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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西夏的軍事制度

西夏建國後,早期仍以黨項部落的征兵制為主,以氏族戶口為最小單位。男方15歲成年,60歲結束。每家兩個壯丁,壹個是正規軍,壹個是負養,擔任部隊雜工,構成文案。如果家裏有四個男人,就抽兩份,剩下的壯丁叫空男,可以不服役,但可以代替其他男人當配角或者正規軍裏的弱者。西夏部落有壹定的征兵數量,無論是正規軍還是軍中的負養兵都有固定的數量,比例壹般為1到1。但在個別部隊中,如靠近首都的邢、陵兩州的禁衛,比例接近1比3,即壹個正規軍幾乎有三個負援兵。

其軍事制度在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獻《貞觀玉鏡系列》和《天盛改革舊法令》中有系統記載,有待進壹步的譯釋研究。

貞觀玉鏡系列是記載貞觀時期(1102—11114)的軍事經典。今有殘跡,有序、令、賞、罪、勝,涵蓋西夏軍事制度的方方面面。每篇中西夏軍的頭銜很多,中尉、副將、副將、副司令、大頭目、小頭目等。有些部門設置了會計官、押運隊、警衛、軍事督察、巡回督學、教學督學、督學。這些稱謂大多在中國史書中找不到。西夏文獻中的將軍、巡撫、巡撫、監、督,可能是統軍、監、巡、寇、左右仆從等軍職。中國史書中有記載。中國史籍中常見的統領、正統領、小統領,也是西夏軍隊的官銜。

《貞觀玉鏡制》第壹條有“* * *將上任”的語言,說明西夏軍隊將由* * *選拔任命,並進行正式隆重的儀式。“有將軍之信,有文字之言”,對受令者頒發軍印、符號、任命書,並按不同稱號授予旗、鼓、金等指揮裝備。據文獻記載,在西夏軍隊中,除了正規兵和輔助兵之外,還有“列兵”、“現役兵”、“危險分子”、“罪犯”、“苦役”幾種人,都是軍隊中的勞動者,以便被將領和正規軍隊所驅使。

西夏建國初期,與宋朝戰事頻繁,部落招兵數量不夠,於是擴大了招兵範圍和數量,甚至將百姓全部征調。西夏金奎大八年九月(1082),宋夏永樂大戰前,西夏調民為兵,“十之八九”。據《龍平集·西夏傳》“凡六十歲以下,十五歲以上者,應自備弓、箭、甲”,西夏參戰的士兵,除少數由政府發放的軍事裝備外,作戰時應自備軍餉。據中國史書記載,西夏軍隊壹般分為禁軍、國防軍和朝廷直屬部隊三部分。

皇帝的衛隊,

其部落的裝備,據宋《夏果傳》記載:“凡正規軍賜長壽馬、駱駝各壹匹;應永使以上:帳1,弓1,箭500,馬1,駱駝5,旗、鼓、槍、劍、棍棒、釵袋、毯、松、背包、鏟、斧、箭牌、鐵爪柵欄;秘書處下面沒有帳,也沒有旗鼓。壹人壹駝,三百箭,壹簾梁。”

據《宋史·夏果傳》記載,元昊“選善弓馬者五千人,數直六班,每月賜石二石。三千鐵騎,分十部。”宋人所撰《儒林公議》中記載的元昊護衛隊第十隊隊長:“壹女樂,二波錯動,三細賞葬,四理奴,五雜技彎,六理,七細母彎,八李錯動,九細母名,十細葬。”西夏皇宮的住宿和看守制度非常嚴格。宿衛、鎮守衛佩戴青銅腰牌,並刻有“防守待命”、“防守命令”、“後門宮睡覺待命”等西夏文字。這是皇帝的衛隊。

軍監司的駐軍是西夏軍隊中最大的壹支,是西夏軍隊的主力,也是西夏的國防力量。據《宋史·夏》記載,元昊稱帝前,“設十二軍監司,授郝統壹其民之權”,“左右廂十二軍監司:左廂為勇將(今陜西榆林東南),史稱襄州(今榆林西南),益州嘉寧(今內蒙古烏審旗西南)、 渭州的京塞(今陜西榆林東南)、犀首的壽寶臺(今甘肅靖遠東北)、南有卓洛(今永登南)、右廂的潮順(今內蒙古烏海西南)、甘州的甘肅(今甘肅張掖)等地,總兵數五十余萬。” 其兵力分配和駐防任務是:“從河北到烏拉山(今內蒙古烏拉特旗以東)帶七萬人準備迎戰契丹;河南洪州(今陜西靖邊西南)、白豹、安延州、羅羅、天都、衛景山(今寧夏中衛香山南)等五萬人,準備環縣(今甘肅)、青青(今慶陽)、榮臻(今寧夏固原)和原(今甘肅鎮遠)諸州;左廂益州路上有五萬人,為準備攻燕(今陜西富縣)、燕(今延安)、林(今神木北)、府(今府谷);右邊甘州路有三萬人,為西番、回紇。賀蘭(今寧夏銀川西北)兵五萬,靈州(今靈武西南)兵五萬,星州興慶府(今銀川)衛七萬,共計五十余萬。"

西夏駐國防軍的軍監署是陸續增設的,所以史書上有些記載,西夏有十八個軍監署。例如,宗彜繼位後,在西平郡(原陵州)設立了青香軍督軍部、中寨軍督軍部和天都軍督軍部。

在京師(即朝廷直屬軍隊)守宿衛,《松石夏果傳》記載有“興、陵精兵二萬五千,兵七萬為副,禦封六班,分三次駐宿衛”。“養老供養”就是對軍人的“消極供養”。在西夏軍隊中,通常是壹個正規軍配壹個負兵,而在朝廷直屬的首都守備,每個正規軍都配有近三個負兵,可見是壹支由皇帝控制動員的精銳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