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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關於以前人類用火資料

人類用火的歷史到底有多久?至今許多考古學家還在探索這個問題。19世紀70年代,亨利·摩爾根在研究這壹問題時,由於考古資料的缺乏,他只能根據當時澳大利亞人和大多數利尼亞人當中所存在的民族誌資料,把人類開始用火的時間,定在中級蒙昧社會時期,即始於魚類食物的獲得(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或中石器時代之初)?①。人們對人類用火的歷史還停留在幾萬年的時間概念上來認識。1927~1957年,在北京周口店猿人文化遺址掘得了大量的木炭、灰燼和燃燒過的土塊、石塊、骨頭和樸樹籽,以及在比“北京猿人”稍早的周口店第13地點發現的灰層和燒骨後,從而擴大了人們的視野,改變了人們對人類用火在時間概念上的認識。賈蘭坡、吳汝康先生研究這些資料時指出:“人類用火並非自‘北京人’時代開始”?②。在那時,北京猿人已經有了長期的用火經驗?③。這樣壹來,就把人類用火的歷史推到了55萬年以前。

從20世紀60年代初開始,人們又相繼在法國和我國境內發現了大量的早於“北京人”時代人類用火的新證據。據筆者所知:1960年在法國東南部馬賽不遠處,工人們爆破築路時,從壹個叫埃斯卡的山洞裏,發現了被認為是歐洲最古老的用火遺跡——木炭、燒石、灰燼,地面上還有五處直徑達90厘米的紅燒土遺跡,該遺址距今可達100萬年?④。1960年,賈蘭坡先生同王建先生在山西芮城匼河文化遺址調查發掘過程中,曾發現燒鹿角及哺乳動物的肢骨。匼河文化遺址用古地磁測定距今69萬年以上?⑤。1961年及1962年,山西省博物館在距匼河遺址3.5公裏的西侯度文化遺址發掘時,曾“發現了壹些顏色呈黑、灰、灰綠的哺乳動物的筋骨,鹿角和馬牙。呈灰綠的馬牙還炸裂成碎紋,和北京人遺址的被燒過的骨頭和牙齒並沒有什麽兩樣,經過化驗也證明是被燒過的”?⑥。“用古地磁初步測定西侯度遺址的絕對年代距今至少也有180萬年”?⑦。“1966年,在陜西藍田公王嶺含藍田人頭骨化石經古地磁測定距今100~80萬年?⑧前的堆積中,也發現有黑色物質,經化驗,全為炭質,有少數較大的炭粒肉眼可見,考古學者戴爾儉等認為:“這種炭可能是人類使用火時,樹幹或樹枝等未充分燃燒,後被流水搬運至適當距離而形成。”?⑨“1971年夏天,貴州省博物館在桐梓縣九壩公社雲峰大隊的巖灰洞裏,發掘猿人化石和其它脊椎動物化石、石器的同時,還發現了幾塊炭屑和燒骨。”⑩?根據他人對巖灰洞猿人骨化石與北京猿人骨化石的比較研究,巖灰洞猿人生活的年代與“北京猿人”生活的年代大體相同或略早⑾。1973年夏天,貴州省汪家寨煤礦地質科,在水城縣藝奇公社的硝灰洞裏,發現了灰燼、哺乳動物化石。次年,經貴州省博物館發掘,在所留存的寬10、深0?3~1、厚0?1~0?7米的堆積中,獲得舊石器材料50多件,灰燼層厚達0?15米,其中含有很多燒骨、燒石和壹定數量的哺乳動物化石。該遺址的年代為中更新世⑿。1973年冬,在雲南省元謀縣上那蚌村含元謀人化石產地發掘時,不僅從地層中找到了元謀人制造的石器,而且還發現了大量炭屑。這些炭屑多攙雜在粘土和粉砂粘土中,少量的還夾在礫石透鏡體裏,炭屑沈積達3米之厚。值得註意的是:這些炭屑常與哺乳動物化石伴生,有的化石骨片上還有人工痕跡,炭屑中最大的炭粒直徑可達15毫米,小的也有1毫米左右。在發掘時,經隨意抽樣測定它的分布密度,在4×3厘米的平面上,1毫米以上的炭粒達16粒之多⒀!賈蘭坡先生研究這個問題時指出:“有理由認為是人類用火的最早證據,比用自然界的野火的燃燒來解釋更有說服力。”⒁元謀猿人生活的年代距今170萬年左右⒂?。

這些資料表明:人類用火的歷史可以由55萬年、69萬年、80萬年、100萬年、150萬年、170萬年逐步推進到180萬年以前。還可以往上推嗎?且慢!讓我們回過頭來,看看繼上述發現之後壹些學者們是怎樣看待人類用火問題的吧。?

1975年12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自然辯證法》雜誌登載的李炳文、胡波撰寫的《人類的繼往開來》壹章中的第三節《人類在用火中最終脫離動物界》中曾經有這樣壹段話:“從人類的發源地看,不論是亞洲的,還是非洲的,都離赤道不遠。‘南方古猿’幾乎都住在非洲赤道的地方。70萬年前的‘爪哇猿人’也住在炎熱的印尼,要是沒有火,人類能在溫帶和寒帶呆下去嗎?”“北京猿人為什麽能生活在接近北緯40°的地方?因為他們是最早用火的祖先之壹。”⒃

為了證明“北京猿人”是人類用火的最早祖先之壹,李、胡二位還從猿人腦容量的變化過程中尋找證據來說明這壹問題。他們在同文中寫到:從理查得·李基1972年東非盧多爾夫湖以東發現的280萬年前的壹個“南方古猿”的顱骨來看,當時的腦容量是700毫升。到“爪哇猿人”只增加了100多毫升,為855毫升。在這200萬年中增加很少,平均每1萬年增加不到1毫升。可是到了用火的“北京猿人”,腦量就迅速增加到1043毫升。平均每1萬年增加10毫升。再往後,平均每1萬年增加10多毫升⒄。

就李、胡二位主張,人類用火的歷史無論如何是不能突破70萬年大關的。但是,前面我們所引的如此重復的重大發現,只能是種種假象的存在嗎?不!絕對不是!筆者詳細征引資料的同時,不在於僅僅說明它們本身的存在屬於事實,更重要的是想通過它們來探索未曾被人們揭露的歷史。?

世界上,過去壹切未曾定案的歷史,壹旦在考古學方面獲得證實,那麽,它就應該得出自己應有的結論。根據本文所征引的考古資料,是不是就可以對人類用火的歷史下壹個結論呢?似乎不行!因為就目前發現的人類最早的用火證據,還沒有人在客觀事實上與理論上做出過合理的解釋。從多數學者研究人類用火的方法看,壹般都受“人類用火自熟肉始”這個觀點的影響。不錯!人類用火,的確與人類食肉的歷史具有壹定關系。因為人類的祖先是猿猴。猿猴是基本吃素的。遠古之初,猿猴不僅嘗不到肉的美味,而且害怕肉的腥味。要吃肉,必定先狩獵,獵物有肉還得先烤。要烤必定用火,但是準確壹點說,人類用火是從熟食開始的,用火烤肉則是狩獵開始以後的事了。如果把人類用火與人類制造工具,開始狩獵聯系在壹起分析的話,人類狩獵的開始至少可以作為人類開始用火時代的下限。就目前世界上發現的所有舊石器而言,絕大部分與狩獵有關。尤其是壹些最古老、最粗笨的石器,分析其使用價值更是與狩獵有關。以舊石器中的砍砸器和刮削器為例,誰敢肯定它們與狩獵沒有關系?假若說這種工具與人類狩獵沒有直接關系(或者說不能用於狩獵),起碼還存在壹種間接關系,用砍砸器和刮削器制造木矛、標槍之類進行狩獵,這能說它與人類狩獵沒有壹定關系嗎?再進壹步分析,誰敢肯定任何壹件有使用痕跡的刮削器或砍砸器沒有對猿人獵取的動物進行過解剖?誰也不敢、誰也不會去做這些違背科學的事。既然如此,把狩獵工具的出現,作為人類用火的最晚標誌也是不過分的。筆者認為:如果某壹古文化遺址,只要發現有猿人留下的狩獵工具,雖未發現其它用火證據,我們亦當肯定:這裏的猿人當時已經開始用火。?

人類用火時間的下限找到了,那麽其上限在什麽時候呢?因為問題是圍繞“人類用火與人類同時起步”這個論點而展開的。既然是討論人類用火,便不可能超越人類本身的生存年代。作為壹種新的觀點,新的理論提出來,那就必須搞清問題本身的來龍去脈。?

前面已經提到,人類用火的確與人類食肉的歷史具有壹定的關系。但是,求實地看問題,人類用火熟食,起初並不是最先熟肉。關於人類是怎樣吃起熟肉來的,美國有這樣壹個傳說:有次原始人遇到火災,火滅後,便去看那些燒死的動物,用手壹摸,覺得很燙,手本能地縮到了嘴邊。於是,舌頭舐到了手上的肉汁,覺得味道不錯,從此便吃起熟肉來了。現在,不管任何壹個考古學家,都沒有擺脫人類用火自熟肉始這個觀點的影響。我們可以想象,在原始人生活的最初年代,壹場火災燒死的僅僅只是幾只動物嗎?而大面積的森林和自然植被遭受破壞而殘余下來的能夠被人們食用的東西是少量的嗎?各種植物的果實和根塊,經火燒烤後所散發的香氣難道原始人就不知道去品嘗嗎?摩爾根在《古代社會》壹書裏曾經說過:“自有人類以後,智力便成為壹個更加突出的因素。人類很可能從極早的時代起就把動物列入其食物項目之內。從生理結構上看,人類是壹種雜食動物,但在很古老的時代,他們實際上以果實為主要食物”⒅。眾所周知:采摘植物的果實,挖刨植物的根塊,比追捕動物容易得多。而在原始社會之初,猿人怎麽不優先架火燒烤那些隨手可得的植物果實與根塊,而壹定要追捕那些不易獲得的動物呢?熟肉固然好吃,但猿人在第壹堆野火上加放柴草燃燒時,所烤的食品絕不可能是動物的軀體,而有極大可能是某種植物的堅果或根塊。那麽,猿人是什麽時候開始吃熟肉的呢?前面我們已經論述了這個問題,即以狩獵工具的出現為標誌。但我們如此強調人類熟食的對象是植物的果實和根塊,而不是動物的軀體,這是不是意味著要把人類用火的歷史提到人類本身歷史之前——即提到人類制造工具之前呢?否!目前,世界上發現的最早石器,是1968~1972年肯尼亞博物館考察隊在肯尼亞盧多爾夫湖東部地區幾處石器文化地點所發現的51件礫石工具,其年代在261萬年±26萬年以前⒆。賈蘭坡先生指出“現在世界上所有已發現的石器都沒有代表最早人類首創的資格。人類的第壹把石刀還得到更古老的地層中去找。”他還說:“如果有人問我人類的文化到底有多久,我建議到300萬年的地層中去尋找。”⒇可以推測,最早的工具是仿照比較合用的天然物造出來的,而且是壹種萬能工具,砍、砸、切、削都靠它。而這種萬能工具在我們的考古學家手裏還沒有得到。因此,這種萬能工具與人類用火的關系我們也還沒有弄清。筆者曾經為人類第壹次用火立過壹個標誌:即第壹個猿人寄希望於他們面前的野火永遠不滅。在即將熄滅的野火堆上加放第壹把柴草,這便是人類用火的開始。如果說猿人起初只知道在壹堆似滅未滅的熱灰中燒烤食物,而從未在這堆野火炭灰中加放過柴草,那麽,這並不能算作人類用火的真正開始!?

話再說回來,人類用火與人類制造工具究竟有什麽關系?剛才我們提到人類制造的最早工具是壹種萬能工具,既能砍砸,也能切削。人們為什麽要制造這種萬能工具呢?它與人類用火的開始有沒有壹定的內在聯系?這是壹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大家認為,人類用火,起初主要是用以熟食,既要熟食,就要燃料,人類的第壹把石刀恐怕就是為砍剁柴草而制造出來的。所以說人類用火是與人類本身同時起步的。恩格斯指出:“勞動創造了人。”人與動物的區別就在於制造工具,“沒有壹只猿手曾經制造過壹把哪怕是最粗笨的石刀。”也可以這樣說:沒有壹只猿手曾經在即將熄滅的野火堆上加放過壹把柴草。人類用火實際是與人類本身同時起步的。?

從人類開始向第壹堆即將熄滅的野火加放柴草開始,到人類開始向第二堆即將熄滅的野火加放柴草,這期間不知道要經過多長時間,因為在某壹猿人群活動的地區之內,不可能天天、月月、年年都有自然火災的發生。因為每次火災的發生,都是壹種偶然現象,這種偶然現象包括兩種情況所造成:壹是天火;二是地火(天火包括雷電之火與流星之火,地火包括火山之火與磷化之火)。猿人遇火以第壹種情況為多。但是天火(主要指雷電之火)有時壹年幾次,有時幾年壹次,或者幾十年,幾百年都不可能發生壹次。雖然猿人寄希望於野火不滅,在火堆上加放柴草,但也許壹堆野火持續不了幾天,便可能被大自然熄滅,甚至在幾小時內,壹堆熊熊燃燒的烈火也可能被隨之即來的暴風雨撲滅。這樣,猿人奮力捕捉的動物就失去了燒烤的保證,壹些必須經過燒烤,方能食用的植物果實、根塊就無法食用。猿人仍然戰勝不了大自然的魔力。他們壹次又壹次就地保存火種,但每次都被暴風雨奪走了。猿人在掙紮中生活,在搏鬥中前進!“水火不相容”這個道理大概在猿人之初便懂得了。為什麽這樣說呢?比如:壹場暴雨過後,壹堆經過雨淋或雨水沖刷的似乎已經熄滅的灰堆,還可以在幾小時或幾天後從它們燃燒的灰燼堆裏冒出縷縷青煙。這是什麽原因呢?猿人在探索這壹問題時,便可以發現水澆火滅,避水加柴,火種便可以繼續燃燒。起初,為了保存火種,壹群猿人很可能對野火實行過就地保護,即可能在大雨大風來臨之前,在火堆周圍堆放石塊,或者在火堆上添加較濕的柴草,覆蓋樹葉等。但是,這樣做仍然逃脫不了大自然的魔爪,每次保護,總有保護不住的壹次,經過無數次地反復,人們在大自然奪走他們火種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現火種可以搬遷,即壹場大風可能將壹塊正在燃燒的小木炭塊搬遷幾米,幾十米、甚至幾百米。落地之後,只要那裏燃燒的條件成熟,新的火苗便可能從這裏竄起。猿人既然希望熟食,就想到了更有利地保存火種,怎樣才能更好地保存火種呢?大自然無數次搬遷火種的現象,對猿人也是壹個逐漸啟發的過程,猿人在獲得了搬遷火種的多次失敗過程中學會了管理火種。從“北京猿人”的用火水平來看,已經發展到固定用火的高級階段,即能理想的管理火種。有人對“北京猿人”用火情形作過這樣壹段描述:“他們把火放在通頂的洞口,使縷縷青煙通到洞外。他們在用火時,加蓋幹柴,不用時,鋪上壹層濕土,就象我們封火爐壹樣”。為了保存火種,由經驗豐富的老人看守火種。萬壹熄滅了,就向臨近的原始群體借火。如果我們把人類用火簡單地分為幾個階段,那麽,第壹階段:猿人開始在野火堆上架放柴草,開始熟食各種植物的果實,根塊;第二階段:猿人開始就地保存火種,遇風雨之前,在火堆周圍堆放石塊,加蓋較濕的柴草、樹葉,狩獵的萌芽開始出現;第三階段:開始火種搬遷;第四階段:固定用火,猿人能夠巧妙地管理火種。從前面我們征引的資料來看,盧多爾夫湖猿人生活的年代屬於人類用火的第壹階段;西侯度猿人,元謀猿人生活的年代屬於人類用火的第二階段;埃斯卡爾猿人與藍田猿人生活的年代,屬於人類用火的第三階段;北京猿人與巖灰洞人、硝灰洞猿人生活的年代屬於人類用火的第四階段。?

綜上所述,人類用火與人類本身同時起步的論點是正確的。不過,筆者學識淺陋,希望更多的專家及同行***同探討,以求新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