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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完整的藥配伍禁忌表

妳說的是不是“十八反十九畏”

在復方配伍中,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神農本草經》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系為“相惡”和“相反”。據《蜀本草》統計,《本經》所載藥物中,相惡的有六十種,而相反的則有十八種。歷代關於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展,在古籍中說法並不壹致。 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並編成歌訣,現將歌訣內容列舉於下。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蔞貝蘞芨攻烏 藻戟遂芫具戰草 諸參辛芍叛藜蘆 第壹句:本草明確的指出了十八種藥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蔞(瓜蔞) 貝(貝母) 蘞(白蘞) 芨(白芨)攻擊或與烏(烏頭)相對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花)都與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諸參(人參、丹參、沙參、元參等所有的參)辛(細辛)芍(赤芍 白芍)與藜蘆相背叛 十九畏: 硫磺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硫黃原是火中精,樸硝壹見便相爭。 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 丁香莫與郁金見,牙硝難合京三棱。 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最怕五靈脂。 官桂善能調冷氣,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順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此後的《本草綱目》及《藥鑒》等書所記,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中醫藥物配伍分為:相須、相使、相畏、相惡、相殺、相反.所以說十八反是指兩種藥物相反

編輯本段用藥禁忌

配伍禁忌

《神農本草經·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爾,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後,將“相畏”關系也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壹節中所談的“七情”之壹的“相畏”,涵義並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壹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引古方為據,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於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壹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並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采取慎重態度。壹般說來,對於其中壹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妊娠用藥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壹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以及辛熱等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幹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藥物,絕對不能使用;慎用的藥物,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斟情使用。但沒有特殊必要時,應盡量避免,以防發生事故。

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以及蜜反生蔥等記載。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於疾病的關系,在服藥期間,凡屬生冷、粘膩、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高燒患者還應忌油。

十八反歌訣: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萎貝蘞芨攻烏。藻戟遂芫俱戰草,諸參辛芍叛藜蘆。

十九畏藥歌訣

硫黃原是火中精,樸硝壹見便相爭。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丁香莫與郁金見,牙硝難合京三棱。

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最怕五靈脂。官桂善能調冷氣,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順逆,炮烘炙總相依.

六陳歌:枳殼陳皮半夏齊,麻黃狼毒及茱萸,六般之藥宜陳久,入藥方知奏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