挹齋
唐代中期,經“安史之亂”後,唐王朝由興轉衰。當時藩鎮割據,國家四分五裂,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十分尖銳,政治鬥爭已發展到直接的軍事對抗,結果兵禍連接,幹戈不息。民不聊生,百業雕疲,民間怨恨叢生。唐王朝在這種艱難的狀況中苦苦掙紮,以求中興。陸贄正是適應這種歷史的需要踏上了政治舞臺。作為陸贄的同裏人,筆者不揣淺陋謹以陸贄的家世與生平、治國思想、著述與遺跡等三方面對這位鄉先賢——唐代政治家予以簡介,文中如有謬誤之處,敬請讀者不吝賜正。
壹、家世與生平
陸氏之先,為戰國齊宣王少子通(字季達),受封於平原般縣(今山東樂陵縣西南)陸鄉為侯,後以地為氏,成為華夏陸氏之得姓始祖。陸通四傳至陸賈(五世)仕漢高祖,奉命出使南粵,以言辭善辯說服了南粵王(趙陀),南粵歸順漢朝。歸朝,拜大中大夫,著《新語》12篇。陸賈子陸烈(六世),字伯元,西漢初為吳令,有善政;後遷豫章(今屬江西省)都尉,病卒於任上。吳郡人民思其惠政,派專使迎其棺柩歸葬於吳郡之許疁胥屏亭。陸烈之子孫遂世代為吳郡(今江蘇蘇州市)人。舊時《百家姓》的陸姓郡望是“平原”,系表明得姓之初是居住在平原。自秦漢晉唐以來,陸氏族昌於吳郡。傳至十七世陸閎,字子春,仕東漢為穎川(今河南禹縣)太守,後任尚書,陸閎傳至陸瓘(二十五世),仕晉為中書侍郎。陸瓘傳至陸齊望(三十八世),唐玄宗開元十八年(730)進士,官秘書監,後被封為潤國公。陸齊望生子八:依次是泌、?、澗、淮、灞、浐、渭、灃。陸齊望於唐玄宗開元年間由吳郡吳縣徙居嘉興縣,其子孫遂入籍嘉興。其故宅在嘉興府治前西南寶花倉址(這壹故宅自唐以來歷代俱存,毀於現代日軍侵華的炮火;其遺址在今市區斜東街原橡膠廠內)。齊望之五子陸灞(三十九世),仕唐為吏部郎中,仍居嘉興。陸灞之子陸偘(四十世),任溧陽(今江蘇溧陽)令,陸偘之子陸贄(四十壹世),出生於嘉興故宅。陸贄為宣公支始祖,據金蓉鏡纂《重修秀水縣誌稿·氏族世系·陸氏》雲:“自陸候受氏至宣公(陸贄)凡四十壹世。自五季(五代十國時期)以還,宣公子孫遍布大江南北。其在浙東者,以山陰(今紹興市境)二十九支為最盛。在浙西者,以秀州(今嘉興市境)十二支為尤著。”所以,自唐宋以來,浙江全省的陸氏幾乎都是陸贄之後裔,其中著名人物宋代有陸佃、陸遊、明代有陸炳、陸光祖,清代有陸隴其、陸奎勛,近現代有陸誌鴻、陸維釗等,均為陸贄之傑出子孫;但也有極少數不肖子孫,如北洋政府時期簽訂喪權辱國“二十壹條”的漢奸賣國賊陸宗輿。
陸贄(754—805):字敬輿。雖出生於江南望族,但其出生時家門已衰落,父陸偘雖官溧陽令,但英年病逝。贄受母親教育成長。唐代宗大歷六年,贄年方十八歲就高中進士,又應博學鴻詞得高第,初授華州鄭縣(今河南淅川縣東南)縣尉,遷渭南縣(今陜西渭南縣北)令。唐德宗即位,贄由監察禦史召為翰林學士。當時藩鎮跋扈,朝政紊亂,叛軍陷長安,軍閥朱沘僭稱皇帝。贄隨唐德宗避難於奉天(今陜西乾縣),轉為考功郎中。李懷光叛亂,又扈從德宗避往梁州(今陜西南鄭縣),轉諫議大夫。收復長安後,轉任中書舍人。贄任翰林學士後,即參贊機要,起草詔書,甚得朝廷倚重,號稱“內相”。貞元七年(791),拜兵部侍郎,知貢舉,余職皆解。貞元八年(792),德宗拜贄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宰相)。當時戶部侍郎、判度支裴延齡奸宄用事,朝臣不服,但德宗卻倚為心腹。贄上疏陳言裴延齡罪過,德宗不以理采,並逐漸疏遠陸贄。裴延齡反而讒言陸贄,德宗於貞元十年(794)罷陸贄知政事,降為太子賓客。貞元十壹年(795)春,又被貶為忠州(今四川忠縣)別駕。唐順宗即位後,下詔征還,詔未至而陸贄已卒,時年五十二歲。謚曰宣,後世尊稱陸宣公。
二、治國思想
陸贄是唐代賢相之壹。他的學識才幹和品德風範,深得當時和後世稱譽。唐代權德輿認為足可比之為漢代的賈誼。宋代蘇軾認為陸贄“才本王佐,學為帝師”,文辯智術同於漢代的張良,“使德宗盡用其言,則貞觀可得而復”,惜其“仕不遇時”。清代乾隆皇帝下江南時均遣人祭奠其墓並賦詩憑吊。近現代則評其為“唐代大政治家”,列入古代“十大名相”之中。
其治國思想有以下幾方面:
第壹,人君立國,以民為本。
陸贄忠於唐王朝,基於當時的形勢,進壹步闡發了“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的儒家思想,強調“立國之本,在乎得眾”。“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他反復強調人心的作用,重視人民群眾的力量。他認為人君要“得人心”,“在於審查群情,若群情之所甚欲者,陛下先行之。所甚惡者,陛下先去之。欲惡與天下同者而天下不歸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夫理亂之本,系於人心,況乎當變故動搖之時,在危急向背之際,人之所歸則植,人之所去則傾,陛下安可不審查群情,同其欲惡,使億兆同趣,以靖邦家乎!”當然在封建社會,代表地主階級的皇帝與農民階級的利益是根本不同的,二者不可能達到統壹和調和。只能是在不損害地主階級根本利益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協調和農民階級的關系,“掃求利之法,務息人之術”。這樣,統治者就能爭取更多的“人心”。所以,在貞元八年(792)河南、河北、江、淮、荊、襄、陳、許四十余州發生大水災時,他勸德宗“速降德音,深示憂憫,分道命使,明敕吊災,寬息征徭,省察冤濫;”以爭取“人心” 。
第二、主張“均節賦稅”、“養人資國”以發展社會經濟
陸贄為了發展社會經濟,曾六次上疏《均節賦稅恤百姓》,系統地闡述了他的經濟思想。他認為“建官立國,所以養人也,賦人取財,所以資國也,故立國而不先養人,國固不立矣。” “夫國家之制賦稅也,必先導以厚生之業,而後取其什壹焉。其所取也,量人之力,任土之宜,非力之出則不征,非土之所有則不貢。”他反對朝廷對農民進行敲骨吸髓式的剝削,認為“當今之要,在於厚人而薄財,損上以益下。下茍利矣,上必安焉,則少損者招大益也。人既厚矣,財必贍焉,則暫薄者所以成永厚也。”為此,他提出壹系列的改良措施:限止土地兼並,實行輕徭薄賦,節約國家開支。這些措施總的原則是“安富恤貧”,是在地主階級和農民之間的矛盾中尋找平衡。壹方面體現了陸贄維護地主階級根本利益的政治主張;另壹方面體現了他對廣大貧苦農民的極大同情。這些措施在當時是有進步意義的,對緩和階級矛盾、調整生產關系、解決經濟危機等方面起了壹定的作用。
第三、主張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壹。
“安史之亂”後,出現了藩鎮割據局面。到德宗時地方割據有增無減,“假王者四,僭帝號者二,其他顧瞻懷貳,不可悉數。”節度使的權力不斷擴大,有的已經世襲;“官爵、甲兵、租賦、刑守,皆自專之”;“雖稱藩臣,實非王臣”。唐王朝要維持其統治,去掉藩鎮已成為當務之急。為此,陸贄鄭重提出“立國之權,在審輕重,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故治天下者著身使臂、臂使指,大小適稱而不悖。”他建議德宗采用強幹弱枝之術,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地方勢力,居重以馭輕,才能保持國家的統壹和安定。並提出“修偏廢之權以靖人,復倒持之權以固權”的方針,加強關中實力以鞏固皇權,逐步削弱藩鎮割據勢力,以便最後剪除“兇逆”。終德宗壹朝,解決了“四鎮之亂”和“淮西叛亂”,在壹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割據勢力。
第四、整頓吏治,反貪倡廉。
唐代中朝以後,“權臣用臣,其余除授,類多徇情”,有的“壹月數遷”,有的“積年不轉”,吏治十分混亂。陸贄任宰相後,為了整肅吏治,將吏部內外官員分為三部分,每年置選,計闕集人。這樣壹來,選司之弊端改掉不少,天下稱之。當時他與賈耽、戶邁、趙憬***同輔政,凡是上報的文件皆互相推諉,誰都不置可否。於是采用以前的辦法,輔臣輪流執政,秉筆快策,每十天輪換壹次,有事由秉筆者處理。既解決了輔臣間聞人浮於事、相互推諉的問題,輔臣的責權更加分明。陸贄認為任用官吏,必須堅持“求才貴廣,考課貴精”的原則。“求才貴廣”,就是要廣泛地選拔人才,使人“各舉所知”,不僅宰相可以推選官吏,臺省長官也可以薦舉賢能,“唯廣求才之路,使賢者各以匯征,啟至公之門,令職司皆得自達”,“非但人得薦士,亦許自舉其才。”“考課貴精”就是要“按名責實”,依據壹定的標準進行考核。為了獎懲分明,升降得當,在“考課”的基礎上,他提出了“核才取吏”的“三術”:“壹曰拔擢以旌其異能;二曰黜罷以糾其失職;三曰序進以謹其守常。”這樣使有才幹的人得到重作,使庸碌無能與屍位素餐的人受到貶斥,保證吏治清明。
陸贄提倡反貪倡廉,唐貞元九年(793)二月某日,德宗與陸贄交談時說:“卿清慎太過,諸道饋贈,壹皆拒絕,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類,受也無妨。”陸贄地對德宗“鞭靴之類”的觀點,認為“監臨受賄,盈尺有利。”壹語道破了“監臨”者在公務中接受“饋贈,哪怕只是壹尺布,也是受賄的實質。得出“鞭靴不已,必及金玉”的論斷。陸贄的結論是“接受“鞭靴”之類的賄道“涓流不絕”,必然釀成賄禍泛濫的“溪壑成災”。他強調在上者要帶頭自律,不能只禁“士吏之微”,而自己反可通行“受亦無妨”。陸贄反貪倡廉的率說,對今日反腐敗鬥爭仍有借鑒意義。
三、著述與遺跡
(壹)陸贄著述簡介
陸贄學識淵博,其文章雖沿用駢體,卻壹掃六朝以來的浮靡之風,而切重於實用。其文筆,晶瑩如山泉,澎湃如海濤,切中時弊,富有現實意義,以後世影響很大,以致使得蘇軾終身效法,曾國藩也取法於他。據歷代書目記載,陸贄著述有以下幾種。《徐岱奉天記》1卷,是書為《新唐書·藝文誌》著錄,內容記敘唐德宗西狩事。
《玄宗編遺錄》2卷,是書為《宋史·藝文誌》著錄,內容敘唐玄宗(李隆基)之軼事遺聞。
《制話集》10卷、《奏草》6卷、《奏議》6卷,此三書為《新唐書·藝文誌》和《郡齋讀書誌》所著錄。其內容極為廣泛,涉及到中唐社會的財政、經濟、軍事及藩鎮割據與回紇、吐蕃的關系等方面。所論切中時弊,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宋代司馬光撰《資治通鍳》采用陸贄奏議有三十九篇之多。後世刊行的各種版本,均從此三書輯選註:例如[宋]婺州刊本《郎曄註陸宣公奏議》15卷,元至大四年(1311)嘉興路儒學刊本《陸宣公集》22卷,明天順元年(1457)延公祥刊本《重刊陸宣公奏議》22卷,萬歷九年(1581)徐必達校刊本《陸宣公奏議》22卷,清康熙間張伯行刊本《陸宣公文集》、雍正元年(1823)年羹堯刊本《唐陸宣公集》、清同治八年(1869)左宗棠增刊本《陸宣公文集》、光緒間陸心源“十萬卷樓叢書”本《經進新註唐宣公奏議》20卷,商務書館民國24年(1935)版(周養初選註)《陸贄文》、大東書局24年版(沈卓然重編)《陸宣公全集》、中華書局25年(1936)“四部備要”本《唐陸宣公集》22卷《增輯》2卷([清]耆英增輯)、國學整理社25年版《陸宣公全集》、兩間書屋33年(1944)版(王丹岑選註)《陸宣公經世文編》;解放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陸宣公集》。
《備舉文言》20卷,是書內容分450余門,大類六帖而文辭過之。
《遣使錄》1卷,是書為《新唐書·藝文誌》、《宋史·藝文誌》所著錄。
《古今集驗方》15卷,是書系陸贄被貶忠州別駕時,在忠州所輯,後裔陸遊作跋刊行。
(二)陸贄遺跡
1、宣公墓
據明吳壹鵬撰《陸宣公年譜》雲:“宣公卒於忠州(今四川忠縣),葬忠州屏風山玉虛觀側。”據此,忠州之宣公墓為陸贄遺體安葬處,是真墓。
舊時蘇州齊門外欣字圩有陸宣公墓,墓園宏大,占地48畝,有石人石馬。此為衣冠墓。
舊時嘉興城東36裏之新豐鎮,有陸宣公墓。墓前有橋,俗呼陸贄墳橋,此也是衣冠墓。
2、宣公祠
忠州宣公祠:祠在四川忠州城南之長江岸邊,系南宋理宗紹定年間(1228—1233)忠州知州王俅建造,此祠毀於明末。清初,知州武烈、張照先後重修。清道光元年(1821)刺史李紹祖與酉陽知州陸光宗、宜賓知縣陸成本捐資修整祠墓。
蘇州宣公祠:祠在蘇州齊門外欣字圩宣公墓側,祠制宏大。明嘉靖初年,吳壹鵬曾塑宣公像於祠旁的塔院中,後漸圮。清乾隆十六年(1715),詔江蘇巡撫王師重撰神道碑立石並修復祠墓。
無錫惠山宣公祠:祠座落於惠山鎮直街,始建於宋朝散大夫陸元珍,毀於民國二十六年(1937)日寇之炮火。抗戰勝利後,民國三十五年(1946),無錫陸氏合族公推陸雨生主持籌建修復事宜,當年夏開工,次年春峻工。合族子孫舉行春祭典禮,並接受湯恩伯書贈之“帝師祠”匾額。
杭州西湖宣公祠:祠在白堤孤山之南,原系明朝中書舍人洪澄的別墅,後屬陸炳。陸炳自謂系出宣公,於明嘉靖年間改別墅為祠祀宣公。此詞規模宏敞,臺榭之盛為當時杭州之冠。清乾隆帝南巡時,曾三次派大臣致祭,並曾四次禦題孤山祠詩,今抄錄壹首於下:
題孤山祠 乾隆十六年
策馬孤山腳,崇祠陸氏傳。
去留關治亂,事業付雲煙。
房相希前躅,蘇公表舊編。
德宗事苛察,胡獨昧知賢。
嘉興宣公祠:祠於南宋建炎三年(1129),由知州程俱始建於州學中,毀於南宋末年。明嘉靖十七年(1538),通判張本結改建於府城報忠坊之楊柳灣,明清以來多次拓建。至清乾隆時祠制宏敞,占地18畝余。清乾隆三十年(1765),乾隆帝南巡駐蹕嘉興時,海昌鵬墩希賢支、平湖景賢支、嘉善奉賢支***同捐修嘉興宣公祠。道光六年(1826),奉旨宣公從祀文廟東廡,而舊祠日漸坍廢,僅存正殿三間。禾郡族人陸磨齋等邀同海昌鵬墩希賢支倡議集族捐造大殿、儀門等建築,春秋兩祭,嘉屬各縣文派祭祀。鹹豐十年(1860),祠毀於太平軍炮火,僅存正殿五椽,湮埋荊榛砂礫中近五十年。光緒三十三年(1907)族人陸鶴翔至祠助祭,與嘉善汾湖支陸頌襄等倡議重修,經壹年多修繕完畢,惟規模已不及從前。這就是辛亥革命以來,人們看到的嘉興宣公祠。抗日戰爭以來,祠日漸傾圯不堪。整個拆毀,則在1958年後,其遺址在今楊柳路安樂路口西首之嘉興汽車配件廠。
海寧宣公祠:祠在海寧鹽官鎮東北鵬墩村。由陸贄十六世孫陸元珍於明初創建,明隆慶六年(1572)重修。清乾隆七年(1742),裔孫陸克諧、陸奕觀等重修;浙江總督德沛作碑記。此祠,今已不存。
平湖宣公祠:祠在平湖縣城東大街德藏寺左首,建於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祀唐相陸贄;陪祀有宋儒陸正明,明征士陸宗秀、程鄉令陸克潛、吏部尚書陸光祖、兵部員外郎陸澄原、巡按禦史陸清源、濟南府推官陸振玉,清贈禮部侍郎陸隴其等。此祠,今已不存。
嘉善宣公祠:祠在嘉善縣城東北十二裏,始建於宋代,宋迪功郎陸瑀及其子孫聚居於祠之周圍,因名陸莊。後歲久傾圯,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後裔陸道乾捐田贍祠。此祠,今已不存。
3、宣公讀書臺
據光緒《嘉興府誌》卷14《古跡壹》記載:“讀書臺,在春波門西南壹裏,馬場湖(南湖)之滸,唐陸宣公讀書處,今碑刻龜趺俱臥水中。”此壹古跡,辛亥革命以來已不存。
4、宣公橋與宣公路
據光緒《嘉興府誌》卷5《橋梁》記載:宣公橋“在(嘉興)縣治東壹裏跨月河上,相傳為陸宣公建。”明清以來,宣公橋兩側市肆繁盛。清末民初,滬杭鐵路通車後,宣公橋鄰近火車站,附近商賈雲集,市面活躍,為嘉興東門壹處繁華地段。六十年代末,因拓寬長水塘水利工程,宣公橋被拆除,橋名已廢。
宣公路:東起原火車站前的五壹橋,西至立交橋,長約230米,寬2米。原名車站路,“文革”時改為東風路。路西端原有宣公橋,現橋已不存。為紀念鄉賢陸贄,1981年改為宣公路。宣公路2號與3號門牌之間,還有壹條宣公弄,弄呈曲尺形,全長約80米,有幾十戶人家,西至立交橋鐵路商場附近。宣公弄西端南首有壹條支弄即宣公二弄,長約30米,住有十幾戶人家。宣公路、宣公弄、宣公二弄,這是禾城目前僅存紀念鄉先賢陸贄的路名了。陸贄作為壹位唐代政治家,他的英名永垂史冊,也永遠留在家鄉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