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沒有標點符號,所以古人讀書要會斷句,有時連這些感嘆詞也有類似的標點符號。
中國古代的標點符號壹般概括為句讀。句子,標為○,相當於今天使用的句號,分大中小;讀(音du),標為,,相當於今天用的逗號。事實上,在中國漫長的文明發展史中,前人使用的標點符號不止兩種,但並沒有積累發展成統壹規範的體系,甚至連連句和讀碼符號的分工都沒有規律甚至可能不用。現代中國人,如果在沒有經過專門訓練的情況下,拿起沒有現代標點符號的古書,即使能看懂有參考書的字,也很難斷句。問題是標點符號沒有或者太少。
胡適在1916發表的《句讀與文字符號》壹文,是我國第壹篇系統完整的新標點符號科學論文。本文的主要歷史貢獻有:提出了分句讀符號(點)和字符號(標)的初步設想;⑵闡述標點符號在書面語中的重要地位;⑶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符號體系;⑷分析各種標點符號的用法;5.梳理句子、閱讀和停頓的關系。
1919在我國原有標點符號的基礎上,參考其他國家常用的標點符號,漢語言文字統壹籌備會議提出了《關於請頒布新標點符號的建議》,規定了12符號,由當時的教育部頒布。
繼1949之後,出版總署進壹步總結了標點符號的使用規則,在1951中公布了標點符號的用法。同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學習10標點符號用法的指導意見》。從此,標點符號趨於完善,有了統壹的用法。
1990年4月,GJ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署修訂頒布了《標點符號用法》,對標點符號及其用法作了新的規定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