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和”的概念在儒家的思想裏面非常之多,比如說“和而不同”,這可以解釋為文化上雖有不同,但是它們之間可以***同地和諧相處。比如說《中庸》裏面講的“中和”,是指為人做事,應該有個普遍和諧的道理。做到適中,“和”是達到不偏不倚的壹個原則,只有和諧才能實現不偏不倚,它是為人行事應該遵守的普遍道理。
孟子和荀子特別強調“人和”,像孟子講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在這中間是最重要的,荀子也是這樣講的。在儒家著作中講“和”的地方很多。
儒家思想裏面也許特別值得提的是《周易》,因為《周易》中間有壹個觀念叫做“太和”。王夫之把“太和”解釋為“和之至”,就是說“太和”是最完滿的和諧,如果是最完滿的和諧就要包含著許多方面,不能是哪壹個方面的和諧,他既是包含社會(人和人之間)的和諧,也應該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諧,還包含人自身的和諧,這樣才比較全面。因此建設和諧社會也要從這三方面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