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合同成立的條件
托管合同成立的條件是:1,托管人和存管人合格;2.對托管事項的意思表示真實;3.存款人將存款交付給保管人;4、同意返還保證金事宜;5.約定損害賠償責任。根據2021實施的《民法》第八百八十八條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寄存物並返還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餐飲、住宿等活動,並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有其他交易習慣的除外。第八百九十條規定,保管合同自交付保管物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888條是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存款人交付的存款並返還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餐飲、住宿等活動,並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有其他交易習慣的除外。《民法典》第890條,保管合同自交付定金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