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宋書》《 南齊書》《 梁書》《 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 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 金史》《元史》《明史》。
2、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 的總稱,是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統的史書,故又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約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壹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壹,或者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3、史書指古籍中專門記載歷史的書,在四庫分類之中就是史部。早期的史書都是以編年史的形式存在,晉朝太康年間汲冢出土的《竹書紀年》也是編年體。東漢末年,荀悅撰成《漢紀》,開創了編年體的斷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