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為祈福求吉。
有漢壹代,先是武帝定制,以新年的第壹個望日──正月十五燃燈祭太乙天神,後是明帝詔令天下寺廟於是日大張燈火表佛,故元宵觀燈本有敬神敬佛祈求福祉的本意。唐初道家又宣傳,上元天官生日在正月十五,是夜須燃燈祭祀,以迎天官下凡賜福世人。千家萬戶願望的是全家福,男人再封建再專制,也不忍妻子女兒沒有福享,所以往往舉家出門張燈看燈,自然含有“保駕”以策女眷“安全”的成人。
二是為祛病延年。
明清時,北方城鄉的元宵節慶中,有壹種叫做“走百病”的風俗,又稱“散百病”。參與者多是女子,相約了出遊觀燈,謂能祛除病疫,益壽延年,請看康熙朝《大興縣誌》:“元宵……民間擊太平鼓,走百索,婦女結伴遊行過津橋,曰『走百病』。”
江南的“走橋”等同於北方的“走百病”。清人顧祿的《清嘉錄》中有載:“元夕,婦女相率宵行,以卻疾病。必歷三橋而不止,謂‘走橋’。”“上元,婦女走歷三橋,謂可免百病。”三是婦女在元宵節負有求子的重任。身為壹家之長的男人們,最擔心的是香火為繼,無不企盼早有後嗣子孫滿堂,故而破例在這天大開綠燈。
南方的閩廣地區謂女子元宵觀燈有繁衍子孫的神力,蓋因“燈”與“丁”諧音,“丁”者,男子之謂也,為生男的吉兆。故而尚未生育與未生男孩的婦女,元宵節觀燈尤為踴躍,而且專看有生子好口彩的燈籠,諸如貴子麒麟燈、送子娘娘燈、五子登科燈、觀音送子燈、多子石榴燈……
北方則有元宵摸釘求子的風俗,明人劉侗《帝京景物略》:“元夜女子至各城門,手暗觸釘,謂有生男子之祥,曰‘摸釘兒’。”《清朝野史大觀》中也有類似記載:“京城元夜,婦女連袂而出,踏月天街,必至正陽門下摸釘乃回,意在求子。”
臺灣年輕婦女正月十五晚上參拜“註生娘娘”,求生兒子,還要提著燈籠從燈下走過,謂這年可得生男兒。
女祖宗壹年中難得外出,皆有愛美之心的緣故吧,都是盛妝美飾,著意打扮,使月下燈前看起來格外的婀娜多姿,美色可餐!有宋人周密的《武林舊事》為證:“元夕,婦人皆戴珠翠、鬧蛾、玉梅、雪柳、菩提葉、燈球、銷金合、項帕,衣都尚白,蓋月下所宜也。”更有膽大的女子,趁著壹年壹度難得“解放”的元宵觀燈良機,物色郎君私定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