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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是出生日期

關於杜甫的生卒年,在元稹《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和新、舊《唐書》本傳等早期文獻中,不但語焉不詳,而且頗有齟齬。經過歷代學者仔細甄別,總算把生年確定為公元712年。至於具體日期,從宋人呂大防、魯訔、黃鶴,到清人錢謙益、仇兆鰲、楊倫,乃至近人聞壹多、朱偰、馮至等,諸家所撰年譜、傳記都因史料無征而付之闕如。直到1958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四川省文史研究館編纂的《杜甫年譜》,在“公元七壹二年”條中才正式宣布:“正月壹日,杜甫生於河南鞏縣東二裏之瑤灣。據《京兆杜氏工部家詩年譜》:‘公生於是年正月。’天寶十載《杜位宅守歲》詩雲:‘四十明朝過。’又大歷三年正月《元日示宗武》詩雲:‘賦詩猶落筆,獻壽更稱觴。’據此可定其生日是在元日。”這壹年恰逢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如果杜甫真是在正月初壹降生,那麽宋人王禹偁所說的“子美集開新世界”(《日長簡仲威》),無疑又將平添幾分特殊的意味。

在這本年譜前有四川省文史研究館館長劉孟伉所撰《簡介》,稱“此編於杜甫生平及杜詩各篇寫作之時地,無不詳加考訂,期於至當,按年系譜,壹目了然”,對自家人態度之謹嚴及考證之翔實都相當自信。《凡例》中也強調“編者寫此初稿時,語語求其有根據,處處求其合史實,無可考者從闕,不可決者從疑”;特別批評前人“於杜甫之生日,皆付闕如”,而“茲編則於生日問題,依新提出之證據,已可能得壹解決”。足見發現杜甫的生日,正是編纂者矜為創獲的重要成果。在1961年召開的世界和平理事會主席團會議上,決定將杜甫列為第二年——也就是他誕辰壹千二百五十周年——紀念的世界文化名人。編纂者雖不能預知此事,但能考證出確切的出生日期,實可謂躬逢其盛,與有榮焉。

不過年譜的主要證據就來自杜詩,為何千百年來無人據此推闡,難免令人疑竇頓生。客居美國的洪業率先提出質問,他在1962年的《南洋商報》元旦特刊上發表《我怎樣寫杜甫》,介紹自己撰寫《杜甫:中國最偉大的詩人》(哈佛大學出版社1952年版)的體會。在該書第壹章中,他曾明確表示:“我們沒法知道杜甫出生的月份、日期,甚至是季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曾祥波中譯本)對新的發現當然會格外關註。可他並不贊同此說,認為《京兆杜氏工部家詩年譜》之類“稍加考證,便露出作偽的痕跡來”,而“正月初壹日的拜壽,是‘天增歲月人增壽’的壽;不是母難、生日的壽”(此文已收入中譯本附錄),所以並不能采信。緊隨其後,同年4月11日,《北京晚報》上刊登了蕭滌非的《杜甫的生日是正月初壹嗎?》(後收入齊魯書社1980年版《杜甫研究》修訂本),和洪業的意見不謀而合,認為“證據還嫌薄弱,不能成為定論”。針對那兩首杜詩,他又做了更細致的分析:“按照我國傳統習慣,任何人只要壹進入大年初壹,就都等於大了壹歲,所以凡是壹入新年便算四十壹歲的人,當除夕時他都有資格說‘四十明朝過’,不壹定非正月初壹的生日不可”;“在唐代,大年初壹,大戶人家照例要喝點酒。……稱觴獻壽,更是常規,絲毫也不能證明這壹天就是杜甫的誕辰。……即使是平常宴飲,賓主之間也不免有祝壽的客套,何況是正月初壹,而且又是兒曹,‘獻壽’就更不足為奇了”。簡而言之,進入新年例添壹歲,元日飲酒祝壽祈福,原本都是古人習俗,而年譜卻牽強附會,造成過度詮釋。

時隔多年,移居臺灣的鄭騫在1973年又寫了壹篇《杜甫的生日》(收入大安出版社1992年版《龍淵述學》),逐條批駁年譜所舉證據:首先針對《京兆杜氏工部家詩年譜》,認為“書名似通非通,大概是取杜詩‘詩是吾家事’之意。此書從來沒聽說過,僅見《杜甫年譜》征引,確實是來歷不明,面生可疑”;其次指出“四十明朝過”壹句“乃是因為過年,與生日無關。《杜甫年譜》的作者,以近代傳來的西洋習俗來解決中國古代的問題,是解決不了的”;接著分析“獻壽更稱觴”壹句“是祝人長壽之意,並不是近代所謂拜壽、作生日”,且細讀該詩全篇,“壹點生日的意味都沒有”;最後又考察了杜甫另壹篇在元日創作的《元日寄韋氏妹》,強調其內容“也是絲毫沒有提到生日的欣愉或感慨”,“可成為有力的反證”。較諸前人,其論述更為縝密周詳。

經過洪、蕭、鄭三位先後考辨,《杜甫年譜》所倡新說顯然扞格難通。可事情的發展並未如人所料,仍有人對此堅信不疑。人民文學出版社於1971年出版郭沫若的《李白與杜甫》,其中有《李白杜甫年表》,在“玄宗先天元年(712)”壹欄就赫然寫著:“杜甫以正月元旦生於河南鞏縣瑤灣。”雖然沒有提到所依據的文獻,但應該參考過那本年譜。洪、鄭兩位的批評意見,郭沫若或是未能見,或是未及見。未及見者可置勿論,未能見者也不必苛責。正如在他之後的鄭騫,除了洪業以外,同樣“未聞有人提出反對意見”,並不知悉蕭滌非的看法。在交流不暢的年代,完全可以體諒。然而蕭氏文章近在咫尺,郭沫若竟然也未曾留意,則讓人殊感意外。這大概與《李白與杜甫》的撰述宗旨不無關聯,他為了逢迎上意而對杜甫極盡嘲諷貶損之能事,對蕭氏這樣的杜甫專家,想必也是“道不同不相為謀”,不屑壹顧,自合情理。此外,蕭氏的商榷未能引發相應關註還與當時的整體氛圍有關,學術界正忙著舉行壹系列杜甫誕辰紀念活動,突然對其出生日期提出異議,明顯不合時宜。為配合相關活動的開展,人民文學出版社從1962年起編輯出版過三輯《杜甫研究論文集》,第三輯的內容正是1962年1月至9月間發表的三十六篇論文,其中就有蕭滌非的三篇,足證他在此領域中的影響。可書中並未選錄在此期間撰寫的《杜甫的生日是正月初壹嗎?》,甚至在書後所附同期報刊論文索引中也未見其蹤影。是否為了維持和諧歡慶的局面而特意遮蔽掩蓋呢?個中原委頗耐人尋味。

以郭沫若在當時學術界的地位,他主張的意見毫無疑問更能得到普遍的認同。蕭滌非所在的山東大學中文系古典文學教研室,後來曾集體編註過壹本《杜甫詩選》(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版)。蕭氏不僅參加撰寫初稿,還審閱過部分二稿,只是未能參與最後定稿。而該書附錄的《杜甫年表》居然也說杜甫生於“正月壹日”,根本沒把他的意見當回事。這本《杜甫年譜》在1981年壹字未改地重版印行,又進壹步擴大了影響。盡管有個別學者如陳貽焮認為“不得遽定杜的生日在元旦,甚至在正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杜甫評傳》第壹章),但受此誤導的仍不乏其人。周采泉的《杜集書錄》甚至將其與聞壹多《少陵先生年譜會箋》相提並論:“所有杜甫年譜除聞譜外,以此譜最為有據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雖未直接言及生日問題,但對此當持肯定意見。早年在西南聯大受教於蕭滌非的王士菁,後撰有《杜甫年譜簡編》,相繼收入其編著的《杜詩便覽》(四川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和《杜甫詞典》(河南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雖未確指老杜生於元日,可還認為當在正月,依違兩可,也沒有盡奉師說。而近年來某些論著、選本依然言之鑿鑿地將正月初壹視為杜甫生日,不明究竟的媒體則津津樂道,推波助瀾。其實都只是輾轉稗販,以訛傳訛。說到底,不知道杜甫的生日又能怎樣?這絲毫無損於詩人彰顯的博大胸襟與深沈氣象,也根本不能阻礙我們繼續研讀那些生氣淋漓、激蕩人心的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