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記錄:
明·淩夢初《第壹瞬間的驚奇》卷十九:“申春君被拷問,林之指也加。他們都否認了,壹個個都坦白了。”
沈春軍被拷打,藺相如捏碎手指,但他們無法否認,壹壹招供。
擴展數據:
春:在古代,作為對女性犯罪的懲罰。清朝統治者實行清廷管理,輕而易舉地處罰了裏屋或邊塞兵營、曬谷、打米等勞役。
壹種用來折磨女性囚犯的古老刑具。三是用手指懲罰犯人,所以有人說捏手指。明清唐宋每壹代統治者都有這種約定俗成的懺悔。
鞭刑:隋唐以來的五大刑罰之壹。宋、明、清三代女性在實施強奸後都要“脫衣上崗”,既造成了痛苦,又達到了虐待的效果。
騎木驢:這種刑具是專門為因通奸而殺死丈夫的婦女設計的,當然也包括對通奸負有直接責任的人。明末的木驢是這樣的:先在壹塊木頭上豎起壹根木樁,把女人吊在木樁頂上,木樁刺進她的陰道。然後,她被放開,身體倒了下去,直到柱子“從她的口鼻裏冒出來,恒方上氣不接下氣。”
幽閉癥:對女性罪犯的閹割始於秦漢時期。也就是用木槌擊打女性腹部,人為造成子宮脫垂,這也是對通奸者的壹種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