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朝,屬南直隸,安徽分屬廬州府(合肥)、鳳陽府、安慶府、太平府、池州府、寧國府、徽州府、徐州府、滁州府、和州府、廣德府。
3、清初滅南明,廢南京,以南京原轄區域改設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年),分江南省為江蘇(含上海)、安徽二省,安徽省(巡撫衙門駐安慶)轄廬州府(今合肥)、安慶府、徽州府、寧國府、池州府、太平府、鳳陽府、徐州府、廣德府、和州府、滁州府。這是安徽建省之始,取安慶、徽州二府的首字而得名,簡稱“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