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為了使表達簡潔明快,節奏和諧或達到其他修辭目的,將音節較多的詞語進行簡化或濃縮,形成音節較少的修辭方式。
在《修辭學發凡》的第三類積極修辭,即“論詞修辭”中,陳望道給出了這樣的定義:“壹種簡短的語言,叫做節;把語言和文字濃縮起來,叫做縮略。縮寫是壹種方便的音形手段,意義沒有增減。”從實例和分析來看,《修辭學發凡》中提到的縮略語(其中“節”)包括簡稱和數字概括。
【例題】按照縮短的方式,可以分為兩類:
(1)短節:刪節單詞形式,使其簡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音節的詞稱為“縮寫”,短語的壹個音節稱為“縮寫”。
例1:切實做好九年計劃工作
例2:目前海歸是學術界的壹支活躍力量。
在例1中,“普九”是短語“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縮寫,由八個音節縮短為兩個,說起來簡單流暢。例2中,“海歸”是“歸國留學生”的縮寫,“學術圈”是“學術圈”壹詞的縮寫。這句話中的兩個例子分別由8個音節和3個音節縮短為2個音節,簡潔明快。
如果在語言使用上壹味追求形式的簡潔,可能會造成歧義甚至誤解。比如“無鉛汽油”就不能簡稱為“無油”。
(2)縮音:將兩個音節合二為壹,即用壹個輔音或音節表達兩個單音節詞的意思。
《出埃及記》3:再說了,浪費口舌,妳就直說吧。
《出埃及記》4:坐著不動都出汗,何況在野外做體力活。
例3中“要”是“不要”的輔音(口語中通常說是,但《漢語詞典》中“要”的註音是báo),例4中“小”是“需要”的輔音。這兩個例子都是把兩個音節濃縮成壹個音節,突出了方言或口語色彩。
【辨析1】縮略語和藏語詞。會減少音節,不同的是:
藏語詞省略了壹部分熟悉的詞(前半部分、後半部分或中間部分),只用剩下的來表達思想感情。省略部分和其余部分的語音形式完整,如“站著”表示“三十”;縮寫是減少或只保留單詞各部分的個別音節,壹般不保留各部分的完整性。比如“普九”只保留了“普及”和“九年義務教育”的第壹個音節。
【辨析2】收縮與分離。參見“分離”。
【辨析3】縮寫與簡化。參見“縮寫”。
【辨析4】緊縮與緊縮。都是減少單詞中音節數量的方法,區別在於:
縮略所指的修辭現象範圍比縮略大。除了縮略,縮略還包括藏語單詞、數字等修辭現象。有些作品不收縮或分節收縮,如楊春林、劉帆主編的《中國修辭藝術詞典》。
【辨析5】縮寫和省略號。參見“省略”。
【辨析6】縮略語和輔音詞。不同的是:
緊縮中的縮音是有意將兩個音合二為壹,形成壹個具有修辭效果的合成詞或音節;復合詞作為壹種詞匯現象,如“不要”,已經成立,沒有特別的修辭色彩。如果短詞成為常規詞,就不再被視為修辭手段,比如“博士生導師”、“滄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