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衛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強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商君歸還,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
譯文:
衛鞅從魏國逃到秦國,秦孝公任用他為丞相,把商地分封給他,號稱“商君”。商君治理秦國,法令雷厲風行,公平無私。懲罰,不忌避威勢強大的貴族;獎賞,不偏私關系特殊的親信,法令實施至於太子,依法處治。師、傅犯法,處以黥,劓之刑,壹周之後,路上沒人拾取遺失的東西,百姓不亂取非分的財物,國力大大加強,諸侯個個畏懼。但刑罰嚴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強力壓服人而已。
孝公實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後,重病臥床不起,打算傳位給商君,商君辭謝不受。
孝公死後,惠王繼位,執政不久,商君請求告老還鄉。有人遊說惠王說:“大臣權力太重會危及國家,左右近臣太親會危及自身。現在國內連婦女、兒童都說法令是商君的法令,並不說是大王的法令。這樣,君反為人主,而大王反變為人臣了。況且商君本來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辦法對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誅,想返回魏國。秦人不許他出境,說:“商君的法令很嚴厲。”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無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車裂的極刑處死了商鞅,而秦國人並不表示同情
2. 文言文翻譯公孫鞅年輕時就喜歡刑名法術之學,侍奉魏國國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
公叔座知道他賢能,還沒來得及向魏王推薦。正趕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親自去看望他,說:“妳的病倘有不測,國家將怎麽辦呢?”公叔座回答說:“我的中庶子公孫鞅,雖然年輕,卻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國政全部交給他,由他去治理。”
魏惠王聽後默默無言。當魏惠王將要離開時,公叔座屏退左右隨侍人員,說:“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壹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走出國境。”
魏王答應了他的要求就離去了。公叔座召來公孫鞅,道歉說:“剛才大王詢問能夠出任國相的人,我推薦了妳。
看大王的神情不會同意我的建議。我當先忠於君後考慮臣的立場,因而勸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孫鞅,就該殺掉他。
大王答應了我的請求。妳趕快離開吧,不快走馬上就要被擒。”
公孫鞅說:“大王既然不能聽您的話任用我,又怎麽能聽您的話來殺我呢?”終於沒有離開魏國。全文翻譯這裏有:/view/135160。
3. 文言文商鞅立信原文 商鞅令⑺既具⑴,未布,恐⑵民之不信己,乃⑶立三丈之木於國都之市南門,募⑷民有能徙置⑸北門者予十金⑻.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⑹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選自《史記·商君列傳》)編輯本段譯文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南門前放置壹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兩黃金.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兩黃金”有壹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兩黃金,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後頒布了那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壹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壹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立信(1張)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4. 文言文衛鞅變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行之十年,秦王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譯文 衛鞅變法的法令已經制訂完成,尚未公布,衛鞅怕老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場的南門豎起壹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十金。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
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有壹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
然後終於發布法令。 註釋 衛鞅:即商鞅,戰國時人。
具:完善。 布:公布。
募:招募。 行:實行 徒:搬。
5. 孝公既用衛鞅.(全篇翻譯)原文孝公既用衛鞅(1),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2),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3);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4).愚者暗於成事(5),知者見於未萌(6).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7).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8);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9),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10),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11).智者作法,愚者制焉(12);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13).”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14).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壹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15).”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註釋 (1)衛鞅:商鞅為衛國人,故稱.下句“恐天下議己”,是說孝公欲從商鞅之言而變法,可是又怕天下議論他,不是說商鞅“恐天下議己”.(2)疑:猶豫不定.(3)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說,超出常人的人本來要被世俗非難的.(4)敖:通“謷”.嘲笑.《商君書》或作“驁”,或作“訾”.“驁”通“訾”.“訾”,毀謗.(5)暗:不清楚,不明白.(6)知:通“智”.未萌:未發露、察覺.(7)慮:事先謀劃、創始.(8)法:效法.故:指成法.(9)易民:改變民風民俗.(10)緣:依照,沿襲.?王:成王,統壹天下.(11)五伯:即五霸.(12)制:被制約.(13)不肖:不成材,沒出息.(14)器:指古代標誌名位、爵號的器物.(15)多:推重,贊揚譯文孝公任用衛鞅後不久,打算變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議論自己.衛鞅說:“行動猶豫不決,就不會搞出名堂,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成功.況且超出常人的行為,本來就常被世俗非議;有獨道見解的人,壹定會被壹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後都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先就能預見將要發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謀劃新事物的創始而可以和他們***享成功的歡樂.探討最高道德的人不與世俗合流,成就大業的人不與壹般人***謀.因此,聖人只要能夠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用舊的成法;只要能夠利於百姓,就不必遵循舊的禮制.”孝公說:“講的好.”甘龍說:“不是這樣.聖人不改變民俗而施以教化,聰明的人不改變成法而治理國家.順應民風民俗而施教化,不費力就能成功;沿襲成法而治理國家,官吏習慣而百姓安定.”衛鞅說:“甘龍所說的,是世俗的說法啊.壹般人安於舊有的習俗,而讀書人拘泥於書本上的見聞.這兩種人奉公守法還可以,但不能和他們談論成法以外的改革.三代禮制不同而都能統壹天下,五伯法制不壹而都能各霸壹方.聰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約;賢能的人變更禮制,尋常的人被禮制約束.”杜摯說:“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變成法;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換舊器.仿效成法沒有過失,遵循舊禮不會出偏差.”衛鞅說:“治理國家沒有壹成不變的辦法,有利於國家就不仿效舊法度.所以湯武不沿襲舊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換舊禮制而滅亡.反對舊法的人不能非難,而沿襲舊禮的人不值得贊揚.”孝公說:“講的好.”於是任命衛鞅為左庶長,終於制定了變更成法的命令.。
6. 商鞅立信(古文翻譯)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註:①令:指變法的命令.②金:古代貨幣單位 翻譯:商鞅法令已經制訂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場的南門豎起壹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十金.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有壹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然後終於發布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