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的古字形像狗,本義就是指狗這種動物,為人類最早馴化的家畜之壹。
象形字。犬字的甲骨文像頭朝上、前後腿朝左或朝右、尾朝下的狗形,豎立是為了書寫的方便。金文中有的字形,如圖3、圖5則更像站立或蹲踞的狗形,尾巴向上卷起,蹲踞的狗頭上還有耳形。到小篆變作圖9,其實同金文的寫法差不多,腿、耳、尾依稀可辨。古文字之後,“犬”的字形逐漸線條化,到楷書時,將代表犬耳的部分變成點,與犬身脫離,整個字形變為大字上加壹個點,不很像狗的樣子了。在古文字中,“犬”與“豕”字形相近,其主要區別在於尾巴:上卷的是“犬”,下垂的是“豕”。
從甲骨文字形來看,“犬”最初之義就是指狗這種動物。《禮記·曲禮上》:“效犬者,左牽之。”孔穎達《禮記正義》:“然通而言之,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則大者為犬,小者為狗。”從孔穎達的解釋來看,犬與狗是同壹種動物的不同的稱呼,兩者之間的差異只在於大小之分。從古籍的記載來看,“犬”“狗”並用,但是遠古的甲骨文、金文中卻有“犬”無“狗”。從“犬”與“狗”這兩個字產生時間來看,是先有“犬”而後才有“狗”。由於“犬”的語言運用的歷史悠久壹些,“犬”作為書面語表達就多壹些。用“犬”組成的合成詞就多壹些。如警犬、軍犬、犬馬、犬齒、牧羊犬,等等。而“狗”多用於口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