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選調生分配到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作,在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服務期限(含試用期)不得少於3年。其間須在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所屬嘎查村(社區)工作滿2年。選調生在村(社區)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相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
(三)在選調生任職期間,不得:轉崗、參加公務員考試選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得通過借調、交流等方式離開分配的基層崗位到上級機關工作。經盟市黨委組織部批準,可以有計劃地組織選調生到蘇木參加縣(市、區)、鎮(街道辦事處)集中工作,但每年不超過3個月。
(4)考生資格審查貫穿調劑全過程。如發現調劑過程中任何壹個環節存在弄虛作假等影響調劑的情況,將取消所有考生資格,並記入信用檔案。
(五)各盟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大選調生培養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機會,加大對各方面條件成熟者的提拔使用力度,不斷提高基層年輕幹部隊伍建設水平。上級機關的補充人員應優先從選調生中拿出壹定比例。對表現突出的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條件,或交流到上級機關、重要崗位,選拔進入淇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領導班子。
法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公告2021。
(壹)報考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條例》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有誌於在黨政機關工作,願意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3.學習成績優秀,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服從組織安排。
4.2021 7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時間可延長至2021 65438+2月31);碩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階段要“雙壹流”,打造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5.18歲,本科畢業生1995 10 10月26日以後出生,碩士生1990 10 10月26日以後出生,博士生1985 10 10月26日以後出生。
6.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