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史?
盜墓是壹種歷史悠久的社會文化現象。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資料已經可以看到有意識毀墓的遺跡。春秋時期“禮數不周,樂崩”的社會變革後,重葬之風興起,於是盜墓盛行。陜西鳳翔1號秦公墓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大的先秦時期墓葬,也是目前國內用科學考古方法發掘的最大墓葬。這座古墓共發現盜洞247個,其中10為盜洞,直接進入墓室。司馬遷寫中山的風土人情,註意到“挖墳”的普遍性。雖然挖墳盜墓是壹種“強奸”,但在當時,也有人因此而發家致富。西漢時,無法無天的貴族作惡多端,盜墓竟是驕橫兇悍之人的嗜好遊戲,於是出現了“國內葬藏,盡皆掘出”,“造墓無數”的情況。漢代壹些嚴重的社會動亂,如七國吳楚之亂,推翻辛莽王朝的大暴動等等,都有大規模盜墓的記載。漢魏時期,出現了盜墓高潮。據說曹操的軍事集團甚至設置了名為“法丘中郎將”和“莫金隊長”的官職來指揮盜墓。唐代所謂的“賊群蚊蠅”、“荒墳鋤聲”、“骷髏頭半出地”、“白骨縱橫交錯”等詩句,也反映了盜墓的流行。在唐代宗,郭子儀父親的墓被盜,有人懷疑這是余朝恩導演的。而郭子儀在司令部談到這件事時,承認他當時統領的軍隊也有許多破壞陵墓的行為。據史書記載,從唐末到五代初,除了唐高宗和武則天,關中的唐帝陵墓被壹座壹座的盜走,無壹幸免。宋元明清時期的盜墓和毀墓歷史是獨壹無二的。盜墓作為壹種政府行為,最典型的事件就是中原金朝支持的偽齊政權對兩座北京墓的大規模破壞。劉玉曾設立負責墓葬發掘的官員,即“河南陶沙官”和“汴京陶沙官”。元代蒙古貴族信任的僧人有盜掘南宋墓葬的行為。明朝萬歷年間,宦官陳豐辦理李妻楊墓被民間盜掘案,受“奪大量黃金”的信息引誘,甚至“得知了中國的墓葬情況”。武昌市民反對其惡行,壹度掀起激烈的抗議浪潮,幾乎形成暴動。盜墓的盛行,在各個朝代都留下了深刻的歷史記憶,所以有“從古至今,沒有不死之人,也沒有留墓之人”的說法。對陪葬品的財物追求是古代盜墓最常見的動機。晉人皇甫謐主張薄葬,說“富貴厚葬,能激奸詐”。盜墓賊對墓葬的無情破壞和對死者的極度羞辱,壹般都是因為對寶藏的“渴望”。雖然所謂盜墓的“奸詐之心”是從重葬開始的,但大致可以解釋為“自古不見墓”的主要原因是對“富貴”的渴望。對陪葬品的壹些特殊需求,也是我們在分析歷代盜墓動機時不能不關註的。宋代有盜墓取犀帶、玉帶的歷史案例。有些人甚至挖開父親的墳墓。張邦基的《墨莊漫錄》說,宋徽宗喜愛古代青銅器,於是當地官員開始挖掘墳墓,以供他們的商品。陶弘景墓被盜,據說是為了搶《丹砂珍本》。盜墓賊將“僵屍人肉”分入藥中,盜走屍骨以“結合藥餌”,是盜墓史上的佳話。挖掘前人墓葬,取其建築材料為己用,也是壹個值得關註的歷史現象。在河南南陽的考古發掘資料中,可以看到金人發掘漢墓,使用漢畫像石作為墓葬建築材料。在江蘇徐州也發現有人用漢墓重葬晚唐。這種現象在文獻中也有所反映。在中國古代的權力鬥爭中,挖掘政治對手及其家人的墳墓曾被視為壹種極端的互相仇視的手段。挖墳墓是另壹種形式的政治懲罰和迫害。盜墓、割棺、鞭屍都是用來發泄政治仇恨的。在《左傳》中,也有過挖墳報仇的歷史案例。司馬遷講的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露其身,鞭笞三百”的故事,在民間影響廣泛。清朝雍正年間,發生了壹起著名的呂留良被屠殺事件。盜墓技術的發明和傳承在《史記》中有所體現。而相應的反盜墓技術也逐漸成熟。比如將盜墓賊與疑似墳墓或虛墓混淆,用石墻和蓄水積沙加強保護,用機弩、暗火、毒煙等方法殺死盜墓賊,都有各自的防盜效果。傳統禮制對墓葬的保護表明了中國文化對宗法制度的重視。歷代有很多禁止盜墓的法律。輿論也嚴厲譴責盜墓。在古代,這樣的民間傳說很流行。盜墓的時候會遇到雷電雨聲,風和霧,鼓和角的聲音或者神獸的警告。如果妳無視這壹警告,妳將經常受到嚴厲的報復。另壹方面,從古至今,關於盜墓與重生奇跡的關系,有很多傳說,甚至正史中也有很多這樣的記載。我們也看到,盜墓這種不光彩的行為,有時會導致原本皇家貴族獨有的寶物流散在民間,讓許多埋藏在屍骨旁的絕世珍寶重新找回了古代文明的光芒。這種盜墓行為則具有與原始動機完全無關的工藝史和藝術史意義。骨骸大多來自盜墓,由此推動的金石學研究的進步具有積極的學術和文化影響。竹簡多次豐富了我們民族文化的寶庫,有時發現途徑是由於盜墓。比如紀忠遺書的發掘,是中國文化史上的幸事。當然,很多有價值的文物往往因為文化品位差、鑒別能力差、行為粗暴,在盜墓現場或轉賣途中被直接銷毀。這種行為嚴重破壞了中國古代物質文化遺產,無疑是不可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