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記載表明,早在4000多年前,中華民族就使用黃金,但發現早於使用,而且最初的使用早於文字記載,所以,中華民族發現和使用黃金的歷史,可以再上溯千年到5000年前,幾乎和中華民族的文明史壹樣源遠流長。
我國是人類農耕自然經濟制度的典範,在全球農耕經濟主導的歷史時期,我國政治最為穩定,經濟最為發達,因而我國農耕經濟持續了數千年。農耕經濟是壹種自給自足的經濟,農桑為本、稻禾為豐是農耕自然經濟的基本國策,輕工商,禁礦業,嚴重地抑制了我國的黃金生產,因而在我國歷史上的大多數朝代,黃金產量每年僅有二三萬兩(小兩:壹市斤為16兩)。
中華民族悠久的黃金生產史並不等於發達的黃金生產力,在我國國力最為衰微的清朝末年,我國黃金生產卻留下了壹個閃光的瞬間。
清朝是我國歷史上的最後壹個封建王朝,其末年國力衰弱,國民貧寒,成為全球列強瓜分的對象,淪為了殖民地半殖民地。清朝末年在經濟上乏善可陳,但黃金生產卻在沈悶中展現出了壹抹亮色。
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的壹段時間,清朝的黃金生產出現了壹個發展的高潮,創造了壹個之後數十年沒有超越的產量高峰。
清朝前期因禁止開采金礦,每年黃金產量僅有5000兩左右,而之前的元、明兩朝,年度黃金產量也僅有萬兩左右,但清朝末年的16年黃金年均產量高達28萬兩,比清朝前期增長了50多倍;1911年產量更高達48萬兩,創歷史最高紀錄。
這個高峰雖把中華民族的黃金產量紀錄拉升了數十倍,但並沒有形成連綿的山脈,而只是壹個突兀的孤嶺。
我國黃金生產出現高峰的時期,也正是全球黃金開采業出現飛躍時期:15世紀末至16世紀末的百年,總計只生產了750噸左右黃金,而19世紀後半葉的50年生產了1萬噸黃金,因而19世紀的100年,黃金產量超過了之前5000年的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