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花燈相傳起源於漢代,興於唐宋,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是中華民族優秀的文化遺產。客家的花燈是中國元宵花燈的壹個分支,忠信花燈是這壹分支上的閃亮明珠。
忠信花燈,是傳統元宵賞燈習俗中的壹種獨具特色的漢族民間造型藝術。據忠信當地壹些有名望的古稀老人口述,忠信花燈的歷史已有600多年,但真正有文字記載的是278年。雍正八年(1730年)盧廷俊纂修的《連平州誌》[ (清)盧廷俊,顏希聖,何深纂,《連平州誌》[普通古籍]:雍正十卷,廣東省連平縣檔案館圖書館,1980]卷二“風俗篇”記載:“上元喜簇花燈,作龍獅各種戲舞,唱采茶歌”。(“上元”即是元宵節)。又經專家對民間藝人收藏的花燈紋樣印版進行鑒定,也證明是清朝產物。因此,花燈於清朝時傳入忠信的可能性最大。
從《連平州誌》的記載中,我們可知早期的忠信花燈與中國元宵節構成了密切的聯系。元宵燈節,忠信人民紛紛外出賞花燈,觀看舞龍舞獅表演,唐詩人崔液曾作詩雲“誰家見月能閑坐,何處聞燈不看來”,宋朝辛棄疾亦作詞雲“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那熱鬧的場面,壹如“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壹夜魚龍舞”。但隨著花燈歷史的逐漸演變和忠信人民生活習俗的改變,忠信花燈漸漸脫離了與元宵節的關系,慢慢形成了獨具地方特色的傳統習俗——上花燈[ 上,讀shǎnɡ音]。
上花燈簡稱上燈,是忠信地區特有的民間習俗,這是壹項專為男子舉行的慶生儀式,在正月十三這天進行。“三”與客家方言裏的“生”諧音,當地文化館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可能是忠信花燈漸漸與十五元宵節脫離關系不可忽視的原因之壹。上燈具體的起源時間已無從考證,在忠信只留傳著壹個關於“上燈”的傳說。古時有壹達官連續生了多個女兒後,晚年幸得壹子,為表慶賀,第二年春節後便從外地帶回壹個宮燈掛在祠堂上,以客家方言“燈”“丁”諧音,表示添“丁”。鄰裏鄉親覺得這做法很新鮮,村裏的老藝人便發揮智慧,吸收宮燈的藝術精華,利用農村現成的竹篾和各種彩色紙做為材料創作出自己的“燈”,也掛在祠堂上,從此,獨特的忠信上燈習俗便這樣產生了,花燈也正式被賦予祈子盼福的意義。
上燈的起源時間雖已無從考證,但其產生的原由已逐漸被忠信人民認同:客家先民由中原輾轉遷徙落居在閩西、贛南、粵東壹帶,在極其艱苦惡劣的生存環境裏,先民們為企盼家族的繁衍壯大和人丁興旺,才借客家方言裏“燈”“丁”同音取意,上燈與上丁(即上族譜)諧音,其中盡含客居異鄉,思念故土,緬懷先輩的復雜情懷。
1999年,連平縣政府為了更好地傳承和保護忠信花燈,在大年初九這天特別舉辦了忠信花燈節大型活動,並正式確立大年初九為壹年壹度的忠信花燈盛會節日。從1998年迄今連平縣政府已舉辦了八屆廣東連平·忠信花燈節;在此基礎上,忠信花燈得到了極大的發展。
忠信花燈節特地選在正月初九是因為忠信人逢農歷三、六、九出街趕集,大年初九是春節過後的第壹個集日,也是唯壹壹個賣花燈的日子,做花燈的人早早把花燈挑出來擺賣,今 年需要上燈的人家便在這天購買合心意的花燈挑回家。從古到今,花燈的交易都在壹個專門地方進行,是位於忠信鬧區的壹段古舊街道,俗稱“花燈街”。如今,花燈街漸漸淡化了它最初買賣花燈的功能,成為花燈展覽街;自1999年開始,每年政府都會出資請花燈藝人制做多姿多彩的花燈掛在花燈街和廣場上供遊人觀賞。此舉使花燈得到了有力的保護。2006年5月,忠信花燈被列入第壹批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