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0年前的甲骨契刻符號是中國文字起源的依據
我們在龜甲、骨器、石器、陶器上發現了10多例契刻符號,除了在骨笛上所見的設計音孔時的刻記和契刻骨板上的單道刻記外,可以確認的契刻符號***發現有17例。其中龜甲有9例,骨器上3例,石器上2例,陶器上3例。
這17例契刻符號,大體上可分三類:
第壹類有龜甲4例,骨器3例,石器、陶器各1例,***9例,占所發現契刻符號的壹半以上。此類符號從其形狀上分析都具有多筆畫組成的組合結構,其中應蘊含著契刻者的某種意圖,記錄了壹件特定事情,因之,應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質。
第二類3例。契刻在石顏料塊或陶墜上,不排除作戳記之用的可能。
第三類數量也較多,但均在龜甲上契刻,***5例,為橫或豎的壹道或兩道直向刻痕,明顯為有意所為,與半坡、姜寨的同類陶文刻符相似,可能具有記數的性質,如是則應為計數類符號。
由於賈湖刻符部分刻於龜甲上,刻符龜甲又出自墓葬,且多為8個壹組,故自然使人聯想至《周易》的八卦。
賈湖龜甲劃符號有以下幾個值得重視的特點:
●符號多刻在龜甲的明顯位置應該是為了便於看到;
●符號似乎暗示了龜甲的放置方向;
●在同壹墓龜甲中,有時有壹個以上刻有符號,符號並不相同,說明符號不是墓主個人的標記;
●在同壹龜甲上,有時出現兩個刻劃符號。
●符號比較有象形性,如眼形、門戶形,很像後世的文字。過去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晚期刻劃符號,例如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符號,極少有象形的;大汶口文化陶器和良渚文化陶器、玉器的符號,則象形因素較多,從而不少學者認為是原始文字。就這壹點而言,賈湖這些符號確與文字接近。
學者們註意賈湖龜甲符號,還有壹個重要理由,就是在龜甲上刻出符號,有似於殷墟時期在龜甲上刻寫文字,近年考古研究已經指出,對龜的神秘性的信仰在中國源遠流長。賈湖墓葬的龜甲中,多與石子同出,證明是壹種原始的占蔔工具,在占蔔的方式上雖與商代的灼蔔不同,其基於對龜靈的信仰則是壹致的,龜甲占蔔可能有傳襲擊的關系,刻劃符號是否與後來的文字有關,不是不應該考慮的。
賈湖原始文字發表之後,許多學者都曾試圖講行解讀。由於這些符號過於抽象,目前還不便對之進行臆猜,但都具有壹定的形,應記錄了當時的主人壹定的寓義,應是可以肯定的。而義是要用語言來解讀的,因之也應有對應的語言。若如此,這些刻符就具備了文字的形、音、義的基本條件。盡管它大多只是單字,但已具備了文字的基本功能。所以,筆者認為稱其為原始文字,或具有文字性質的符號,當是可以成立的。
與西方的拼音文字不同,漢字是由筆劃為基本書寫單位構成的,它的筆劃走勢和框架結構,表現了漢字的基本特征。漢字的組合方式是拼合式,先由筆劃組字根,再構成合體字。從漢字的組織結構上看,它是由三個層次組成的。
第壹個層次是筆劃,如點、橫、豎、撇、捺、勾、折等。
第二個層次為合成字,這些構件就是字根,目前電腦操作中的五筆字形輸入法,就是以這些字根來拆字的,如匕 、十、刀、乙、兒、厶等。由這些字根組合成大量的漢字。
第三層次為合成字,如基、著、學、深、和、加等。如先由撇、豎組成立人,再加“匕”,即成“化”字;由三點組成水旁,再加“工”,即組成“江”字,如此等等。從此可看出,漢字是有三級結構,這是漢字獨有的特性。
我們再來看賈湖刻符,它和後來的甲骨文、金文和現代的漢字壹樣,從書寫特征看也有3個結構層次,賈湖契刻與商代甲骨文是壹致的,因為同樣刻在堅硬甲骨等物體上,筆劃遒勁,撇折有矩。與現代漢字相比,書寫的特點也基本壹致,如先橫後豎,先上後下,先左後右,先裏後處等等。如若不照這些筆順來寫,不但寫起來困難,也難以寫好,這是漢字的特性使然。因之也可以說,賈湖刻符也是現代漢字書法藝術的濫觴。
從以上分析可知,賈湖契刻符號與漢字的基本結構、組合方式、書寫特征都是壹致的,漢字的基礎在8000年的賈湖時期已經奠定,賈湖刻符的性質及與漢字起源的關系則是不言而喻的了。
像任何事物的產生壹樣,文字的起源與發展也有壹個過程,而且是壹個漫長的歷史進程,決不可能壹蹴而就,由某壹位聖人靈機壹動,壹夜之間就創造同成熟的文字。同時,文字的發明應是社會發展到壹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有其經濟的、技術的、文化的、思想的基礎,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決定的。目前學術界公認的成熟漢字是商代“甲骨文”,但甲骨文的發展水平決非其初始階段,在它之前肯定已有相當成熟的文字出現。甲骨文看似文字發展史上的壹個突變,但這是不合邏輯的,就像是傳說中的老子,生下來就長有白胡子。我們現在雖然暫時還沒有發現早於商代甲骨文大量的成熟文字,但並不意味著甲骨文就是突然出現的,這種現象可能與甲骨文之前的文字的載體和埋藏條件有關。縱觀文字起源與發展的歷史進程,應有4個發展階段:
第壹階段:即物件記事階段,其形式有實物記事、結繩記事等。在中國古籍文獻中,就有較多關於結繩記事的記載,如《周易·系辭下傳》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等等。
第二個階段:即圖形記事階段。在第壹階段的記事方法不能滿足人們經濟、交流、和精神的需要時,人們迫切需要新的記事方法,圖形記事便是這個階段的代表,它是以圖畫的方式記錄壹個事件,可見到的形式有大量巖畫等。另外就是契刻的標記。契刻的目的主要是用來記錄數目。漢朝劉熙在《釋名·釋書契》中說:“契,刻也,刻識其數也。”清楚的說明契就是刻,契刻目的是幫助記憶數目。因為人們訂立契約關系時,數目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爭端的因素。於是,人們就用契刻的方法,將數目用壹定的線條作符號,刻在竹片或木片上,作為雙方的“契約”。這就是古時的“契”。後來人們把契從中間分開,分作兩半,雙方各執壹半,以二者吻合為憑證。《尚書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司馬貞補《史記·三皇本紀》:“太昊、伏羲氏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這些記載應是對這個階段記事方法的追記,考古發掘也屢有類似遺物出土,如河南舞陽賈湖遺址出土的契刻牛肋骨和上述第三類刻符、甘肅省西寧縣周家寨出土的仰韶期遺址的骨契圖形等。
第三個階段可稱為語段文字階段,即用壹個表意符號或壹組抽象的圖畫來記錄壹句話或壹件事情,這類材料在考古發掘中發現很多,我國新石器時代各文化普遍有所發現,包括上述的賈湖第壹類刻符為代表的同時期刻符,及部分仰韶時代諸文化刻符、彩符和大汶口文化陶尊符號等。這種語段文字具有壹定的文字功能,因而具備了文字的壹些特征,如記事,交流和記錄語言等,但還不是成熟的文字。從目前材料來看,前仰韶時代已經進入了這壹階段,即距今8600年之後。
第四階段為成熟的文字階段,依其特征可稱為語詞文字階段,即壹個符號只發壹個音,這種符號同時具備了形、義、音三種特征,真正成為記錄語言的符號,人們可以根據交流、記錄的不同需要隨意組合這些符號,以通過書面的形式充分表達人們意願,並在使用過程中形成了壹定的語法和發言規則。從此,真正意義上的文字產生了,在我國,目前所知商代的甲骨文便已處於這個階段。
另需指出的是,每個新的階段開始之後,原有各個階段的記事方式並不會自然退出歷史舞臺,而是程度不同地繼續存在著,被各個地方、各個不同階層的人們所利用,繼續發揮著各自不同的作用。
3、賈湖契刻符號發現的重大學術意義及今後工作重點
賈湖的契刻符號,是世界上可能與文字關聯的符號中出現最早的,年代早到公元前第七千紀。如果我們放眼世界,如被壹些學者認為與蘇美爾文字的發明有關的粘土tokens,其簡素的壹種已上溯到公元前第八千紀。但與此相比,實際上賈湖符號與文字的相似性要更大得多。因此,賈湖契刻符號壹經公布,就引起國內外相關學者的關註,如《科學》網站報道說,“在南方的伊拉克於5200年前出現文字之後2000年,中國出現了文字,但是壹個由中國和美國學者組成的研究小組如今提出,文字在中國的形成經歷了壹個緩慢而長期的發展過程,其源頭甚至可以追溯到令人驚訝的8000年前。他們研究認為,在河南省的新石器時代墓穴中發現的龜殼上契刻痕跡,是最終演變為漢字體系的已知最早的前身,並且它們很有可能用來完成壹些薩滿教的儀式。或許找到促使中國文字發展的理由比了解中國文字發展的過程更能引起學者們的興趣。與比自身早4000年的賈湖遺址壹樣,很多商朝的文字也是在龜殼上發現的。這壹證據表明,早在新石器時代,龜殼就已用來進行占蔔活動了。”
香港中文大學的饒宗頤先生曾對賈湖刻符及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文章中細致地對每壹個符號進行了考證,並提出“賈湖刻符對漢字來源的關鍵性問題,提供了嶄新的資料,”有學者認為,賈湖契刻符號的發現“為商代甲骨文的歷史源頭探索提供了可靠的證據”,“這不但是到目前為止新發現的我國最早的甲骨契刻符號,也是至今我國年代最早的文字前形式。”
北京大學歷史系的古文學學家葛英會也認為“這些符號應該是壹種原始文字。
彜族學者朱琚元根據古彜族文字與這些符號進行對比,發現它們之間居然有許多***同之處。其中刻在壹件柄形石器上的4個符號,用古彜文不但能夠成功的釋讀,其意義也似乎與這件器物的用途極其相符。不僅如此,朱琚元還認為賈湖遺址出土的壹些器物,與彜族地區的壹些用品也有類似之處。 處於語段文字階段的材料,在我國考古發掘中發現很多,我國新石器時代各文化普遍有所發現,已知載體有陶、石、骨、甲等,已知自賈湖契刻符號到商代甲骨文與文字相關的材料相當豐富,至少到龍山時代已有成篇可讀的文字出現,需對之進行系統的整理和研究;而使用更為方便又不易保存的載體如竹木、布帛、樹皮等有字材料,更應在今後的考古發掘中,給予高度的重視。
漢字由語段文字階段發展到語詞文字階段,從現有資料來看,自賈湖契刻符號到商代甲骨文,至少經歷了5000多年的歷程,成熟的商代甲骨文之所以被認為是突然出現,主要原因很可能是載體的變化,尋找這類過渡階段的文字載體,是解決漢字起源之謎的主要途徑,應是我們考古工作者今後的努力方向之壹。
4、關於外國學者的異議
賈湖契刻符號發現之後,不少學者對此持審慎態度。其原因除賈湖大多為單字外,主要是因為賈湖遺址距今9000—7800年的年代,早於安陽甲骨文四、五千年,居然有與這發陽甲骨文特征如此接近的字型,如上述書寫對象、書寫方式,字體組合和基本字形結構等都基本壹致,確實讓人難以置信。但如果對賈湖文化的總體發展水平進行綜合考察,就會發現,賈湖人發明並使用原始文字不僅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是順理成章的。賈湖契刻符號和商代甲骨文的載體都是當時巫師的占蔔工具—龜殼,字體結構相同,部分字形相似,這就是我們認為賈湖契刻符號應是漢字起源漫長歷程中重要壹環的主要證據。
漢字是中國的國粹,它經歷了與西方拼音文字完全不同的發展道路,它發展的階段性是西方學者用研究拼音文字的起源與發展的理論所無法解釋的,因此也就無法理解。如據《科學》網站上報道,壹些西方學者對在最新壹期《古代》(Antiquity)雜誌上進行的廣泛討論持懷疑態度。美國波士頓大學的考古學家Robert Murowchick就抱怨說:“這裏並沒什麽新東西。他和其它壹些學者拒絕接受這些看似簡單的幾何符號與早期的文字存在某種必然聯系的觀點。”壹些學者認為這“純粹是壹派胡言”。Murowchick就表示,“文字的發展當然有壹個漫長的過程,但沒有證據顯示這些龜殼就是其中關鍵的壹環。”但歷史是多姿多彩的,文字的產生也絕非壹線單傳,我們不了解這位波士頓大學考古學家羅勃特Murowchick先生為代表的壹些西方學者是否認識漢字,但至少他關於漢字起源的議論純粹是壹派胡言!它可以不同意我們的觀點,可以寫出文章與我們討論,但把他的觀點強加於人,與他的觀點不符就斥為“純粹是壹派胡言”,頗具西部牛仔的作派,就像“罰人吃肉”的故事壹樣荒唐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