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閹割切口在哪裏?

宮刑“宮刑”,即“夫削其權,女關於宮中”,是壹種閹割男性生殖器,破壞女性生殖功能的體罰。宮刑又叫蠶房刑、腐刑、陰刑、吊刑。這些不同的名字都體現了這種[1]懲罰的殘酷。所謂蠶房,據唐代顏師古解釋:“凡養蠶者,欲其早長,故為蠶房,禽獸必放火燒之。新貪刑亦患中風,必入密室(可能是最早的無菌室概念),故能完成,因謂蠶室耳。”也就是說,閹割之後,大部分人因為傷口的原因,很容易感染中風。他們要想活下來,必須待在蠶室壹樣的密室裏,在沒有風和陽光的環境裏蹲上幾百天,傷口才能愈合。閹割也叫腐敗,因為,對於受害者來說,不僅僅是身體上的痛苦,更是精神上的羞辱。從此就像壹棵腐朽的樹,有了杖卻結不出果實。宮刑又稱陰刑,是指男性或女性在外陰的刑罰。眾所周知的刑罰,可以在《魯刑》中找到。按照《說文》的說法,“刑”的意思就是用棍子打。據馬國漢《通庚帖》記載,古代有壹種方法,知道如何用木棒敲打女子下體,破壞其生殖功能。二、宮刑的起源宮刑的出現在中國歷史悠久。《尚書》中有幾處提到五刑和宮刑,比如《堯典》中就有“五刑奉上”的說法。在今天出土的周鼎金銘中,有“管仲福鼎”,上面寫著:“管仲福鼎,子孫永用。”《魯尚書行篇》有“宮中多疑,祿行篇罰六百,判其有罪”之說;又雲:“第壹次奸淫,是‘哦,好’(即宮)和‘福’。又雲“五刑於順甸,宮中。《申子書》有:“恐五刑,必以艾比為宮。”“李周”說:“頤和園是500元。“從以上記載來看,壹般認為閹割至少在於霞之前就出現了。在周朝,被閹割的人被稱為“廟人”。“廟”字由“士”和“寸”兩個字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表意文字,史書中的“士”是男性,“士”是男女。”寸”就像壹手拿著刀,“是”和“寸”合起來就是用刀割掉男性生殖器。男性被閹割,壹般理解為陰莖被連根切斷,但根據古代記載,也有破壞陰囊和睪丸的人。比如《雲惠》壹書說:“外腎為勢,閹人斬勢。“外腎是指陰囊和睪丸。如果被破壞,人的性腺就不再發育,陰莖就不能勃起,從而喪失性能力。三、宮刑的目的據考證,宮刑最初的作用是懲罰不正當的男女兩性關系,即“婦女通奸,不得出宮;如果丈夫通奸,就會切斷他的潛力。“《復生書》更進壹步:“男女不以義為友,必受刑罰。“由此可以推斷,閹割發生在壹夫壹妻制之後,否則就不會有對不正當男女性關系的懲罰。而且從五刑的排列來看,宮刑是最重的肉刑,僅次於斬首。顯然,原始人對生殖器崇拜的影響在當時的人們心目中依然存在,生殖器的價值僅次於頭部。傳說中的堯舜時期,大致是中國宗法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壹夫壹妻制逐漸確立,完全有可能在那個時候開始出現宮刑。閹割最初的作用只是為了懲罰不正當的男女兩性關系,這在當時人類婚姻制度剛剛邁入文明門檻的時候是現實的。但在奴隸主階級和封建統治者的殘暴統治下,閹割的範圍被擴大到了與原意完全無關的地步,成為鎮壓平民和異己的嚴酷手段。這種擴張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歷史上沒有明確的記載,但是到了周穆王晚期,已經規定了“五百宮罪”,在西周就有相當多的被囚禁的罪名,懲罰的對象是廣大的奴隸和普通平民。至於奴隸主貴族,則是“公無宮罪,不曠課。”不斬其類”就是說他們的後代永遠不會被斬斷。奴隸主貴族即使犯了為宮之罪,也只會服刑罰,就是犯人剃光頭,鎖脖子服苦役。”這樣做的人,他們將和國王是壹家人。”可見,古代的刑罰具有鮮明的階級性。閹割的適用範圍在後世越來越廣泛。比如戰國時期的《列子·傅說篇》,就有報道說秦王曾被勸以仁義治國,秦王被以“若以仁義治國,則亡之道”的罪名處以宮刑,說明封建統治者以危害國家的罪名對人處以宮刑。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修建阿房宮修建驪山時,囚禁了70多萬人做苦役。這裏的“隱宮”指的是閹割,這70多萬人中肯定有不少被囚禁的人。四、宮刑的發展秦朝由於殘暴的統治很快就滅亡了,隨之而來的漢朝本質上也好不到哪裏去。閹割在漢代更為普遍。漢景帝規定有些死刑可以用宮刑代替。漢武帝生性殘暴。在他統治期間,司馬遷、張合、李延年等人都在被閹割的記錄大臣之列。司馬遷在漢武帝征求他的意見時說了實話,為李陵投降匈奴辯護。”移上為偽廢,試圖留在二司,遊說為陵,移下為貪”,處以宮刑;張合僥幸守住了太子,太子戰敗。張合也被囚禁。東漢皇帝趙迪也頒布法令:“孤註壹擲謀反者,舉蠶房”,從法律上擴大了宮刑的範圍。大臣和官員稍有違背最高統治者的意誌就會受到酷刑,而被這種酷刑蹂躪的普通人肯定更多。南北朝時,仍然在實行宮刑。尤其是北魏時期,對宮刑的執行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按照同治十六年的規定,凡犯“大逆不道者,將被斬首,其同胞將被處刑,十四歲以下者將被處刑。“所以,在北魏時期,對於被認為叛逆的人的後代,壹般采用宮刑。比如魏書在1994年被囚禁在平吉,因為他的父親和和尚壹起謀反,受到牽連。被囚禁者的罪行略次於死刑,即使被赦免,也是作為奴隸被送往政府。比如北齊末年的統治者,曾經對被囚禁的人手下留情,壹般都是免為官奴。從上述歷史來看,雖然閹割的執行範圍擴大了,雖然它不僅僅是作為鎮壓反抗者的手段來懲罰男女不正當的性關系的壹種殘酷手段,但它仍然與性有壹定的聯系,即它使受刑人喪失了性能力,從而失去了自己的子子孫孫。這在壹個非常重視孩子和子孫後代的封建社會,確實是非常苛刻的!閹割的目的是摧毀受害者的身體和精神。受害者受辱終身,生不如死。司馬遷是壹個意誌堅強、野心勃勃的人,但每當想起被囚禁的恥辱,他還是大汗淋漓,想“自殺”,不想再活了。這種酷刑的使用不能不引起歷史上壹些正直人士的反對。東漢的陳仲、孔融,三國魏國的王朗等名人都主張廢除宮刑等殘酷的肉刑。但也有壹部分人執著於按照最高統治者的意誌去閹割,比如與孔融、王朗同時代的鐘繇、陳群。雖然隋朝開皇時正式廢除了宮刑,但在後世的刑事制度中並未見到,但直到明清時期,仍有部分皇帝和部分貴族隨意施行。比如唐朝的安祿山閹割了壹個叫豬的人,血流了好幾升,差點死掉。後來安祿山也被豬割了。”當初,豬頭嫁給了丹部落,少年(安)魯山,城府極深。廬山持刃以勢,出血數升,欲死,廬山舉於灰火,日頭盡。因為宦官,廬山對他們相當喜愛,最看功勞。廬山長高了(肥重330斤)。每次他系腰帶,都有三四個人幫他。兩個人捧起肚子,豬戴在頭上,才拿了壹條裙帶和壹條腰帶。玄宗寵溺廬山,給華清宮湯浴,讓豬玀等人幫忙解開衣服。終於見到妳了,小豬。“再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氅裏規定了很多嚴厲的法律,其中閹割就是奴役的內容。明朝洪武九年,在南京宮修建了欽慎寺。朱元璋大怒,因為有關官員把中級工匠誤認為壹級工匠,甚至要把這2000多名工匠全部閹割。幸好有人盡力阻止,才讓這些工匠免於悲慘的意外。但也可以看出封建統治者對宮刑的使用是任意的,隨意的。在明朝,不僅朝廷使用宮刑,壹些高級將領也濫用職權。據《萬歷夜火記》記載,明英宗在某地打仗時,民間少年兒童被閹割為奴,但明英宗知道此事後並未幹預。這說明這種做法在當時是被允許的。清代有所謂“閨刑”,即壹些沒有明確列在刑事制度中的酷刑,難免沒有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