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魯地處黃淮平原東部,泰山之陽,祖籍東夷,農耕文化和禮制傳統發展較早。大汶口文化和海岱龍山文化的考古成果令人信服地證實了這壹點。商部落起源於東夷,在盤庚遷都殷之前,商朝已在此建都四十余年。西周建立後,周公父子受封建制,成為周朝控制東方的頭號重鎮和姬姓貴族推行“周禮”的典範國家。魯國剛被封的時候,因為有周公,在各大諸侯國中有著特別優越的地位。曾被贈予全套朱宗布歷史、文物、禮器,後被特許祭祀周公。魯國的宗法貴族也把遵守周公的“遺訓”作為自己的義務和榮譽,所以直到春秋時期,魯國還以完整保存《周禮》而聞名。
歷史學家壹直說,春秋時期的社會動蕩導致了“禮樂不正”。事實上,如果著眼於孔子的主要學術特征,春秋時期無疑是西周禮制的“重述”時期(包括改造和突破),而嚴肅的禮學和後世儒學所倡導的理想的“李周”形式也是在這壹時期逐漸發展成熟的。“李周”從廣義上講涵蓋了傳統文化的方方面面,但從狹義上講主要是姬姓宗法制的禮制,並不能完全囊括各諸侯國特有的傳統禮制和民俗。《左傳》相公十年晉人贊“諸侯宋,魯故觀禮”,意思是說的“李因”和魯村的“李周”都是典型。而與魯為鄰的小國如齊國,以及大州,都保存了大量的“義禮”,這與魯宗法貴族的專屬“李周”還是有很大區別的。事實上,即使在魯及其首都,“李周”、“李逸”和“李因”的共存也並未消逝。潞城有“周舍”和“濠舍”,濠舍是專門向土著殷遺民致敬的地方。前幾年在曲阜魯古城發掘了兩組墓葬,葬式、葬俗、葬式差異很大。其中,A墓屬於土著墓葬,從西周初年壹直延續到春秋晚期。其突出特點是狗殉的盛行,隨葬陶器的規則組合,蘆葦、豆類等繞足器的流行,制作的精美;B組墓屬於周人墓,有的下到戰國初期,再也見不到壹只殉狗。和他們壹起陪葬的陶器比較簡陋,組合淩亂,根本沒有筆和豆子。兩組墓葬的差異如此之大,以至於人們對“李周”有了新的認識。看來古書對“移風易俗”的欣喜是相當有限的,即使真的發生了。
“李周”與民間風俗習慣的區別不僅包括階級對立的內容,還包括鄉村與蠻荒的區別。所謂“禮數不周,樂崩”,主要是指周王室東移後,上層貴族社會禮儀制度的混亂多變,對民間禮俗未必有太大影響。據我們考察,孔子早年接受了“李因”的遺產。他是殷王室的後裔,但從小生活在山東,接觸最多的是東夷的風俗。他十有八九“決心學習”。因為家境貧寒,他曾經當過倉庫官和牧民。其實他是通過“官學”的方式學習的。起初,他不可能學習貴族禮儀制度。《論語·巴蜀》記載“子入太廟問萬物”,被當時的人譏笑為“鄒人之子”不懂“禮”,說明他當時對“周禮”不甚了解。《左傳》記載十七年,譚子正對魯時,講了壹個很長的故事,講的是孔子沒聽說過的“名鳥官”的古代傳說。他真正了解和研究東夷古史就是從那時開始的,27歲。相比之下,當少昊上升,鳳凰鳥在正確的位置。36歲時“聞韶於齊,不知三月肉味”(《蜀二》),表明他已開始有意識地尋找古代文化遺產。他永遠忘不了東夷文化。晚年有了“居九夷”(子涵)的想法,他說“如果做不到,可以乘叉浮在海上”(公冶長)。
孔子自稱“三十而立”。魯昭公二十四年,也就是他34歲的時候,孟諾大夫去世,臨終立下遺囑,讓他的兩個兒子(即南宮敬叔和孟)繼聖人之後,學習“成大事者”之禮(見《左傳》)。這說明孔子此時已經因為辦私塾而聲名大噪,其貴族後代的身份也得到了魯貴族的認可。《史記·孔子世家》說,他後來在南宮敬叔的陪同下,到東周都城洛陽“求禮”,遇到了歷史學家老子。恐怕也是在這個時候,孔子才得以系統地接觸周官古籍,全面地評述《周禮》。後來隨著私學的擴大,他在整理和教授詩、書、禮、樂等經典的同時,不斷豐富自己的理論體系,最終以壹個古典王觀文化的傳承者、傳播者和集大成者的成就,成為魯的“老人”和儒學的開創者。
孔子的學術重點是禮儀,壹般是“講過去”的形式,但基本精神還是“改革”。他強調“殷出於”,“周出於”,三代禮制都是相互關聯的,所以“隨周者”(《論語》為政)仍會有變化。這個觀點可以說是古禮學的壹大發明,也是他將“李因”傳為“李周”的綱領。他還說,“我可以說李霞,但我不需要它。”尹會說話,而宋卻不識相。"(《巴蜀》)這就相當於承認了各國的禮制都有自己的傳承體系。因此,孔子所標榜的“李周”實際上是他認為合理適用於春秋時期的理想禮制形式,絕不是《周公》中禮制的原型。否則,他就不會被稱為“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