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是中華文化的繼承者,也是中華多元文化中各占壹席之地的佼佼者。老子的思想接近世界的本源。他是站在了壹定的高度,看這個世界和人間。而不是走進熙熙攘攘之中,左顧右盼眾人。所以《道德經》所說出的都是更靠近自然的。自然法之於道,道法之於天,天法之於地,地法之於人。人遵從地天道,也就是遵從自然。自然而然。壹切秩序順序,自自然然。這是老子判斷世界,包括天地萬物,得出的結論。
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是(道德經)第四十二章裏的句子。喜歡古籍的朋友估計對這兩句都不陌生,純粹的過多的再從哲學理論中加以探討,估計感興趣的都不多了。因此,我們是否換個角度另討說法,權當是異想天開也行。人法地,地法天,道法自然。出自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象元。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日返。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壹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意為:有物渾然壹體,先於天地而存在。無音聲,無形象,獨壹無二,不停地循環運行,可以為天下萬物之?母?。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稱它為?道?,又勉強稱它為?大?。大而無外,卻又離去,離去遼遠,復回身邊。所以,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宇宙中有四大,而王居其壹。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然。
在老子看來,天地之上,尚有道的存在,天地的運作,是取法於道,道是最大的。但他沒說人類可以取法於道,只能取法天地,通過取法天地接近道。而道呢,大、逝、遠、反。大到無邊無際,因此,道無任何外物可以取法。
老子講:?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壹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就是說,?道?仍然是?域中?(自然界)的四大之壹,它沒有超出自然而成為自然的主宰,它不是什麽超自然的神靈。以?道?來治天下,則傳統觀念中的?鬼?就不起作用了(?其鬼不神?)。?道?無欲無意無誌,可以算是渺小,它又是萬物之總歸,可以算是偉大。這樣,傳統文化中的?天?帝?鬼?神?在這裏統統失去了主宰的地位,不再有什麽權威性了。
道?占據著主宰地位,但?道?卻不以主宰自居。?道?的主宰作用只是讓萬物順其自然而無為。所以,?道?這個主宰,實際只是某種普遍存在的自然無為的法則而已。這也說明老子哲學是敬人為本,敬神為末的哲學,是有明顯的無神論的傾向的。這也說明中國哲學的人文精神淡化了中國人的宗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