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已表明,杯豆是工匠有意識綜合杯與豆的造型創制的新型器物。關於杯豆產生的原因和其功能,目前未見專門的研究。桂俊榮在《楚漆器文化藝術特質研究》中提到,“這種形制的器類在楚漆器中出土很少,而且都集中在信陽楚墓群出土”,認為它是“器類創制嘗試的結果”[ 桂俊榮著.楚漆器文化藝術特質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p47.]。在此,筆者認為有兩個問題值得探究:壹是豆、耳杯、杯豆之間的先後與衍變關系;二是信陽楚墓中“杯豆”的設計意圖及其社會文化背景。筆者認為,這看似偶然的“創制嘗試”實則包含了楚人獨特的禮制觀念和受其影響的藝術設計理念。
關鍵詞:信陽楚墓 漆豆 漆耳杯 杯豆 設計意圖 禮制觀念
在壹號墓出土的楚簡《遣策》記有“……其木器杯豆三十,杯三十。□壹□□□之以錦,壹瓶食醬,壹瓶某(梅)醬……”[ 房振三. 信陽楚簡文字研究[D].安徽大學,2003.p118-119.],而出土報告中這壹記載數量和該墓出土的杯、杯豆數量相符[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編.信陽楚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p35.]。出土報告指出,壹號墓“東部置有彩繪漆案,另有成疊放著的彩繪杯、杯豆、長柄陶勺以及陶鼎、陶豆等。從這些器物傾斜的跡象可以看出,此室的漆木器原放於案上,因案傾倒而跌落。故在杯和杯豆內及附近,還發現許多梅核。”[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編.信陽楚墓 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考古學專刊 丁種第三十號[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p19.]
杯豆這壹器形的特殊性在於它是僅存於信陽楚墓的個例。皮道堅在《楚藝術史》中認為,杯豆是耳杯的早期形式[ 皮道堅著.楚藝術史[M].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2012.],具體原因沒有說明。筆者以為,這種觀點也許是把杯豆看做在帶耳的漆豆的造型基礎上演變而來,即預設了壹種器形演變邏輯:豆→杯豆→耳杯。桂俊榮在其論著中已指出皮道堅的看法並不確切,理由是“耳杯在春秋晚期楚墓中已有出土,時間上較信陽長臺關墓早”並且“這種形制的器物造型上明顯是豆與耳杯的綜合”[ 桂俊榮著.楚漆器文化藝術特質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p47.]。筆者認同此看法,並且可從多個角度說明。
豆,最先以陶器的形式在新石器晚期產生,商周時青銅豆成為固定而重要的禮器,用於祭祀場合。漆豆出現的時間大約在春秋中晚期,早先造型和紋飾都與青銅豆相似,仍然實現著禮器的功能;在春秋時期,漆器已逐漸成為青銅禮器的替代品,打破了中原以青銅器為重的禮儀格局。《爾雅·釋器》曰:“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瓦豆謂之登。”郭璞註曰:“豆,禮器也。”作為禮器的豆在不同文化不同時期所盛食物是不同的。《詩經·大雅·生民》曰:“昂盛於豆,於豆於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時。”說的是豆盛肉的功能;《說文》《國語·周語》以及壹些現代學者,也認為它是盛肉之器;而《周禮》中則呈現了龐大完備的籩豆體系;但在各種定位分工的籩豆之中,豆都沒有盛酒的職能。
而耳杯這壹器形,壹般認為是由先秦時期的橢杯、舟演變而來的[ 謝春明. 楚墓出土漆耳杯研究[D].湖南大學,2015.p7.],為楚人的獨創;它的功能主要是用於盛酒,且學界根據其似鳥舉雙翼的形態,廣泛認為它就是《楚辭》中提到的“羽觴”。桂俊榮提到設置兩側耳而不是單耳,是為了飲酒時兩手執耳持器,行為莊重,符合禮制,“是爵上兩側把手作用原理的沿襲”;另外,弧形內壁也是為了從視覺上把握酒量,不至於飲酒時頭部揚起幅度太大而失禮[ 桂俊榮著.楚漆器文化藝術特質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p71.]。兩耳的出現其實體現出明確的功能意識,它既增強雙手執杯的穩定性,又能防止被杯底燙傷。楚人為了迎合禮制而改造出這壹盛行不衰的器具,反映了楚人禮制觀念與實用功利主義的融合。
從這條線索來看,筆者認為耳杯的出現與豆並無關系。回到豆→杯豆→耳杯這壹假想中看,帶耳的漆豆在信陽及同時期楚墓中都有出土,其中信陽楚墓M1出土的器形如圖所示。
僅從功能演變上來說,帶耳的漆豆豆盤很淺,而豆盤變淺是為了不需要太多的供奉物就能獲得“豐富”(豐)的視覺效果。所以帶耳漆豆應該仍起陳列作用而非實用器皿;從有蓋到去蓋、從扁圓柱體盤形到橢圓體杯形、從主要用作盛裝肉類的食具到主要用於盛酒的酒具、從仍帶有禮器色彩的非實用器皿到實用性的食具,有耳漆豆→杯豆的演變邏輯,跨度太大而沒有中間形態的器具佐證。而杯豆僅在信陽楚墓中出現,似乎未曾廣泛傳播,因此即使杯豆是由漆豆演變過來的,也不太可能作為壹種富有影響力的過渡形態的器形,導致耳杯這壹器形在楚國的定型和盛行。而且在信陽壹號墓中,杯豆與方耳杯明顯成套配置的痕跡(見圖),說明它和該墓中的耳杯至少是同時出現的。
桂俊榮作出的論斷,是基於杯豆的用途與耳杯壹致,依然是雙手執而用於飲酒。但正是基於墓中耳杯與杯豆的壹壹搭配,筆者對杯豆的用途作出猜想:信陽壹號楚墓中的杯豆與耳杯是壹套飲食用具中功能不同的物件,其中的杯豆用於盛非液體類食物,進食時主要以勺取之(右側室中放有陶勺);而耳杯用於盛酒,飲酒時雙手執兩耳。
筆者認為,“杯豆”在用途上更加接近豆而非耳杯。杯豆中原來所盛之物,有可能就是《遣策》下文即提及的“梅醬”。先秦時期已經有用鹽、蜜等腌漬果品的技術,而梅是最早實行腌漬加工的果品之壹[ 劉維鋒. 古代齊魯地區飲食文化研究[D].山東師範大學,2010.p50.]。《尚書·說命下》曰:“若作和羹,爾惟鹽梅。”又《儀禮註疏·卷十三·鄉射禮第五》:“薦,脯用籩,五胑,祭半胑,橫於上。醢以豆,出自東房。胑長尺二寸。脯用籩,籩宜乾物也。醢以豆,豆宜濡物也。”[ (漢)鄭玄註;(唐)賈公彥疏黃侃經文句讀.儀禮註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說的是籩壹般是用於盛放幹燥食物,而豆主要用來盛放泡菜、肉醬等含水調味品。如此壹來,杯豆用來盛放梅醬也就順理成章。總之,杯豆與耳杯的用途應該不為重合。
既然如此,設計者為什麽不直接設計為豆,而要保留頂部耳杯的形制呢?再者,耳杯也能夠用來盛放非液體事物,也能用勺取食(馬王堆出土的漆耳杯內有“君幸食”字樣,見圖),何必加置豆柄呢?
附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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