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兵器中槍被稱為百兵之王,劍被稱為百兵之君。
武諺雲:槍為百兵之王,劍為百兵之君,棍為百兵之祖,刀為百兵之帥。不過其實只有百兵之王是槍這種說法在古籍中是有出處的。程沖鬥說:“槍乃藝中之王,以其各器難敵也”,“世人尊槍為藝中之王,蓋亦以長技無逾此”。
《手臂錄》中寫道:“槍為諸器之王,以諸器遇槍立敗也。降槍勢所以破棍,左右插花勢所以破牌镋,對打法破劍、破叉、破鏟、破雙刀、破短刀,勾撲法破鞭、破鐧,虛串破大刀、破戟。人惟不見真槍,故迷心於諸器。壹得真槍,視諸器直兒戲也。不知者曰:血戰利短器。夫敵在二丈內,非血戰乎?真槍手手殺人,敵未有能至壹丈內者,短器何所用之?唯劫營巷戰,宜用刀鞭棒耳。至於弓弩鳥銃之發,必在二十步外,牌盾可禦,大炮不能命中,付諸天數。二者雖更長於槍,而非所畏也。”
《手臂錄》中提到了槍面對各種兵器都有破解方法,以致可以出現“諸器遇槍立敗”的情況。現代有壹項兵擊運動。參與者穿著護具使用各種兵器對打。長槍總是能取得非常巨大的優勢,在兵擊圈中擁有極高的勝率。因為它兼具了壹寸長壹寸強的特性,卻又不失靈活。日本亦有“劍道三倍段,長槍九倍段”的說法。甚至連只練過壹個月長槍的兵擊新手都能在兵擊單挑中擊敗練了多年刀劍的老手。
兵擊時,單刀進槍總是九死壹生。
可以發現許多在演義、評書中使用其他兵器的武將在正史中也是用槍的。
在《三國演義》中使用方天畫戟的呂布在正史中的武器卻是長矛。
《漢末英雄記》中記載的是“汜、布(呂布)乃獨***對戰,布以矛刺中汜。”在《後漢書》中則被記載:“布應聲持矛刺卓,趣兵斬之。”
《隋唐演義》中用雙鐧的秦瓊在正史中記載的也是“躍馬負槍而進”,將太宗下令斬殺的敵將刺於萬眾之中。
正史程咬金也用的槊。
壹些人可能會說,矛也不是槍啊。其實唐朝官方典籍《唐六典》和明朝重要兵書《武備誌》都將槍作為對矛槊的統稱。例如,《武備誌》說:“歷考諸說則矛槊矟皆槍之類也。”
也就是說,矛和被某些人認為是“馬戰神器”的槊,其實都是槍的壹種。
其實除了槍是百兵之王之外,其他百兵之稱號在古籍中是找不到古籍出處的,可能出自評書或現代小說。劍擁有極高的文化地位。儒家以劍比君子,劍的儒雅氣質深受世人的喜愛。不過在某些時期,劍並不是常上戰場的兵器。在明末清初《手臂錄》有記載:“久不臨陣,劍法失傳。”
此外,十八般武藝有將刀放在首位的做法,導致壹些人誤認為刀是十八般武藝之首。正確的解釋其實是,十八般武藝分九長九短,刀為“九短之首”,槍為“九長之首” 。而且這個“十八般武藝”的說法是近代戲臺出現的,是戲臺上的說法,不大適合用於討論實戰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