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這種字體簡單,符號更容易連接,很快就進入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世俗文字壹般寫在紙莎草紙或比較平整柔軟的材料上;書寫方向是從右向左,其符號有更簡化的草書形式,比祭司字更彎曲,完全失去了圖畫的性質。
起初,它被用於合同、官方文件和政府官員的其他文件中。後來,甚至商業文件、私人信件、文學創作、古籍抄寫也開始使用。但由於其書寫方向是從右向左,閱讀起來相當困難。這種書寫系統壹直使用到大約公元47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