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加分項如下:
特殊考生: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大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
4、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考生,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增加10分投檔。
普通考生:
報考普通類及單列類(?選考外語)招生計劃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回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往屆民族語言類招生計劃中前述11個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檔。
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新疆高考加分項需要提交的資料:
1、烈士子女
具有批準權限的烈士評定(?批準)機關的批復文件或《烈士光榮證》等烈士證明書,戶籍所在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2、服役期間
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立功受獎證書》、退役軍人證件和戶籍所在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須提交退役士兵證件和戶籍所在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
省委統戰部僑務部門出具的《新疆省歸僑僑眷證明信》;臺灣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信和相應的戶籍證明。
5、少數民族考生
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