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αn漢字是緩。
緩,漢語壹級字,讀作緩,本義指寬松;寬大。
現代釋義
基本字義
1、慢,與“急”相對:緩步。緩行。緩慢。遲緩。
2、延遲:緩刑。緩辦。緩役。緩征。刻不容緩。
3、放松,松弛:緩和。緩沖。緩解(jiě)。和緩。
4、蘇醒,恢復:緩氣,緩醒。
基本詞義
1、形聲。從糸(mì),爰(yuán)聲。本義:寬松;寬大。
2、同本義。如:緩帶(放寬衣帶。從容自在的樣子);緩服(寬松的服裝。對戎裝而言);緩帶輕裘(寬松的衣帶,輕暖的皮衣。形容從容儒雅的風度)。
3、慢;不急迫。與“急”相對。
4、柔軟。
詞性變化
動詞
1、延期,延遲。
2、緩死(寬緩減免死刑;延長壽命);緩召(軍事用語。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的後備軍人以及國民兵,因故延緩征召的,稱為緩召);緩決(法律名詞,對已宣判死刑的犯人,依據特定的狀況,於壹定時期內暫緩處決)
3、下垂。
4、蘇醒,復活。
5、怠慢。如:緩怠(緩慢松懈;拖延怠忽);緩留(緩慢遲鈍)。
6、刑法等寬宏、寬恕。如:緩決(對死刑犯人暫緩處決);緩獄(寬緩刑獄)。
古籍釋義
古文:?《廣韻》《正韻》胡管切《集韻》戸管切《韻會》合管切,?音浣。《說文》?,或省作緩。綽也。《玉篇》遲緩也。《廣韻》舒也。《釋名》緩,浣也,斷也。持之不急則動搖,浣斷自放縱也。《禮·樂記》其樂心感者,其聲嘽以緩。
疏歡樂在心,故聲必隨而寬緩。《孟子》民事不可緩也。《疏》惟民事當急,而不可緩也。《前漢·朱博傳》齊部舒緩養名。《註》師古曰:其性遲緩,多自高大以養名聲。
又《集韻》火遠切,音咺。苦緩切,音款。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