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自神話傳說開始,上下幾千年,名篇佳作,浩如煙海。每壹時期產生的文字作品和所運用的文學形式都如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狀況,體現著當時的文學思潮和風格。格律詩的產生、發展、成熟和衰退也不無例外地體現著這壹規律。
詩歌產生很早,最早見於《詩經》,多以四言、六言為主,壹般也押韻,也可出現轉韻現象,再往後發展,詩歌的形式有了新的變化,出現五言、七言句式,每句字數有了變化,韻律明顯,如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而且平仄也比較講究。這時期的詩歌無論內容,形式都又達到了新的高度,詩歌藝術趨於成熟,這就是格律詩走向成熟的標誌。文人作格律詩,那是要講究這些格式的。民間格律詩要寫好,要流傳下來,的確不易。我們看到了詩歌創作走向成熟,產生了思想內容與藝術形式的完美結合,結合得非常好,達到令世人稱道的地步。但格律詩多局限在仕途菅海了。文人的彼此唱和。而於民間就不能分享詩歌的藝術美了,本身也就限制了詩歌的發展,格律詩趨向凝重、呆板,這個時期就是中國詩歌的繁榮時期——唐代。
不可否認,唐代詩歌走向成熟,走向繁榮,自有其必然因素。如國力的強盛,文化的發展。格律詩出現發展史上的壹個高峰。
但是,再往後看,唐後期和唐以後詩歌的發展又出現了新的變化,人們總是感到五言、七言又不能更充分更恰切地表達其思想感情了,或是格律詩的形式過於古板,於是,活躍的思想內容就沖破了格律詩的限制形式,而更趨自由,每句字數或三或五、或七或六或四不等。字數靈活多變,完全看內容的需要,轉韻現象更常見,這就成了長短句——詞。
唐五代以後,詞這壹文學形式迅速發展,走向成熟,風格、流派紛呈,終於到宋代達到詞發展的高峰,就象滿眼盛開的鮮花,五彩斑瀾。發展到詞,並不是舍棄格律詩,只是格律詩的創作,再也不會出現唐代的繁榮了。為什麽呢?這同樣是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文學發展的內律規定的。以後的各個時代繼續寫格律詩,內中也不乏名篇大作,但總的成就比不上唐代。其中的道理仍然是文學作品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服務於內容。壹種文學的形式如果不能更恰當地表現其內容,那麽這種文學的形式就要變化,變得更貼近生活,更適於表現內容,否則就會以文害意,就要被淘汰。
同樣道理,格律詩也要發展,也要變化,在變化中發展,在發展中規範、完善,從而走向新的成熟。
“五四”以後,隨著新思潮湧現,新詩產生,新詩自由、靈活、追求意象或象征,越來越顯出其生命力。此期雖然格律詩不斷,但成就平平,包括詞在內,都因不便傳湧、古板、凝重而失去其發展創新的活力。作格律詩必註意其章法、平仄。填詞也挖空心思,必講究固定格式,如字數、句數、每首段數,這對格律詩和詞的發展無疑是個限制。當然,客觀上給新詩的創作騰出了空間,但格律詩、詞已經面臨著在形式上應該且必須有新的突破的時候了。
對任何文學形式,只要適合其內容,適合其體現思想感情的需要,形式上都可以做新的嘗試,正如五言、七言取代四言、六言,長短句盛於格律詩衰落之時壹樣。今天,不仿我們也可作個嘗試,把格律詩、詞從形式上繼續推向前進,實現新的藝術形式與思想內容的完美結合。只要讀起來上口、易記、易誦,精煉的幾句詩蘊含豐富的內容,我們不仿談化平仄,韻腳只在四、六押韻,而不必二、四、六押韻。詞的發展要更自由、多變,淡化其舊有詞牌規則,具體每篇分幾段,每段分幾句,每句多少字,完全以內容而定。這樣做亦即放寬了作格律詩和填詞的舊有規則,能更方便、更充分地表達思想內容,也不會出現以文害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