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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三章原文翻譯

孟子三章包括《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魚我所欲也》。接下來分享孟子三章原文翻譯。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原文:

舜發於畎畝之中,傅說舉於版築之間,膠鬲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裏奚舉於市。

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征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

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

翻譯:

舜從田野耕作之中被任用,傅說從築墻的勞作之中被任用,膠鬲從販魚賣鹽中被任用,管夷吾被從獄官手裏救出來並受到任用,孫叔敖從海濱隱居的地方被任用,百裏奚被從奴隸市場裏贖買回來並被任用。

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臨在這個人,壹定先要使他心意苦惱,使他筋骨勞累,使他忍饑挨餓,使他受盡貧困之苦,使他所做的事情顛倒錯亂,用來使他的內心受到震撼,使他性情堅韌起來,增加他所不具備的能力原來沒有的才能。

壹個人,常常發生錯誤,這樣以後才能改正;在內心裏困惑,思慮阻塞.然後才能知道有所作為;別人憤怒表現在臉色上,怨恨吐發在言語中,然後才能被人所知曉。(如果)壹個國家,在國內沒有堅守法度的大臣和足以輔佐君王的賢士,在國外沒有實力相當、足以抗衡的國家和來自國外的禍患,這樣的國家就常常會走向滅亡。

這樣以後才知道憂慮禍患能使人(或國家)生存發展,而安逸享樂會使人(或國家)走向滅亡的道理了。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原文: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裏之城,七裏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

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

翻譯:

有利於作戰的天氣、時令,比不上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比不上作戰中的人心所向、內部團結。

方圓三裏的內城,方圓七裏的外城,包圍起來攻打它,卻不能取勝。采用包圍的方式攻城,壹定是得到有利於作戰的天氣、時令了,可是不能取勝,這是因為有利於作戰的天氣、時令比不上有利於作戰的地理形勢啊。城墻並不是不高,護城河並不是不深,武器裝備也並不是不精良,糧食供給也並不是不充足,但是(守城壹方還是)棄城而逃,這是因為作戰的地理形勢(再好)也不及人心所向、內部團結。

所以說:使百姓定居下來(而不遷到其他的地方去),不能靠疆域的界限,鞏固國防不能靠山河的險要,震懾天下不能靠武器的銳利。施行仁政的君主,幫助支持他的人就多,不施行仁政的人,支持幫助他的人就少。支持幫助他的人少到了極點,連兄弟骨肉也會背叛他;支持幫助他的人多到了極點,天下所有人都會歸順他。憑著天下人都歸順他條件,去攻打那連兄弟骨肉都背叛他的寡助之君,所以能行仁政的君主不戰則已,戰就壹定會勝利。

《魚我所欲也》

原文:

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壹簞食,壹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翻譯: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麽我寧願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麽我寧願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麽凡是壹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麽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麽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壹樁不可以幹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壹碗飯,壹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麽好處呢?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