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詞義:
乞丐(拼音:gài)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詞。最早見於甲骨文。本義是乞討,引申為請求,也指以乞討為生的人。
繁體中文字符:吆,部首:I,拼音:gà i。
筆畫:4、結構:單壹結構,五行:木
端到端分解:下B,組件分解:乞丐?變體:吆吆吆
擴展數據
筆畫順序:
單詞組合的解釋:
1,乞丐[liú gài]?
也叫“流”。流浪乞丐。
2.乞丐的話?
倫理學中的壹種論證方式,它把要證明的結論包含在前提中,這樣只要承認前提,人們就不能不接受它的結論。
3.強迫乞丐?
見“羌咋”。
4.乞丐營?
呼籲資助。
5.乞丐?
濟南的壹個和尚,不知道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