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以此造出的形象,遂稱為文字。倉頡所創的文字有六類大意,壹類是指代事情的字,如“上、下”,二是指形象字,如“日、月”。三是指形聲字,如“江、河”,四是指會意字,如“武、信”。五是指轉註字,如“老、考”。六是指假借字,如“令、長”。 [10] 指事情的文字,在上為上,在下為下。指象形的文字,日滿月虧,仿照其形也。形聲的文字,以類為形,配以聲。會意的文字,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轉註的文字,以老壽考也。假借的文字,數言同字,其聲雖不壹樣,文意相同。所以自黃帝到夏商周三代,文字壹直沿用未曾做改動。
倉頡造字成之日,舉國歡騰,感動上蒼,把谷子像雨壹樣嘩嘩地降下來,嚇得鬼怪夜裏啾啾地哭起來,即《淮南子》記載的“天雨粟,鬼夜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