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人認為電的現象是陰陽激發而產生的,《說文解字》說“電,陰陽激發光彩,從雨到神”。“詞匯”有“雷從背後,電從應用。陰陽歸薄而成雷,施泄而成電。”《論衡》(約公元壹世紀,即東漢)壹書中有關於靜電的記載。琥珀或玳瑁被摩擦時,可以吸引光線和小物體,也描述了絲綢被摩擦發電的現象。但是,古代中國對電了解不多。
大約在公元前600年,希臘哲學家泰勒斯(公元前640-546年)知道琥珀的摩擦會吸引絨毛或鋸屑,這就是所謂的靜電。英語中的電在古希臘語中是“琥珀”的意思。希臘語中的靜電是(elektron)
現代探索
18世紀,西方開始探索電的各種現象。美國科學家本傑明·富蘭克林(1706 ~ 1790)認為電是壹種失重的流體,存在於壹切物體中。當壹個物體獲得比正常情況下更多的電時,稱為帶正電;如果少於正常量,則稱為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到負電流的過程。這個理論不完全正確,但是保留了正電荷和負電荷的名稱。這個時期的“電”概念是壹個物質命題。
富蘭克林做了許多實驗,第壹次提出了電流的概念。1752年,在壹次風箏實驗中,他用金屬線把壹只帶鑰匙的風箏放在雲端,被雨水打濕的金屬線在手指和鑰匙之間的空中引出閃電,證明了空中的閃電和地面的電是壹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