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陳代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壹見之,大則以王,小則以霸。且《誌》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
孟子曰:“昔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誌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賤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請復之。’強而後可,壹朝而獲十禽。
我不貫與小人乘,請辭。’禦者且羞與射者比;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為也。如枉道而從彼,何也?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譯文
陳代說:“您不願謁見諸侯,似乎氣量小了些;如果現在謁見壹下諸侯,大則憑借他們推行王政,小則憑借他們稱霸天下。何況《誌》上說:‘委屈壹尺卻能伸直八尺’,好像是值得去做的。”
孟子說:“從前,齊景公打獵,用旌旗召喚看護園囿的小吏,小吏不來,景公要殺他。誌士不怕棄屍山溝,勇士不怕丟掉腦袋。
從前趙簡子派王良給自己寵幸小臣奚駕車去打獵,壹整天打不到壹只鳥。奚回來報告說:(王良)是天下最無能的駕車人。
簡子說:我就叫他專門給妳駕車。也對王良說了。王良不肯,說道:我為他按規矩駕車,整天打不到壹只;不按規矩駕車,壹個早上就打到了十只。
《詩經》上說:“不違反駕車規矩,箭壹出手就能射中。”我不習慣給小人駕車,請同意我辭掉這差使。駕車的人尚且恥於同(不守規矩的)射手合作,即使這樣的合作能獵獲堆積如山的禽獸,也不願去幹。
如果背離正道去屈從他們諸侯,那算什麽呢?而且妳錯了:使自己變得不正直的人,是不能夠使別人正直的。
擴展資料:
《滕文公下》是儒家經典《孟子》中的壹篇。《滕文公下》創作於前372年-前289年,隸屬於先秦散文。作品通過孟子和其他人交談的語錄來講明道理,形象生動。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孔、孟都很倡導通權達變的思想, 但在立身處世的出處方面,卻是非常認真而不可茍且的。因為,對 他們來說,這是壹個原則問題。
或許正是因為堅持這個原則而影響了他們的學說為當世所 用,使他們在世的時候沒有能夠“大行其道”。但從另壹方面來說, 也許正因為他們堅持了這個原則,才使他們的學說在身後流傳下 下去,歷千年而不衰,使他們本身也成為聖人、亞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