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候,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壹五年(公元前二七零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祖」,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制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雲:「 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 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壹鏘﹞,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 」。又考古記雲:「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由上文可知,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壹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壹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壹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茍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 ,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壹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既亦為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歷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壹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壹只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在劍的演練中,壹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壹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沈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裏說的「以身為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漢書·藝文誌·兵書略》:《劍道》三十八篇。
漢代劍術已甚精備,鬥劍中顯示了武藝造詣的深淺。曹丕《典論·自敘》:「余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余從阿學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勛、奮威將軍鄧展等***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余與論劍良久,謂將軍非法也,余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因求與余對。時酒酣耳熱,方食芊蔗,便以為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為之。余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復壹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偽深進,展果尋前,余卻腳?,正截其顙,坐中驚視。余還坐,笑曰:『昔陽慶使淳於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術,今余亦願鄧將軍捐棄故技,更受要道也。』壹坐盡歡。」(《三國誌·魏書·文帝紀》裴松註引)這段有聲有色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劍術的高超和鬥劍風的興盛。
楊泉《物理論》:「阮師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靈,七月庚辛,見神於冶監之門,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齊,五精之鏈,用陰陽之候,取剛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夾刃,方口洪首,截輕微不絕絲發之系,斫堅剛無變動之異。」
但自唐開始,士大夫心理充滿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說,劍乃變為鎮邪兇之器,壹若此數尺剛鐵,鑄成劍形,即具有無上魔力者。於是家懸壹劍,即以為祥,不習劍術,而以為劍自可以禦敵而勝。所以自唐以後,劍類短兵,有壹支為釋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從征軍士多用刀而鮮用劍,佩刀者漸多於佩劍者,這顯然對劍術的發展有相當的阻作用。
舞劍在唐代興盛起來,杜甫<舞劍器行>描述公孫大娘舞劍絕技:「霍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劍的聲光,似聞如見,精湛技藝,如呈眼前。
明唐順之《武編》說:宋太宗「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舞劍,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會北戎遺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袒裼鼓澡,揮刃而入,跳擲承接,霜鋒雪刃,飛舞滿空。」這些高超絕技,對後來劍術套路及表演技藝的發展,影響很大,至今我們演練的武術套路中,亦有所見。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獨孤九劍」,就是驚絕的特技。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雲:「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劍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攪、壓、掛、雲等為主。它的特點是剛柔相濟、吞吐自如,飄灑輕快,矯健優美,正如拳諺所形容的「劍似飛鳳」,由此可知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