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是中國儒家典籍,六經之壹。原名《易》、《周易》,漢代人通稱為《易經》。古人向神靈蔔問吉兇的方法,有龜蔔和占筮。筮用蓍草,按壹定法式推算出數目,求得某種卦象,依據卦辭、爻辭推測所問事情的後果。據《周禮·春官·宗伯》記載,上古時太蔔“掌三易之法:壹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連山易、歸藏易皆佚,僅《周易》存世。“易”字,壹說為“簡易”之義;另壹說為“變易”之義,意為以揲蓍數目之變,推求問事之變,借以釋疑。“易”前“周”字,壹說指周代人的筮法;壹說指周遍之易,即探求普遍的變易法則。漢代人所說的《周易》,包括經、傳兩部分,傳是對經的解釋。《易經》則指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辭、爻辭而言。
《易經》成書於何時,作於何人,迄今無定論。《漢書·藝文誌》提出“人更三聖”說,認為伏羲氏畫八卦;周文王演為六十四卦,作卦辭和爻辭;孔子作傳以解經。“五四”運動以後,史學界對傳統說法提出懷疑,認為卦和爻辭中講到周文王以後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足證《易經》成書非出於壹時壹人之手,因此出現了周初說、春秋中期說和戰國說,所據不壹。
《易經》的卦象指卦的圖象,由陽爻“—”和陰爻“—”兩種爻象,按每卦六畫排列組合而成,***六十四種卦象。卦中六畫的排列從下到上,用初、二、三、四、五、上表示位序,陽爻稱九,陰爻稱六,爻象***三百八十四。解說卦象的辭句稱為卦辭,系於卦象之下,解說爻象的辭句稱為爻辭。
六十四個卦象的排列順序,現傳有兩種本子:壹是通行的《周易》本,分上下經,上經始於乾卦,次為坤卦,下經終於未濟卦;二是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本,首卦為乾,次卦為否,終於益卦。卦辭和爻辭的內容大致有三類;壹是講自然現象的變化,用來比擬人事,如大過卦九五爻辭說:“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二是講人事的得失,如漸卦九三爻辭說:“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兇”;三是判斷吉兇的辭句,如坤卦卦辭說:“元亨,利牝馬之貞。”據研究,卦、爻辭反映了奴隸制的社會生活。
《易經》雖屬占卦書,但在其神秘的形式中蘊含著較深刻的理論思維和樸素的辯證觀念。例如,它承認事物存在著對立面,六十四卦由三十二個對立卦組成,其卦的爻象和爻辭反映了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的“大人”和“小人”、吉和兇、得和失、益和損、泰和否、既濟和未濟等壹系列對立統壹的現象,《莊子·天下篇》將其概括為“易以道陰陽”。它還承認對立事物的互相轉化。如泰卦卦辭說:“小往大來”;否卦卦辭說:“大往小來”;泰卦九三爻辭說:“無平不陂,無往不復”;乾卦九五爻辭說:“飛龍在天”;上九爻辭則說:“亢龍有悔”,這些都表現了物極則反的觀點。從《易經》中可以看出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的萌芽,因而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戰國後期,對《易經》的研究逐漸成為壹種專門學問,壹些系統闡釋《易經》的文字陸續被收集起來,匯成《易傳》。秦代(前221~前206)焚書,不焚易書。至漢代(前206~公元220),經學興起,其中關於《周易》經傳的解釋,稱為“易學”。易學源遠流長,歷時2000余年,形成了許多流派,如象數學派、義理學派等。許多著名哲學家,依據《周易》經傳提供的思想資料,建立起自己的哲學體系。
《易經》的版本,流傳下來影響大的是魏王弼註本、唐孔穎達疏,亦稱《周易正義》,收入《十三經註疏》中。宋朱熹撰《周易本義》,為宋代以後通行本。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帛書《周易》,抄寫於漢文帝初年,與傳世各家《易》本均不同,是現存《周易》中最早的別本。古今解易者,多達數百家,在儒家經書中為數最多。影響較大和具有特色的註解有:唐朝李鼎祚《周易集解》、唐朝孔穎達《周易正義》、宋朝程頤《程氏易傳》、宋朝朱熹《周易本義》、現代聞壹多《周易義證類纂》和高亨《周易古經今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