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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以前的簡牘與簡牘書是怎樣的?

先秦記錄文字的材料從甲骨、青銅到石頭,不斷更替變化,後來又出現了簡牘。其實,在紙發明以前,古代書籍的最主要形式則是簡牘。

簡牘,是對古代遺存下來的寫有文字的竹簡與木牘的統稱。用竹片寫的書叫做“簡策”,而用木版寫的書叫做“版牘”。

據考古實物發現及古書記載,寫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數是有關官方文書、戶籍、告示、信劄、遣冊及圖畫。由於文字內容有異,其稱謂有別。

如軍事的文書叫“檄”。用於告示者稱之“榜”。將信寫於木版,然後再加壹版叫做“檢”。在檢上寫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做“署”,這是信封的起源。

然後將兩版合好捆紮,在打結的地方塗上黏土,蓋上陰文印章,在黏土上出現凸起的字,這就是“封”,使用的黏土叫“封泥”。由於寫信的木版,通常只有壹尺長,故信函又叫“尺牘”。

箋是古代壹種短小的簡牘,是供讀書者隨時註釋的,它系在相應的簡以備參考之用。現在人們所說的箋註就是起源於此。

簡牘因制形不同,用途不同,稱呼甚多,但從策、簡、籍、簿、箋、劄、檢、槧等從竹、木字形上,都反映出簡牘的制成材料。

竹簡在西北出土較少,也許是因為西北天氣幹旱,不適宜竹子生長。而南方氣溫濕潤,竹材豐實,因此竹簡的出土主要在南方,如1999年在長沙走馬樓出土的三國吳簡,多達10萬枚。

版牘多用松木。《太平禦覽》卷606揚雄《答劉歆書》寫道:“鉛擿松槧。”松槧就是松木制成的木牘。其次還有青扡、毛白楊、水柳和檉柳。這些木類,色白質輕,易於吸墨,可隨地取材,自然被廣泛用作書寫材料。竹木要進行加工,才能進行書寫。首先片解竹、木成條狀,然後進行刮削,使其平整劃壹,棱角分明,書寫的壹面要求光滑、平整。後來東漢時期思想家王充在其《論衡》壹書中對竹木制作方法已有描述:竹生於山,木長於林,截竹為簡,破以為牘,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斷木為槧,析之為版,力加刮削,乃成奏牘。竹簡較木牘的加工要繁瑣,因竹有節,內空,簡條的寬度受竹簡粗細的限制。用於書寫,必須經過殺青階段,殺青就是去青皮,用火烘烤,高溫處理可防蟲蛀,寫字不滲暈。由於在烘烤中,竹面會有水珠浸出,故謂“汗青”,又稱“殺青”。由於竹簡殺青之後,才能正式書寫,故後世多稱書籍定稿為“殺青”。簡牘在經過以上刮削、磨平、殺青後,就可以正式書寫了。用於簡牘的書寫工具有筆、墨、A、削。A、削既是整治竹木簡牘的工具也是書寫的工具。

書寫簡牘時,A與筆的關系很密切,所以戰國、秦漢時期,A與筆常常連用,並且以此形容朝廷中掌管文書的官吏。

簡牘上的文字壹般用筆墨書寫,A的主要用途是修改錯誤的文字,並非用於刻字。對寫錯文字的修改方法,主要是削改,即用A削去表面壹層錯誤之處而再寫。

簡牘文字的字體,也有多種。先秦時期簡牘,多用古文、篆文。秦始皇統壹天下後,通行隸書,字體變圓為方,於是公文、信函多用隸書。如湖北雲夢出土的秦簡,均以隸書書寫。漢代沿用隸書,漢簡上的字體也多為隸書。

簡是古代書籍的基本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壹頁。簡牘上書寫的行數與字數,各有不同。通常只書寫壹行在簡牘的正面,有時也有兩行或正反兩面都書寫。

在敦煌發現的簡牘中,有漢元帝時黃門令史遊所作《急就章》壹書,每簡書寫壹章,***63字。它們是棱柱形木簡,三面有字,每面壹行21字。另壹簡有兩行字,壹行32字,壹行31字。長沙出土的竹簡,每簡長度大致相同,每簡有兩字至20字不等。

就出土的實物考察,簡牘年代起於戰國時期,下迄魏晉,簡牘作為這壹時期的書寫材料,反映了這壹時期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的情況。包括私人信件、公事往來、文書、歷譜及送葬的遣策、通行證、契約文書、名籍、賬冊、詔書等。

簡牘中記載的許多古代書籍,對於校勘、考訂提供了最好校本,還能補缺壹些早已遺失的古代書籍,豐富文化寶藏,是我國古代的珍貴遺產。比如甘肅武威磨咀子漢墓中出土的簡牘經書;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的竹簡兵書《六韜》、《尉繚子》、《孫子兵法》、《孫臏兵法》,以及《管子》、《晏子春秋》、《墨子》;甘肅省武威漢墓出土的簡牘醫書等。

簡牘的編連是古籍加工技術,有的先編後寫,有的先寫後編。甘肅武威磨咀子出土的《儀禮》,凡編繩所過之處都空格不寫,更為明顯的是乙本《儀禮》第三十四簡,在簡未穿繩地方,還余壹個字,為了避開編繩,就在穿繩之下補了壹個“為”字。這說明這些簡牘是先編後寫的。敦煌出土的《永元兵物冊》上面的字有些被編繩蓋住,是先寫後編的。

編連工作開始,先把壹枚壹枚的簡牘收齊,然後根據內容,決定編多少枚簡,再根據簡牘的長短,決定編幾道編繩,編繩壹般壹至多道不等。編連的材料主要是絲絳、麻繩及皮條。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晚年談《易》、“韋編三絕”。韋編三絕是指孔子學習用功很勤,編連的繩子都被他翻斷三次,至於用“學富五車”來形容孔子學識淵博,這確實並不誇張。

把簡牘按冊、按篇編連以後,還得加上簡牘的順序編號。例如,甘肅武威出土的《儀禮》簡,每支簡下面都有編號。編號就相當於現在壹本書的頁碼。編連好的簡牘被捆成壹捆或折成頁形,每冊簡相對,如現今的書籍的冊頁形式。捆紮的方式以橫捆居多,其次是豎捆,十字形捆紮。

簡牘文件的封存,以壹名為“封面”的木片捆紮於文件之上,以封泥敷於書繩,再施以封印,然後發送。受文者的名字及文件內容摘要,通常寫在封面上。封面上封印之處,則刻壹方形凹溝,貯以封泥,名為“印齒”。

封面只能用於壹個單獨的文件,數種文件同時發送,則封以布質或絲質的書。各種顏色的書囊表示不同的發送方式,紅色與白色是急件,綠色是誥諭,黑色是普通文件。書囊多為方形、無縫,文件從中央開口處放入。袋的兩端折轉,蓋在中央封口上,捆上書繩,敷上封泥,再蓋上印章。

壹枚簡牘稱為“簡”,通常寫壹行直書文字。字數較多的則寫在數簡上,編連在壹起了才稱之為“冊”。長篇文字內容成為壹個單位的叫做“篇”。“冊”表示壹種文件較小的形體單位,“篇”則表示較長的內容單位,壹“篇”可能含有數“冊”。此外,壹篇或數篇可為壹卷。

從簡牘開始,古代的書籍開始具有了壹定的形制,這對我國書籍文化產生了極為重要和深遠的影響。如:後世書籍壹直沿襲的自右至左、自上而下的文字書寫順序;現今仍使用的壹些書籍單位、稱謂、術語等,以及版面上的“行格”形式,都可遠溯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