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記者在壹些家庭采訪,不少家長反映:孩子作業多,作業時間長,有時做作業到深夜,這些情況在全國多處學校都存在。(錯,冒號只管到“作業到深夜”,把“深夜”後的逗號該句號。)
B.這種驚人的事實證明:人如果老想著錢,看不到敵人的腐蝕進攻,就會走入歧途,可見這些事實是可以作為活教材的。(錯,句中冒號只提示到了“歧途”,不包括後邊,所以用錯了。應把“歧途”後面的逗號改為句號。)
C.毛澤東有兩句詩:“獨有英雄驅虎豹,更無豪傑怕熊羆”,我從中感受到了***產黨人的大無畏精神。(從表面上看,冒號後面的內容全是提示的範圍。其實不然。這裏提示的,只是兩句詩。或者將冒號改為逗號,或者將逗號改為引號內句號。)
2、轉述的時候不能用冒號。(人稱發生變化)
老師說,他今天不舒服,不來給同學們上課了。(對)
我們要牢記毛主席:“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教導,爭當三好學生。(錯,去掉冒號)
3、如果後文不是引用原話,人稱又未發生變化,前文既可用冒號,也可用逗號
如:鄧小平指出,(或:)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
4、沒有比較大的停頓不用冒號(用冒號就肯定有停頓)
參加國慶獻禮的優秀影片:《風暴》、《青春之歌》、《林則徐》等,也將在各大城市放映。(錯,去掉冒號)
5、“某某說”、“某某想”後不是直接引用,不用冒號;說話人放在所說話中間不能用冒號;放在所說話的後邊用句號。如:
他說今天不回家了。
“這個問題,”李明說,“讓我好好考慮考慮。”
“落後就要挨打。”鄧小平告誡我們說。
6、冒號還可表總結。不過,若被總結的若幹句之間已用了句號,就不能用冒號來總結上文,因為這很容易被誤解為是對最後壹個句號以內的總結。在用冒號領起下文時也要註意,如果被領起的內容超出下面壹個句號以外,最好改用句號。
如:他不愛學習,喜歡體育,人緣挺好:我知道的就是這些。
7、同壹句中不能用兩個冒號。
“晚上開大會,張書記宣布:廠裏要實行兩項改革措施:壹是持證上崗,二是脫產培訓。”
解說:“宣布”後面是冒號,“措施”,後面又是冒號,這是不符合標點符號使用習慣的。在同壹個句子中,冒號壹般只能用壹個,否則便會面目不清。兩個冒號中應有壹個改為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