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喻論證是指用比喻者之理去論證被比喻者之理的論證方法。在兩事物之間,只需要有類似之點,即可用壹事物比喻另壹事物,從而論證壹個比較抽象的事理。它是壹種特殊的論證方法。比喻論證就是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論證觀點的正確。
類比論證是壹種通過已知事物(或事例)與跟它有某些相同特點的事物(或事例)進行比較類推從而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這種論證方法通過客體事物與主體事物相同特點的比較,把客體事物的性質類推到主體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體事物具有客體事物同樣的性質,從而達到證明論點的目的。
三,類比論證是用兩個具有相同屬性的事物進行比較。比喻論證是用人們熟悉的、易懂的具體事物證明人們較生疏的、難以理解的抽象道理的壹種論證方法。類比論證的基礎是類比推理,應從事實出發,又要回到事實,並受事實的檢驗。比喻論證的基礎是比喻辭格,不壹定是實有其事的,可以合理地想象、虛構出某種情況或形象。類比論證著重點在說理的邏輯性和嚴密性。比喻論證卻側重在說理的形象和具體化。
? 論證手法的本身沒有價值大小的區別,只有論證作用的不同,將壹種論證方法用在最恰當的時機以達到自己的論證目的就是最完美的方法。
壹、從屬性上區別
類比論證是用兩個具有相同屬性的事物進行比較。甲事物(指客體)具有某種屬性,從而論證乙事物(指主體)也具有某種屬性。鄒忌和齊王同為統治階級,他們具有同樣的階級屬性。鄒忌通過自身的經歷:妻私臣,妾畏臣,客有求於臣,故美於徐公。推出同為統治者的齊王也具有相似的屬性:宮婦左右莫不四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內莫不有求於王,王之蔽甚矣。
比喻論證是用人們熟悉的、易懂的具體事物證明人們較生疏的、難以理解的抽象道理的壹種論證方法。喻體和主體兩個事物屬性不同(即不是同類),而只是有某些相似點。譬如:《諫太宗》中,治理國家需要積累德義與“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本身屬於不同屬性的事物,只是存在相似點。這壹點是基於比喻的修辭手法。
二、從論證的基礎不同上區別
類比論證的基礎是類比推理,應從事實出發,又要回到事實,並受事實的檢驗。如《鄒忌諷齊王納諫》,如果鄒忌不是以自身經歷為事實基礎,那麽,類比推理就沒有起點。又如齊威王沒有和類比的事實有相同的屬性,也不能推出“王之蔽甚矣”的正確結論。由此可見,客體事物(鄒忌受到不切實際的贊美的事實)在論證中起著印證主體事物(齊王“蔽甚矣”)的作用。
比喻論證的基礎是比喻辭格,不壹定是實有其事的,可以合理地想象、虛構出某種情況或形象,如寓言、神話、小說等都可以作為比喻論證的材料。如《善於建設壹個新世界》中“濫竽充數”的南郭先生是在當作寓言中的壹個典型形象出現在古籍中的,它具體形象地說明革命隊伍中的某些不懂裝懂的人。魯迅《拿來主義》孟子“緣木求魚”“五十步笑百步”
三、從論證效果上區別
類比論證著重點在說理的邏輯性和嚴密性。如《鄒忌諷齊王納諫》裏是通過相同的屬性“妻私”、“妾畏”、“客求”和“宮婦私”、“朝臣畏”、“庶民求”的兩兩相比,令人信服地推論出“王之蔽甚矣”的結論,從而有力地說服了齊王納諫。因此,類比論證是在嚴密的說理中使人信服地承認某個道理。
比喻論證卻側重在說理的形象和具體化。譬如《諫太宗》中,文章開頭的壹段比喻論證的目的在於說明“積累德義對於國家安定的重要性”,由於德義本身比較模糊,可能導致說理較抽象。所以就運用比喻論證,使得說理顯得生動、形象,讓人易於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