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以下簡稱“新聞出版廣電”)在列。
國家電力管理局),直屬國務院,正部級單位。總局負責促進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的繁榮發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法規草案、宣傳創作的方針政策、輿論引導和創作、事業行業發展規劃、節目引進和收錄管理、活動宣傳交流監管等壹系列與影視娛樂相關的業務。
如圖所示:
擴展數據:
(壹)負責制定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版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政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制定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發展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項目和公益活動,協助貧困地區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負責制定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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