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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高 考 暢 想”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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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高考為社會主義建設培養了無數人才,為新中國崛起立下了汗馬功勞。但凡事都是利弊相生,“壹考定終身”“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實踐能力”等等弊端隨時間推移愈顯突出,甚至有學者將高考稱為“制約人才培養的最大障礙”。高考要改!但是怎麽改?本人也不自量,利用暑假時間,暢想壹番,供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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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體思想
高考弊端的癥結集中在“篩選”“應試”和“壹考”。因此,本設想的出發點就是:
1、 變篩選為衡量(水平考試)。 通過設置若幹個等級,以不同水平等級考試來衡量學生的真實水平,將考試變為展示學生能力的舞臺。
2、 變“壹考為多考” 。每年每個等級設兩次考試,學生可重復參加同壹等級的考試。
3、 變“純應試”為“應試基礎上求素質”。 在招生時,將國家調控和學校自主相結合。教育部規定部屬、省屬、市屬高校在各科目成績水平的整體要求,如規定部屬大學招生所有必考成績必須達到4級或5級,學生在基本要求達標的基礎上向意願高校報名,高校根據自身預先公示並經教育部同意的招生考核方案自主招生。
4、 逐級考試和免考相結合。 教育部組織有關專家,以難度、知識面等要求嚴格設定每個等級的區分度,學生須通過第壹等級的考試才能參加下壹等級的測試;同時,假如學生在上壹等級(從2級開始)的考試中表現優異(建議85分以上即可),可直接進入下下壹等級的考試。
5、 必要成績和自選成績相結合。 語文(全國漢語語言水平測試)數學(全國數學能力水平測試)和英語(全國英語等級水平測試)為高校招生所有專業的必須成績。除語、數、外,其它科目考試以會考形式進行,根據分數、比率劃分A、B、C、D、E五個等級。自選成績指學生從其它科目中選擇兩個科目的成績作為高考成績,其中在歷史、物理中選擇壹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技術四門中選擇壹門,所選成績必須為與學生所報專業的對應學科或臨近學科。
6、“考錄分離”。 學生考出相應的等級,只是具備了報考相應高校的知識水平,能否真正被高校錄取,還需要通過高校的考核。
7、整合和規範。 當前各類考試煩多,初中畢業會考、高中畢業會考、高考、自考、成人考、大學英語等級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等等。可以統壹要求,將這些考試進行整合,如設置全國漢語語言水平測試,分層各個層次,從初中畢業至研究生入學考試,都按照此層次要求進行,形成統壹的規範和逐步遞進的培養目標。同時,整合成人高考和自考,將它們融入到這個體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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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科目及報考
(壹) 必要成績
1、全國漢語語言水平測試(其中2-6級作為高校招生選擇條件)
1級: 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具有基本的閱讀、寫作、聽話、說話的能力;具有初步運用毛筆書寫楷書與行書的能力,具有初步書法欣賞之能力。
(初中畢業必須通過此級考試)
2級: 初步具有適應生活實際需要的現代文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和聽說能力,具有初步的文學鑒賞能力和閱讀淺易文言文的能力;具備初步的思考能力、自學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以及自我表達能力。能較好運用毛筆書寫楷書與行書,具有壹定書法欣賞之能力。
(高中畢業必須通過此級考試,大學招生的初步要求)
3級: 具備較好的字、詞、句、段、語法、修辭、文體等方面的語文知識,具有壹定的民族文化和社會文化的知識,能熟練使用工具書和參考書,能獨立辨析、推敲字、詞、段、篇。
4級: 系統學習和了解國內外文學名著,能從語言文字入手理解作家的思想感情,具備壹定的觀察能力,具備豐富的審美感情,具備壹定的聯想、想象和推理能力,具有正確的人生觀。具有較為廣泛的閱讀面,有壹定的文學積累,具有欣賞文學作品之興趣與能力。
5級: 具有壹定的思維創造能力,較好的討論和交流能力,明了語文學科特質,具有較好的寫作能力和壹定的寫作技巧,具有較高的欣賞水平和文學鑒賞能力,熟悉古詩詞、元曲、明清小說等各類文學題材。
(中文專科畢業須通過此考試)
6級: 深入了解中華民族文化,初步掌握語文學科研究的相關理論與基本知識,具有從事語文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備科學研究精神,能夠辯證的看待文學作品,能夠針對文學作品或文學現在展開針對性的批判或評價,能夠有自身的見解和觀點,基本掌握各類現代應用文的寫作。
(中文本科及相關專業畢業必須通過此測試)
7級: 具有積極進取的態度和高瞻遠矚的胸襟,具有憂國憂民的高尚情操,具有文人所具備的人格特征,深入領會傳統文化的精華,深入明了中國文學及學術思想的流變,具備獨立鉆研古籍的能力,具備寫作文言文能力,能夠熟練運用各種現代文體。
(中文及相關專業研究生錄取必須通過此測試)
2、全國數學能力水平測試 (其中2-6級作為高校招生選擇條件)
根據學科內容、難度、學習要求劃分7個等次,將初中畢業水平、高中畢業水平、高考不同層次需要水平、本科專業畢業要求水平和研究生入學要求水平等,都囊括在內。由於專業不熟悉,不能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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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國英語等級水平測試 (其中2-6級作為高校招生選擇條件)
結合當前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將對社會人群英語水平的要求和學校的教育要求銜接起來,將英語高考、會考、大學英語等級考試、英語專業等級考試等全整合在壹起,互通互用,減少社會對級別所代表能力上的誤解,達成壹致認識。如:
1級: 如PETS所要求的“英語基本符合諸如出租車司機、賓館行李員、門衛、交通警等工作,以及同層次其他工作在對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同時將此作為:初中畢業英語水平要求)
2級: 社會人群要求略(高中畢業英語水平要求,高校招生初步要求)
3級: 社會人群要求略
4級: 社會人群要求略
5級: 社會人群要求略(專科英語專業畢業要求)
6級: 社會人群要求略(本科非英語專業畢業要求,相當於當前大學四級)
7級: 社會人群要求略(本科英語專業畢業要求,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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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條件及資格
(1)什麽時候開始考:
學生自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考試,通過語文、數學、英語的1級考試,取得畢業資格後,即可參加高考相關科目的2級考試。
(2)怎麽算畢業:
凡語、數、外通過2級考試,其它科目會考合格(7門科目全部D級以上且4門C級以上),取得高中畢業所需學分即可畢業。
(3)最高能考幾級:
對參考的最高等級沒有限定,學生經高中教師的教育或通過自身的努力,通過逐級考試或者獲取免考資格,可壹直考下去,直至最高等級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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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免考條件
從2級開始,凡在現等級水平的考核中,分數達到85分(百分制或總人數的前10%)以上的,免考下壹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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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選成績
1、自選成績科目: 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或通用技術***7門;
2、考試形式: 以會考形式進行,7門都進行會考,每年設置兩次考試,上半年3門學科,下半年4門學科(不重疊),每壹位高中生在高中階段最多可以參加同壹科目考試的次數為2次。
3、成績處理: 實行等級計分,分為5個等級,用A、B、C、D、E表示。各科滿分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45分為D級,44分以下為E級。
4、成績選擇: 每個科目的兩次會考成績都有效。學生自行選擇其中兩門成績作為高考成績。在歷史、物理中選擇壹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或通用技術中選擇壹門,所選成績必須為與學生所報專業的對應學科或臨近學科。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選擇與普通生壹致,在等第上降低要求。
三、?考試安排及成績處理
1、次數及時間安排
(1)次數: 1級考試每年設置壹次,初二就可以參加考試,每個學生初二、初三兩次機會;
2、3、4、5級每年設置兩次考試;
6級為本科畢業專業考試,學生在大學期間內完成此測試即可,不設年段要求,每年設置壹次;
7級考試放在12月份,跟當前研究生入學測試時間大致臨近。
(2)時間: 每年設置4個考試月,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表:
3月 6月 ?9月 ?12月
2級、4級、1級 ?3級、5級、6級 2級、4級 ?3級、5級、7級
(3)高中7門科目的會考由省命卷,上半年3門科目,下半年4門科目,高壹至高三學生都可參考,每位學生同壹科目限報兩次。實施途徑按現有會考的途徑。
2、試卷批改
1級考試試卷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2級考試試卷批改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3級至5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6級和7級按現行渠道組織改卷(本人不知曉大學四、六級和研究生試卷的批改渠道)。
3、成績處理
單門學科的總分根據學齡段和學科特點的需要設置,在審核免考資格時折算成百分制計算。
4、成績有效期
每壹等級的成績8年有效。(也可根據學科特色給每個學科具體劃定壹定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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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命題工作
(壹)制訂並規範各個層次間的要求
由教育部召集高校教師及各行各業專家,制訂每個學科各個層次的具體要求和規範,明確各個層次的培養目標和學科培養的總目標,明確各層次間的區分度。通過向社會公布、征集反饋意見等形式,形成科學合理並得到公允的層次規範。
(二)設置試題庫和專家命題相結合
1級和2級的考試逐步建設完整試題庫,由各省市自行從試題庫從抽取隨機試題進行考試;3級以上由專家命題。
(三)成立命題專家組
1、成員組成:
1-2級:高校教師代表(20%)、各行各業專家(20%)、中學校教師代表(60%)
3-5級:高校教師(40%)、各行各業專家(40%)、中學校教師代表(20%)
6-7級:高校教師(50%)、各行各業專家(50%)
2、新老交替原則: 采用部分更替原則,每年做到新老命題專家結合,保證命題工作的延續性和創新性。
3、層次間流動原則: 專家組成員按壹定比例在1-2級、3-5級、6-7級3個命題層次間流動,以保證命題的延續性和區分性。
(四)會考命題
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或通用技術7門科目的會考由省自行命卷。
五、?招生錄取工作
(壹) 高校制訂自主招生方案
1、程序: 高校制訂方案討論稿——向社會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討論——正式稿交教育部審批——招生方案社會公示
2、內容: 含基本部分和機動部分。
基本部分:如對必須成績等第的要求、年齡的要求、考生的基本要求、錄取的標準等,這些內容壹經確定,數年甚至數十年不變;
機動部分:制訂的程序壹致,但可每年變化,但必須提前壹年確定,報教育部審批,並向社會公示。
3、原則: 實行並堅決貫穿三個公開: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4、 提倡: 設置社會實踐的條件要求,提倡設置實踐類考試題目,提倡學校制定社會實踐。
(二)招生條件
1、必須符合教育部制訂的必要成績要求。如教育部可以規定:
部屬高等院校:語數外三門成績4級以上(含4級),自選成績B級以上;
省屬高等院校:語數外三門成績3級以上(含4級),自選成績B級以上;
市屬高等院校: 語數外三門成績2級以上(含4級),自選成績C級以上;
對於教育水平相對落後地區(如新疆、西藏),適當上下浮動相應等級。
2、必須符合年齡限定。所有高等院校招生的最低年齡限制不得低於13周歲,
所有高等院校招生的最高年齡限制:本科院校不得低於30周歲;專科不得低於28周歲,提倡最高年齡限制不封頂。
3、必須取得高中畢業資格。即:語、數、外通過2級考試,其它科目會考合格(全部D級以上且4門C級以上),取得高中畢業所需學分即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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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設立全國高校招生網站
1、功能:集招生報名、成績查詢、錄取公示、錄取數據統計反饋、招生過程監督投訴等功能於壹體。
2、 全國所有高等院校 憑用戶註冊登錄完成招生方案公示、報名、成績公布、結果公示等工作。
3、 學生 通過該網站進行查詢高校的基本信息、招生方案、咨詢招生政策、自主報名、查詢成績、進行投訴等。
4、 中學學校 以此網站統計的最終錄取數據作為自身學生錄取考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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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程序及時間安排
1、每年1-2月:學生自行報名,報名形式以網站報名為主、紙質報名為輔
2、每年3-4月:高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3、每年5-7月:高校自主考核
4、每年8月: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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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相關問題
(壹)成考和自考
盡管年齡和學習環境的差異,但是對於相同學歷水平的文化要求應該是壹致的,應該將成考和自考融合到***同的標準和要求當中。特別是成考,在終身學習的社會,成人有繼續接受大學教育的需要,開放大學教育,實行統壹的考核標準是有效滿足這壹需求的最好辦法,而形式化的、以文憑為目的的學習應該退出市場。
(二)現行高中適應問題
1、學制仍可為3年
因語數外2-5級每年會有兩次的考試機會,會考每年有壹次考試機會,因此,有部分學生可能會在高二時就完成高考的成績要求。這樣會給優秀的學生更大的選擇自由度,這些學生高三既可以根據自身所填報高校自主測試的要求進行準備,也可以參與壹定的社會實踐,也可以向更高的測試等第努力。
2、文理不分科
因語文、數學、英語為所有考生必考科目,而其它科目都必須參加會考,所以,沒有文理分科的必要。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有興趣的可以多考,並不斷提升自己的成績水平,沒興趣的保證畢業要求即可。
3、流動問題
學生肯定有流動,重點學校師資上的優勢會吸引學生的眼球。但是在頻繁的考試中,學生的自主性、對自身的認識和實際能力是決定成績的關鍵。
4、班級和學科管理相結合
?按此模式,原有的班級管理方式會比較混亂,可以探索以學科層次為基礎的班級管理,以短期班級管理和統壹學籍管理、統壹的學分要求來解決流動性大的問題。
(三)應對“頻繁大考”
頻繁的考試對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更高的要求,不僅要保證考試的質量和區分性,而且要保證考試的公平性。這壹方面,教育行政部門應增加對考試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投入;另壹方面,可整合當前教研部門(省市教研院、室)的力量,少壹些教師的評比和活動,多壹些對學生評價和考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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