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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簡明教程-第五章除法

概念的劃分是基於對象的某些屬性,將每個類屬概念的外延劃分為若幹個概念,以明確其外延的邏輯方法。

劃分由三個要素組成:父項、子項和劃分依據。

被劃分的概念稱為父項,被劃分的概念稱為子項,用於劃分的屬性稱為基礎。

1,除法和連續除法

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用到除法,比如把手機分為智能手機和非智能手機,把智能手機分為安卓手機、蘋果手機和微軟手機。

2、二分法

二分法是壹種特殊的劃分方法。它以壹個物體是否具有某種屬性為依據,將壹個類屬概念分為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例如,材料分為“金屬材料”和“非金屬材料”。

註意二分法和二元論是不同的。二元論就是“非黑即白”,非黑即白。二分法分為:黑與不黑。“不黑”的負面概念,不代表是白的,可能是紅的黃的。否定概念只能說明它不具有某種屬性,而不能說明它具有相反的屬性。

1,劃分必須相稱。

通過除法得到的每個子項的外延之和必須等於父項的外延,不能多也不能少。

不完全除法:子元素的擴展之和小於父元素的擴展。

額外的子代:子代的擴展總和大於父代的擴展。

2.每個劃分的基礎必須相同。

混淆依據:指在同壹語境下,劃分依據不壹致。

例如,中國人分為勤勞、懶惰和勇敢。勤勞和懶惰是根據勞動積極與否來劃分的,勇敢是根據勇氣來劃分的。劃分的依據不壹致,這個劃分是錯誤的。

3、所劃分的分項應該是互斥的

所劃分的子項之間不能有包含關系和交叉關系。

比如把書桌分為書桌、木質書桌、五金書桌。書桌與木桌、五金桌有交叉關系,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