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是過去的壹種極刑,雖然現在我們看起來斬首是 壹種不人道的處刑方法,但實際上,縱觀古代淩遲、五馬分屍等極刑,斬首已經是其中相對“人道”的死刑了,畢竟被壹刀斬下頭顱之後,人通常就立即死亡,也沒有什麽痛苦。
不過,很多人肯定都會感到奇怪,為什麽古代犯人被斬首時,總是這麽聽話,乖乖跪著“等死”呢?難道不會做“最後的反抗”,再掙紮求生壹下嗎?
斬首是古代的壹種死刑,也是相當早出現的壹種刑罰,早在夏朝之時就已經成為“五刑”之壹。
在影視劇中,我們能看到的“斬首”,通常是犯人被押赴刑場之後,監斬官擡頭看看時辰,說壹句“時辰已到,立即行刑”。
然後就丟下壹塊令牌,如果這時候被處斬的是壹個反派角色,那麽必定是劊子手手起刀落,將犯人的人頭砍下,圍觀群眾還會發出壹片“大快人心”的喝彩之聲;而如果此時要被處決的是正面角色甚至是主角,那麽隨之而來的必定是壹聲“刀下留人”,最終必定是好人得救,壞人受到懲罰。
不過,實際上在古代斬首並不是這麽簡單的,在歷朝歷代的不斷完善之中,斬首已經形成了壹套完善的流程,既要防止有人“劫法場”,也要保障行刑的過程“規範”,有警示百姓的意義。
以清朝為例,在清朝時,斬首通常有9道程序,全部執行完畢之後,才算行刑結束。斬首的第壹步,就是劊子手磨刀。當劊子手接到朝廷的通知之後,就會提前開始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壹步就是磨刀。
說是磨刀,其實清朝劊子手行刑使用的是雙手劍,這種兵器比壹般的劍寬大,劈砍時力度很大,可以壹劍斬落犯人的首級,幹脆利落。
磨刀,就是要將這把雙手劍磨得越快越好,刀越快,行刑的過程就越幹脆,這樣既能夠減輕犯人的痛苦,也能夠降低對劊子手的“心理傷害”,畢竟如果壹刀沒砍下來,還得補刀的話,這個過程也挺“痛苦”的。
斬首的第二步和第三步是提刑和宣判,這兩步基本上連貫進行的。
因為自唐代以來,朝廷對於死囚大多都是采取“秋後問斬”的方式,因此,壹些犯人在行刑前可能已經在牢裏關了相當長壹段時間,在行刑前就需要將他們從死囚牢中提出來,再過壹次堂,並當眾宣布對犯人的處決。
這個時候,犯人已經沒有申訴的權利了,再次過堂也就是起到壹個“通知”的作用。
第四步就是遊街。在宣判結束後,犯人就會被關進囚車之中,在城內的主要街道上“遊街示眾”,這壹步主要是為了警示其他老百姓不要犯罪,以免落得同樣的下場。
遊街之後,犯人就會被押赴刑場等待行刑。
在刑場之上,就要進行第六步,那就是驗明正身。 這主要是為了防止殺錯人,或者也可能是為了防止囚犯被“掉包”等其他行為。
在驗明正身之後,囚犯基本上就只能“等死”了。這個時候,監斬官、劊子手都要提前到達刑場等待,等到行刑的時刻——通常是午時三刻——監斬官壹聲令下,劊子手就準備行刑了。
斬首的第八步就是行刑。通常而言,行刑時都有兩個劊子手在場,其中壹名是負責行刑的主刀,另外壹名則是“助手”,主刀高舉雙手劍,而助手則要揪住犯人的辮子,確保其脖子伸直,監斬官壹聲令下之後,主刀手起刀落,斬下犯人的頭顱。
最後壹步,就是劊子手報告行刑結束,而後如果犯人有家屬,那麽就由家屬收屍並帶走下葬,如果沒有,那麽朝廷也會負責將屍體掩埋,行刑過程就此結束。
雖然斬首已經是古代極刑中看起來最為“簡單”的壹個了,但實際上斬首同樣是壹個“技術活”,因為雖然人的脖子是身體上較為細的部分,但由於脊椎的存在,要幹凈利落將壹個人的頭砍下來並不是這麽容易的事。
如果不是膽大心細、孔武有力、技術熟練的劊子手,基本上不可能壹刀就將犯人的頭顱斬下,古籍上有記載,曾經有個劊子手連砍了17刀,才將犯人的頭顱斬下,足以見得其實斬首就是壹項技術活。
而且,根據壹些野史雜記的記載,古代犯人中也有壹些“奇人異士”,要斬下他們的頭顱,更是需要壹定技術。
例如,在清朝宗室成員愛新覺羅·昭梿所著的《嘯亭雜錄》中就記載了這樣壹個故事,說清朝初年,有壹名叫作阿裏瑪的武將,因為在城中橫行不法、作惡多端,被順治皇帝判處了斬首的極刑。
阿裏瑪可能是壹個真的有點本事的人,他在被押赴菜市口行刑的路上,經過宣武門時,阿裏瑪突然用腳勾住了城門的甕洞,令囚車不能繼續向前,並且還說,自己雖然就要死了,但他是滿人,不能被漢人看見自己受刑,劊子手只能在這個城門裏行刑。
由於囚車無法向前,負責將阿裏瑪押赴刑場的武官巴圖魯又念在大家都是滿人的份上就同意了他的要求,於是就決定在城門裏行刑。
可奇怪的是,劊子手壹刀砍下去,卻發現阿裏瑪的脖子像鐵壹樣堅硬,根本砍不動。正在眾人奇怪之時,阿裏瑪說,要先用刀割斷他的脖筋再砍頭,劊子手在照辦之後,果然順利壹刀砍下了阿裏瑪的頭顱。
此事聽起來十分離奇,但我們也很難說,也許這世界上就是有這樣的“巧合”存在,但不管怎麽說,阿裏瑪的頭還是順利被砍下來了。
而在清代鹹豐年間,還有壹個聽起來更為殘忍的行刑事件。據說,壹次清軍在福建沿海地區逮捕了數十名海盜,根據律令,這些海盜都被判處了斬首之刑。
可在行刑時,不知道什麽原因——有人猜測是因為這些海盜會“功夫”,許多海盜的頭都不能被壹刀斬落,有的甚至連砍數刀都砍不下來。
於是,劊子手就找來木匠用的大鋸,兩個人對拉著鋸斷犯人的脖子,死囚們嚎叫不止,場面十分殘忍可怖。
當然也會有不少人“好奇”,如果遇上劊子手技術良好,壹刀斬落了死囚的頭顱,那麽死囚當時是什麽感覺呢?這壹般人都不可能知道,只能通過想象來推測。
例如,《聊齋誌異》就曾提到,如果用快刀砍下人的頭顱,人的頭顱在離開身體之後還能說話。
這顯然只是壹種臆想,畢竟人發聲依靠的聲帶,光靠頭顱肯定是沒法說話的。
不過也有史籍記載,明末抗清英雄瞿式耜在被清廷殺害後,家屬收屍時看到他的眼睛還睜著,以為他擔心兒子,就對他的頭說,公子平安無恙,可瞿式耜的眼睛仍然睜著,家屬又說焦璉也平安無恙,此時他的眼皮才合攏。
有人認為,這是瞿式耜靈魂未泯,即使沒了腦袋還在惦記著朝廷大事。但我們現在也無法證實當時瞿式耜到底是怎麽想的,或者是他的大腦是怎麽活動的了。
不過,這種想法也許跟法國壹些醫生的想法有異曲同工之妙。曾經有兩個法國醫生認為人的頸部雖然斷了,但是“腦氣”還沒有立即消亡,可能會有微弱的知覺。
沒多久,壹個醫生犯了罪,被判處斬首,兩人約定,如果人頭落地之後,另壹人捧著他的臉叫他的名字,他有知覺的話,就睜開眼睛看看。
受刑之後,那名醫生捧著犯罪醫生的頭顱喊他的名字,果然,犯罪的醫生睜開眼睛看了他壹眼,隨後就閉上了,再喊第二聲時,頭顱就不再有反應,這也許說明,人在被砍頭的極短時間內,還能有壹點微弱的知覺。
但這也已經無從考證了。我們也許能夠猜測壹二的是另外壹個同樣令人“好奇”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麽犯人在被斬首時,總是自覺下跪,而不反抗呢?
按理說,人在臨死之前可能都會爆發出極大的求生欲,可為什麽古代犯人在行刑之前通常都是跪著的,甚至都不再進行掙紮呢?
總結下來,大概有三大原因,第壹點就是“跪”本來就是壹種強制的要求,這體現的是皇權的至高無上和犯人對於朝廷的敬畏。
在古代,觸犯刑律等於觸犯皇權,為了顯示出皇權的至高無上,犯人在行刑前就會被要求跪下。而古人或者說是古代犯人也不會有我們這種平等思想,他們多數覺得跪皇權是“理所應當”的,當然也不會覺得下跪有什麽不妥。
即使犯人不想跪,也會被強行要求跪下,否則就是對皇權的藐視。例如建安七子之壹的嵇康,雖有文人風骨,在臨死之前還演奏了壹曲《廣陵散》,但劊子手依舊強迫他跪下之後才行刑。
再例如,即使是要求進行變法的戊戌六君子之壹的譚嗣同,在臨死之前念完了“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最後也是跪下受刑的,這壹跪,跪的正是皇權天威。
當然,也有人認為,讓犯人跪著,本身就是為了讓他對自己的罪行進行“贖罪”,也算是行刑時的壹種額外處罰。
第二點原因就比較實際了,那就是犯人跪著受刑有利於劊子手行刑。前面已經說過,斬首本來就是壹件技術活,要做到手起刀落、幹凈利落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不能壹刀將人頭斬落,其實受苦的還是犯人,因此,犯人受刑的姿勢就很重要。
如果犯人站著受刑,那麽劊子手不好找著力點,可能很難壹刀將人頭斬落,萬壹要多斬幾刀,那場面就不太好看了。
而且,如果犯人長得比較高,那麽劊子手砍頭就更不方便了,到時候萬壹出現劊子手砍不到頭的情況就很尷尬,所以,在斬首時都會要求犯人跪著。
還有人覺得,如果站著受刑,那麽囚犯的血四處飛濺,可能會噴到圍觀群眾的身上,場面就會十分混亂,而跪著的話,就更好控制血濺的範圍,也不容易造成混亂。
第三點原因就是真的等到秋後問斬時,犯人也沒有什麽力氣和精神“求生”了,在行刑臺上基本上是任人擺布,讓幹什麽就幹什麽。
壹方面,古代牢獄中的條件本來就十分艱苦,犯人們不但得生活在暗無天日的牢房之中,每天的飯食也十分粗陋,基本上也只能保證他們有口氣活到處決那天。
而且,古代牢獄之中動用私刑的手段也很普遍,犯人不但吃不好、睡不好,還得受刑,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壹段時間,到了秋後處斬的時候,犯人也沒有什麽力氣再折騰了。
另外壹方面,死刑犯們通常在精神上也飽受折磨,因為在監獄當中等死的過程十分難熬,加上古代監獄可不會講什麽“人道主義”,他們只要讓犯人乖乖聽話就可以了,這樣壹來,多數犯人都已經在牢中被折磨的精神渙散,更加不會想著去“反抗”。
雖然在處決前,會有壹頓“斷頭飯”,但這也並不能挽救什麽,長期受到折磨的人,並不會因為這點葷腥而突然有力氣反抗,因此,他們大多數都只能在刑場上“任人宰割”。
此外,多數犯人雖然有膽量犯罪,但在真正面對自己的死亡的時候,都是十分懦弱甚至是害怕的,到了真的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的時候,他們滿心都是對死亡的恐懼,也無心反抗,甚至於有的人可能就是害怕得站不住,也不用等行刑官強迫,自己就先跪倒了。
也許正是基於這三個原因,古代犯人多會跪著等待行刑而不進行反抗,相較之下,現在我國雖然還保留死刑,但多是註射死刑,在行刑之前也充分保障了犯人的權利,可以說是非常“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