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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的縣長名叫田

“縣望”這個詞是“縣”和“希望”的組合。“郡”是壹個行政區劃,“王”是壹個貴族家庭,“郡王”的組合是指壹定地域國家範圍內的貴族家庭。

秦漢以後,隨著家族的繁衍和遷徙,原本以血緣為基礎的姓氏文化內涵逐漸淡化,而家族尋找貴賤的內涵成為姓氏文化最突出的特征。王迪,在姓氏古籍中常用,指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各郡的貴族家庭,表示居住在壹郡為當地百姓所仰望,區別於其他同姓之人。歷代姓氏書籍中,壹種是以地望論為基礎的(如唐代劉芳的宗族論,南朝劉的《世說新語》)。百家姓的刻字,往往在每個姓氏前面都註明“縣望”。比如,從魏晉隋唐開始,中國北方形成了“四大郡”:楊帆(今河北保定)、呂氏、清河(今河北清河)、崔氏、滎陽(今河南鄭州)、王石(今山西太原)。“郡”是從春秋戰國到秦朝幾百年逐漸形成的地方行政區劃。春秋時期,秦、晉、楚等國在邊境地區設郡,後逐漸在內地實行。春秋末年後,各國開始在邊境地區設置郡縣,面積大於郡縣。戰國時縣下有郡,逐漸形成兩級行政區劃體系。秦統壹中國後,分為36郡,後增至40余郡,下有郡縣。郡和縣長由中央政府任免,成為專制集權政權組織的壹部分。漢至隋唐繼承了秦的郡縣制,但具體的郡縣劃分有所不同。隋唐時期,州、縣的名稱往往可以互換,但在大多數時期,“州”的名稱不叫“縣”。到了宋代,“縣”的行政區劃已經失效。然而,作為壹個成語,指的是壹個突出的家庭在壹些地區,“縣希望”仍然存在。它與閘閥系統密切相關,並在封建社會的很長壹段歷史時期內壹直使用。

所謂門閥,即門閥讀書,指的是在封建社會世代具有較大影響和較高權威的姓氏家族。壹般來說,這些所謂的“名門望族”自然是家族人物的地位、權威、威望造成的。壹旦形成,就極其突出和威嚴,代代相傳。有時候政府明確規定某個姓氏是最重要的姓氏,甚至具體劃分姓氏等級,確定姓氏順序。每個姓氏的權益狀況是不同的。這就是所謂的姓制。城門制度始於西漢。漢朝劉氏皇族引經據典,證明是帝堯,而且是貴族血統,宣稱自己生來就是帝王。東漢時期,家族等級觀念十分盛行,門閥制度初步形成。壹些官員、名人的宗族親戚往往是高官、富豪,世代相傳。比如弘農華陰楊四世四官三官,汝南平輿徐氏三世三官三官,都成為當時令人羨慕的貴族家庭。因為壹個姓氏的起源地、聚居地和變遷地不止壹個,所以壹個姓氏往往有不止壹個郡縣,但通常以其中壹個郡縣為主,以區分主從。

魏晉南北朝時,門閥制度盛行,與貴族家庭相比,出身低微的家庭被稱為“貧家”、“庶民”。即使他們擁有壹定的土地和財產,其成員也有機會成為官員,但壹般來說,他們在政治生活中極度壓抑,社會地位無法與士紳相比。當時用於選官的“九品制”就是這種門閥制度的集中體現。所謂“九品鄭智制”,就是各地的“鄭智官”根據家世和品德,采納鄉村民意,把人才選拔成九個等級來任用官員。而以家族為基礎盤踞在當地的士紳,很快就壟斷了推薦權,結果只說士紳的家世,不管產品。出身貴族家庭的“衣冠子弟”,即使無才無德,也總是被優先列為上品官員,不得不被授予貴族職位。而出身孤獨家庭的布衣子弟,即使天賦超群,德行超群,也被列為劣等。即使進入官位,也只能擔任被士紳們不屑的卑微職位,造成“上品官無貧,下品官無士紳”的局面。士族不僅控制了地方權力,還控制了國家事務,國家法規明確規定士族有殷氏、襲貴族、免役等各種特權。學者和普通人有嚴格的區別。所謂“士與庶人之別,亦為國之章”。士族自視甚高,不和平民通婚。如果壹個士紳娶了平民,或者擔任了壹般由普通人擔任的官職,被人稱為“嫁官出班”是壹件非常可恥的事情,會招致排擠和嘲笑。在門閥制度下,不僅士人與普通百姓的界限非常嚴格,不同的姓氏也有高低之分,甚至同壹姓氏的不同郡、廳的宗族也有高低之分。唐代劉芳在其《宗族論》中對此作了明確的闡述:南北朝時“渡江為僑姓”,以王、謝、袁、蕭為最;東南為“吳姓”,姚、王為大;山東為“郡姓”,王、崔、陸、李、鄭為最大;管仲也是“郡姓”,還有魏、裴、劉、薛、楊、杜守之;代表北方,姓陸,名袁、、宇文、於、陸、袁、竇。以上“僑姓、吳姓、郡姓、呂姓”合稱“四姓”,“秀才、州主簿、郡功勛,非四姓不選”。

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四大姓,也因為家世而有不同的等級:排在第三位的是“奶油梁”,有令有仆(射)的是“華夷”,有大臣、首領、護衛的是“阿氏”,有九夫人為方伯的是“乙氏”,有散騎侍從的是“乙氏”。為了維護和推行門閥制度,錄家辨族的族譜非常流行。南朝劉註的《世說新語》中,引用了數十種家譜和傳記。這種區分貴賤的門第制度不僅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非常盛行,而且影響深遠,成為維護封建社會等級制度的規範和習俗。南宋時期,鄭樵在《宗族簡史》中對這個問題有非常精辟的論述:“自隋唐以來,官有書,家有譜系。選官必須以書的形式,家族聯姻必須有譜系。歷朝歷代都有圖集局,放在從業者和官員手裏,用今昔的儒家思想,知道如何寫家譜,這樣“妳有恒尊,妳有平尊。“在封建社會,最尊貴的姓氏是皇帝的姓氏,稱為‘國姓’。皇帝以賜“國姓”褒揚功勛官員,所有接受姓氏的人都以此為榮。

隋朝開始確立並實行取官政策,選官選官不徹底,對貴族子弟壹律壹視同仁,使世家大族失去了魏晉以來的政治特權。到了宋代,郡縣的行政區劃已經取消,《百家姓》中標註的“郡望”沿襲了魏晉隋唐時期形成的名門地理分布。但由於長期以來受姓氏和郡望表明出身和社會地位的影響,以郡望表明姓氏的習俗仍然十分流行。清代王世貞《偶談赤碑》說:“唐代人王力可泰源、鄭興陽、、贊皇、杜敬昭、姚、張澤清和、崔澤伯靈等。,雖然傳記都是壹樣的。”在這裏,王談到了壹個重要的問題,即由於唐代學者善於對郡觀進行標記,並就此提出了許多問題,而他們在官方編纂歷史時並沒有詳細考察許多人物的故鄉,而是將郡觀的話題定了下來,這就成為了所謂的編纂歷史的“原則”,從而造成了歷史人物出生地的極大混亂。唐代著名歷史學家劉知幾對這壹制度頗為不滿。他曾參與編寫國史。寫李傳時,因三代住在濰州長樂,如實寫道:“亦為濰州長樂樂師。”結果監考人指責他違反了寫史原則,要他按照李的《縣誌》改成“隴西成紀之人”(見史)。

劉漢時期明文規定,凡是姓劉的,可以免除壹切徭役,享受“六百石”的中級官員待遇。唐力朝的姓氏編纂也明確規定了姓氏的排列。唐貞觀十二年,吏部尚書高士廉詔修宗譜時,沿襲魏晉南北朝舊例,以山東崔為第壹,皇室李為第二。唐太宗大怒,親自幹預,改李為第壹,外戚為第二,崔為第三。武則天當政時,編《姓氏誌》,改武氏為第壹。

唐代隴西李、昭君李、清河崔氏、博陵崔氏、範陽盧氏、滎陽鄭、太原王並稱為“五姓七族”,家族地位最為崇高。兒女婚姻第壹。即使身為宰相,李義府在“五姓七族”中也算不上名門望族,但在為兒子向山東崔氏求婚時,也遭到了主人的拒絕。最能說明姓氏貴賤、流傳至今的《姓氏書》是宋代編纂的《百家姓》。百家姓中的前八個姓氏是“前孫趙麗、周王和鄭武”。趙是國姓,當然排名第壹,錢是吳越王的姓,其余六姓都是皇後外戚的姓。在門閥制度下,姓氏直接影響壹個人的社會地位,婚姻問題,甚至前途命運。甚至日常的交流和場景的出席都明顯不同。西晉文學家左思在《詠史》壹詩中尖銳地批評了這種不合理的現象,說:“沈郁谷底松,留山上草。用壹英寸的直徑和壹根莖,妳可以遮蔽這壹百英尺。世界又高又帥。地形使然,緣起不是壹次。張進出身於老商,七葉爾汗貂。馮公不驕,白頭不見招。”詩中的“張進”指的是西漢宣帝時有權勢的人金日磾和張安世。他們的後代,靠著祖先的傳承,七代都是漢朝的高官。而絕頂多才的馮唐(詩中的“馮鞏”)出身卑微,所以壹生屈從於他人,無法施展才華。

這種現象在某種程度上是姓氏延續了古代以姓氏判斷貴賤的傳統;列縣名也使姓氏在發展繁衍過程中有了明確的主流和支流脈絡。歷史上壹般姓氏都有多個郡,說明是在不同時期從古代同壹個或幾個根衍生出來的分支和旁系。

在宋代,人們常常把目光投向縣。例如,劉攽有兩部作品,分別是《鵬程集》和《鐘山詩集》。這裏的彭城、鐘山都是劉的郡景,而非其籍貫,的籍貫在臨川新余(今江西新余)。姚宣祖籍瀘州,自稱“吳興姚”。

明清時期,也有不少人標郡的例子。如鄭真原籍明代浙江鄞縣,但他的另壹部文集名為《滎陽外國史集》,滎陽作者為鄭縣。清代,蘇州人薛雪自稱“河東”。

縣望現象仍未絕跡,這要歸功於人們尋根思祖的觀念。如今,人們仍然非常重視自己姓氏的由來和郡望,尤其是生活在外國的現代華人,大多把自己的姓氏、郡望和家譜視為命根子,經常來聯宗認同姓、郡望的親戚。據統計,在當今臺灣省2200萬人口中,漢族占96.4%以上,而且幾乎每個姓氏都保留著傳統的王軍姓氏,以示對故土祖先的感情。臺灣省同胞每逢遇到紅白喜事,往往會在門前掛起標有縣望的燈籠,以示天下。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全球尋根熱的興起,海外華人後裔紛紛回國觀光,尋根尋祖。王俊這個姓氏成為他們追尋家族淵源、祭奠祖先的重要依據。“姓縣希望”這壹傳統歷史文化遺產,對於團結海內外中華兒女,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進祖國和平統壹大業,仍然具有現實意義。

在我國,張姓是縣人數最多的姓氏,有43個王家,也有32個王家。但今天的張氏家族習慣稱之為16王,即清河、南陽、吳軍、安定、敦煌、武威、範陽、犍為、、郭亮、鐘山、季峻、河內、高平、百仁、金鑒。其中,除了後兩位是廳號,其余14都是縣名;王興稱為二十三瞭望,即太原、瑯邪、北海、陳留、東平、高平、京兆、天水、東平、新蔡、新野、楊珊、鐘山、彰武、東萊、河東、晉城、廣漢、長沙、堂邑、河南、三淮、開民,其中三淮、開民為廳號。因為張和王壹直是中國最流行的姓氏,所以縣姓比其他姓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