詞的意思已經

開始轉移後,又突然改為“很快”,這是中世紀“臨時”壹詞的通常含義。……

中世紀以後,“暫時”的含義發生了新的轉移,即現在的“暫時”含義。“暫時”不僅與“突然”、“突然”有明顯區別,而且與“短期”也有區別。“暫時”是指將來,比如“暫時出去,將來回來”,而“短期”只是指時間短,不包括將來做的意思。?

出版社:除了郭本,還有主編王力先生這樣區分“暫時”和“短期”的含義。王力書中常用詞(12)的第874個字是“暫時”,詞義(3)是“短時間”。他引用書證後說:“註:現代漢語中的臨時詞就是由此發展而來的,但意思並不完全相同。現代所謂的‘暫時’,就是暫時會這樣,但以後不會這樣。古代所謂的‘暫時’,就是時間很短,和未來沒有可比性。比如今天的“暫停”,意思是以後繼續;古人說‘停頓’是指短暫的停止,並不是指以後繼續。”商務印書館常用的《古代漢語詞典》中特意加了壹個“[註]”,提醒人們“暫”的古今區別。但郭選錄《三國誌·華佗傳》,其中華佗向曹操請假:“得家書,欲暫還之。”教材第251頁註[6]正確地將“臨時”註為“暫時”。這就產生了壹個矛盾:《文選》的註釋與《通論》的解釋不壹致。是選集註釋了,還是通論錯了?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看“暫時”是否意味著“與未來相比”。?

從這個語境來看,華佗的請假壹定意味著“將來歸曹操”,否則,病重的曹操絕不會給他放假;後來華佗“辭其妻病到家,計乞期”,“太祖累寫,遣至郡中”,以至於“太祖大怒,使人去檢”,“送許獄”。這些都說明《文選》的註釋是正確的,《通論》的解釋應該是錯誤的。換句話說,“暫時”的現代漢語意思見於《三國誌》。這個例子也說明了中國歷史研究的艱巨性。?

2.我在296頁解釋了“九套圍城如公交,子與墨子九距”,把“九套”翻譯成“九次”,“九距”翻譯成“九次”。" ?

據:此譯法大概是方便解釋古今漢語動量表達的差異,但最好在“九次”後的括號裏加上“多次”,以免把代表虛數的“九”誤認為實數。?

3.第297頁:“判斷句中的‘是’叫做判斷詞(也叫系詞)。它連接主謂,也有助於表達判斷。”?

按“是”連接主謂,那麽“是”本身的句子成分是什麽?還是不作為句子成分?根據20世紀50年代的“暫定制度”,“是”和其後的名詞(或名詞短語)構成判斷合成謂語,“是”是謂語的壹部分;根據20世紀80年代中學教學語法體系的總結,“北京是中國的首都”,“北京”是主語,“是”是謂語,“北京是我們國家的首都”這樣,在分析《北京是我們國家的首都》時,用古代漢語的句法分析模式來分析現代漢語的句子,就出現了古今漢語語法混用的表述。(郭錫良先生的來信表明,教材采用了王力先生的語法體系。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也說明了建立古代漢語教學語法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4.第311-312頁:“古漢語中的‘在’字是量詞,壹般指兩次。在唐代,“在”可以指“第二次”。?

答:這個表達有兩個問題。第壹個問題是“在”是壹個詞還是兩個詞,還是壹個詞有兩個功能(“量詞”:數詞和量詞)。從“once-in-a-while a-while a-while”和“once-in-a-while a-while a-while a-while”三個並列使用的例子來看,詞匯意義(兩者都翻譯成現代漢語)和句法功能(兩者都是狀語)沒有區別。如果考慮到它只修飾動詞,不修飾名詞,也可以稱為“特殊數詞”。王力先生主編的《此俗字(二)》第109條:“註:古人用壹般數詞表示壹次至十次的動作量,如“卯足了勁”、“三思而後行”、“六出祁山”、“九出中原”等。但王把“在”的詞性定義為副詞,我們是不贊成的,因為狀語不是副詞的“專利”,把數詞放在動詞前面作狀語表示動量是文言文語法的套路。?

第二個問題是,“在”不是直到唐朝才有“第二次”的用法,而是在唐朝之前嗎?還有,從“壹口噴出,然後下降,三口排出”的例子來看,“壹”、“另壹個”、“三”的顯示是以基數的形式表示序數的內容,表示“第壹(第二、第三)次”。《古代漢語常用詞詞典》(商務印書館)把“在”解釋為“第二次”,書證是“集齊……三番四次,三次不可饒恕”。“第壹、第二宗罪可以原諒,第三宗罪不可原諒。)?

5.第333頁:所謂固化格式之後,還可以再取壹個對象。比如所謂故國非樹。(孟子·惠亮·王霞)這所謂戰勝朝廷。(戰國策齊策)?

按:“所謂”是定語,“失國者”“敗朝廷”是中心詞。”所謂“等於說”。兩個例子都是判斷句。“所謂本原”是名詞短語“非謂項……”的主語,“所謂戰勝朝廷”是名詞短語“本”的謂語。?

第6頁,334頁:古漢語中的“所以”不能解釋為現代漢語中的“所以”。(教材用“所以要遠離惡,親近義”作為例子。)甚至如上面所說“妳不問這個問題而問順關,所以不對”,其中“那個地方”

“易”不能理解為“所以”,而應理解為“我不回答的理由。”?

根據:上面引用的第壹個命題只適用於“所”和“表用”的用法,不適用於“表致使”的用法。“這麽錯”屬於“表因”,翻譯成“我不因為這個回答妳”或者“我不因為這個回答妳”就好了。因為“所以”是連詞,但來源於短語“因為這個”;作為壹個詞,它的語素也是“因為這個”;事實上,在單詞和短語之間劃出明確的界限並不容易。再往前,“因為這個”=“所以”=“所以”(with = cause,so = this)。所以,“這麽錯”不壹定要理解為“我不回答的理由”。至於加主語“我”,只能放在“所以”前面,不能放在“所以”後面。那是文言文的“所以”和白話文的“所以”在句法功能上的區別,而不是詞匯意義上的區別。現代漢語中,“所以”的位置在主語之前或之後是靈活的,“所以我不答”也可以說是“所以我不答”。“如此錯誤”反映了“如此”在發展過程中的過渡狀態。?

7.第886頁:例1到例5是對皇帝“死”的委婉說法。?

據:例1為“為降龍”(《孟子·萬章》),例2為“山既降,長安何以托趙”(《戰國政策·觸龍說·昭皇後》),例1的“”為堯之名,例2省略主語為昭皇後。雖然新版《辭源》“皇帝”之下有“(2)尊前代皇帝”、“3)指三皇五帝”,但在當代中國人的心目中,“皇帝”指的是始於秦始皇的封建王朝的君主。把這個評註裏的“致皇帝”改成“致皇帝(“天子”)和皇後”更準確。?

8.Page 1086:其實唐朝的人並不是完全按照193或者206的韻腳寫詩的。?

按:就在這句話之前,說“北宋陳彭年編的《廣韻》,在《切韻》的基礎上細分為206韻”。那麽,如何做到“唐代人根據《北宋206韻》寫詩”?這是求語句簡潔,而忽略了壹件事。雖然《唐雲-天寶版》兩書之壹(不全卷)增加到了204或205韻,但教材中並未涉及唐雲,解釋起來相當麻煩。這句話應該改成“唐人沒有完全按照193韻寫詩,宋人也沒有完全按照206韻寫詩”;在“當時有‘分’的規定”這句話的後面,“當時”的含義不明,應該明確指出是“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