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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集校註怎麽樣

嵇康(223—262),字叔夜,譙郡铚縣(今安徽宿縣西)人,是魏晉之際著名的思想家和文學家。其祖先為會稽上虞人,本姓奚,因避怨而徙譙,居於嵇山之側而改姓嵇。嵇康幼時喪父,靠寡母及兄長教養,自幼養成“曠邁不群,高亮任性,不修名譽,寬簡有大量,學不師授,博洽多聞”的個性與學風。在魏晉之際經學衰落時期,他自幼不涉經學,好讀老莊,傾向玄學,好屬文論,亦好彈琴詠唱。他自稱“輕賤唐虞而笑大禹”, “非湯武而薄周禮”。 因他與曹宗室有姻親關系,曾做過曹魏政權的中散大夫,但司馬氏當政後,隱居不仕,與當時名士阮籍、劉伶、向秀、山濤、阮鹹、王戎結為“竹林之遊”,清議時政,切磋玄學,抨擊名教。據說他曾遊過太學,為太學抄寫石經。由於他采取不與司馬氏政權合作的態度,終被司馬氏政權迫害,當他被捕下獄時,太學生數千人為之請願,要求留下他當老師。後慘遭殺害,死時年僅40歲。嵇康在其短暫的壹生中寫下了不少富有哲理性的玄學論著和文詞優美的憤世疾俗之作,後人輯有《嵇康集》(原名《嵇中散集》)。 《嵇康集》在明代以前,多有手抄《嵇中散集》本流傳於世。今所見最早的《嵇康集》刻本是明吳寬叢書堂藏抄校本。自明嘉靖年間以後,翻刻本甚多。1938年出版的《魯迅全集》中收錄了魯迅的《嵇康集》校本。1962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有戴明揚校註的《嵇康集》,這是目今最權威的版本。《嵇康集》在明清時除有中國印刷的版本外,還有日本的刻本。《嵇康集》***10卷,其中第壹卷為詩66首;第二卷是《琴賦》、《與山巨源絕交書》、《與呂長悌絕交書》;第三卷是《蔔疑集》、《稽荀錄》、《養生論》;第四卷為《黃門侍郎向子期難養生論》及《答難養生論》;第五卷是《聲無哀樂論》;第六卷是《釋私論》、《管蔡論》、《明膽論》;第七卷是《張遼叔自然好學論》及《難自然好學論》;第八卷是《宅無吉兇攝生論》、《難宅無吉兇攝生論》;第九卷為《釋難宅無吉兇攝生論》及《答釋難宅無吉兇攝生論》;第十卷是《太師箴》、《家誡》。其佚著還有《聖賢高士傳贊》及《春秋左氏傳音》等,但未收輯在《嵇康集》中。 《嵇康集》不僅是壹部很有代表性的文學和哲學著作,而且也是壹部很有影響的教育思想論著,其中的《與山巨源絕交書》、《聲無哀樂論》、《養生論》、《難自然好學論》、《家誡》及《太師箴》等篇,以玄學思想武器猛烈抨擊了被扭曲了的儒家教育,否定經學教育的必要性,提出了反映時代要求的個性解放和反對禮法名教的進步教育主張,在利用和改造老莊思想的基礎上,開拓了中國古代教育思想理論。 《嵇康集》壹反儒家傳統的人性論思想,認為“人之自然之性”是“人之真性”,人性是人的自然生理的體現,所反映的是自然生命之理而不是社會人倫道德價值。在理論模式上突破了儒家尤其是漢儒把人性的內涵解釋為綱常名教的傳統,從自然論出發,否定了人性的天賦道德,從而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養生教育論。 《嵇康集》在文化觀和教育觀上繼承和發揮了老莊的“無為”和“棄智”“棄學”主張。在《答難養生論》壹文中指出:“夫不慮而欲,性之動也;識而後慮,智之用也。性動者,遇物而當,足則無余。智之用也,從感而求,倦而不已。故世之所患,禍之所由,常在於智用,不在於性動”。以為教育是開啟心智的,對人之真性卻沒有幫助,因為亂心用智正是人們得禍生患的原因,因此應當“棄智棄學”。這裏的“智”與“學”,在《嵇康集》中,主要是指封建統治者所提倡的綱常名教及其教育。《論自然好學論》壹文指出,名教是與自然人性對立的。六經禮法決非出於自然人性或其需要,相反它們是束縛人性的,與自然人性有害而無益。社會上之所以存在虛偽和欺詐,都是因為綱常名教的產生及其教育所產生的,所以綱常名教及其教育是產生社會罪惡與破壞“自然”的根源。“昔洪荒之世,大樸未虧,君無文於上,民無競於下,物全理順,莫不自得。飽則安寢,饑則求食,怡然鼓腹,不知至德之世也。若此,則安知仁義之端,禮律之義?” 原始社會沒有綱常名教,樸實美好的風尚未曾受到損害,無為而治,天人壹體。人既得自然之性,又哪裏需要知道什麽禮律呢?然而,在這種自然社會進入文化社會之後,“至人不存,大道陵遲。乃始作文墨,以傳其意,區別群物,使有類族,造立仁義,以嬰其心,制其名分,以檢其外,勸學講文,以神其教;故六經紛錯,百家繁熾,開榮利之途,故奔騖而不覺。是以貪生之禽,食園池之梁菽,求安之士,乃詭誌以從俗,操筆執觚,足容蘇息,積學明經,以代稼穡”。 教育是文化社會的產物,是道德風氣退化的現象,尤其是六經之教興起之後,名利之徒以積學明經代替稼穡,由此社會出現了“詭誌以從俗”的用“智”之人。這些人有“損己為世”,“表行顯功”,旨在“使天下慕之”,或者“修身以明汙,顯智以警愚,藉名高於壹世,取準的於天下”。這些人不僅損害了自己的自然人性,而且還通過教育去破壞他人的自然人性之善。《難自然好學論》尖銳批評孔子,“勤誨善誘,聚徒三千,口勌談論,身疲磬折,形若救孺子,視若營四海。”但卻“神馳於利害之端,心騖於榮辱之途”。從根本上否定了周公孔子所倡導的教育,以為它們都是反自然人性的,只是有利於人們圖名爭利,破壞了人們的“全真”之性。 《嵇康集》從批判綱常名教的消極作用進而否定聖人,否定堯舜周孔,它旨在批判和揭穿司馬氏統治集團的政治陰謀和虛偽的禮法,壹方面反映了嵇康對現實政治和假名教的不滿態度與立場,另壹方面也反映了魏晉之際玄學思潮對外在道德規範、現世功名的鄙薄和對人生的執著與對人生價值的追求。這種表面上看來似乎頹禿、悲觀、消極的觀點,深藏著的恰恰是它的反面,是對人生、生命、命運、生活的強烈的欲求和留戀。這種對外在權威的懷疑和否定,是對自己生命價值的重新發現與思考,是內在人格的覺醒和追求,反映了壹種新的人生態度和觀點。所以《嵇康集》在當時和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嵇康集》把名教與自然對立起來,在理論上否定“名教出於自然”的觀點,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要求以養生教育而非禮法名教來發展與完善人的“真性”,從根本擺脫綱常名教的外在束縛。所謂養生教育,就是拋棄名教而順循人性自然法則,使人在追求內在的自我生命意義與價值中獲得“性命之理”與“自然之理”。養生教育要求革洗名利之心,蕩滌聲色滋味之欲,擺脫現世人際關系的羈絆,在自然無為的生活與精神狀態中“窮理盡性”,“智用則收之以恬,情動則糾之以和。使智上於恬,性足於和。然後神以默醇,體以和成,除累除害,與彼更生”。 養生教育觀點,其思想核心是要求人們擺脫綱常名教,回到大自然,遠離現實政治,輕視功名利祿,把個體人生價值作為教育追求的目標。 《嵇康集》在“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觀點基礎上,對經學教育及儒家經典進行了無情批判與否定。當時統治集團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力圖通過恢復被東漢末期農民起義與連年戰亂所摧毀了的經學教育,借以控制人們思想和籠絡知識分子,為此提出了“名教出於自然”的論調。針對這種論調,嵇康發表了《難自然好學論》壹文,尖銳指出,六經是束縛和壓抑人性的,統治者提倡經學教育,其目的在於以“名教”維護其封建統治。經學教育使人性扭曲,道德淪喪,而六經紛錯”,“百家繁熾”,榮利之途壹開。使得“求安之士”,“操筆執觚、積學明經”,“執書摘句,俛仰咨嗟,使服膺其言”,結果經學及經學教育只為名利之徒所利用,而對其他人來說卻是破壞自然人性的東西。嵇康在此文中,大膽提出要“以明堂為丙舍,以誦諷為鬼語,以六經為汙穢,以仁義為臭腐,睹文籍則目瞧,修揖讓則變傴,襲章服則轉筋,譚禮典則齒齲”,廢棄經及經學教育,“與萬物為更始”,恢復“大樸之心”未變的狀態。這種無情的批判與否定,表達了嵇康對經學及經學教育的消極作用的憤恨和對推行經學教育統治者的不滿。魯迅曾經說過,嵇康之所以反對儒家名教,只是因為當時司馬氏打著“以孝治天下”的幌子進行篡弒,並利用“名教”加罪於政敵。於是嵇康“以為如此利用,瀆褻了禮教,不平之極,無計可施,激而變成不談禮教,不信禮教,甚至於反對禮教”。 《嵇康集·家誡》是壹篇著名的關於家庭教育的論著,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占有壹定地位。如果說在《嵇康集》中的其它論著是批判名教的,則在《家誡》中卻真誠地表達了嵇康以儒家名教教子做人處世的思想。《家誡》指出:“人無誌,非人也”。不僅把“立誌”看作做人的基本要求,而且把立誌教育放在教育的首位。《家誡》所指的“立誌”是儒家所反復強調的“士誌於道”,即做壹有德君子。在為人處世方面,《家誡》要求子弟要善處濁世,小心謹慎,“凡行事先自審其可,不差於宜”。凡遇到“心所不忍”之事,當“密為濟之”,凡事要講仁義、禮讓、謙恭、廉恥、忠烈。以為教育子弟惜身愛命、明哲保身是相當重要的。在外要少管別人閑事,尤其是不要打聽他人的私事;要敬遠長吏,不可與之交往過密;言語“不可不慎”,因為言多語失,禍多由此生;要註意交往中的禮節,不要強勸人酒,也不硬要人勸酒,拿起酒杯,表示出醉熏熏樣子就夠了,千萬不能“困醉”,以免“不能自裁”。《家誡》中指出:“壽夭之來,生於用身;性命之遂,得於善求”。為了保全生命,必須學會保全性命的人生智慧,只有明智之士才能明哲保身。《家誡》中的這些思想,大多是針對魏晉之際政治動亂不安、社會風氣汙濁,以致禍亂頻仍,朝不保夕的現象而闡發的,其明哲保身的家教思想後來在顏之推的《顏氏家訓》中得以發揮。 《嵇康集》作為魏晉時期較有影響的教育思想論著,在中國教育思想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歷史地位,它所提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觀點,它猛烈抨擊六經及經學教育以及綱常名教消極作用的議論,它那明哲保身的養生教育觀及家教思想,均對當時玄學教育思想潮中的教育觀念及理論的革新,產生過壹定的影響。在思想理論上繼承與發展了先秦老莊的文化觀與教育觀,而且在現實上有批判與否定司馬氏政權推行假名教的作用。所有這些,使得《嵇康集》在當時和後世為人們所推重。 《嵇康集》著錄考 《隋書》《經籍誌》:魏中散大夫《嵇康集》十三卷。(粱十五卷,錄壹卷。) 《唐書》《經籍誌》:《嵇康集》十五卷。 《新唐書》《藝文誌》《嵇康集》十五卷。 《宋史》《藝文誌》:《嵇康集》十卷。 《崇文總目》:《嵇康集》十卷。 鄭樵《通誌》《藝文略》:魏中散大夫《嵇康集》十五卷。 晁公武《郡齋讀書誌》:《嵇康集》十卷。右魏嵇康叔夜也,譙國人。康美詞氣,有豐儀,不事藻飾。學不師受,博覽該通;長好老莊,屬文玄遠。以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景元初,鐘會譖於晉文帝,遇害。 尤袤《遂初堂書目》:《嵇康集》。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嵇中散集》十卷。魏中散大夫譙嵇康叔夜撰。本姓奚,自會稽徒譙之铚縣稽山,家其側,遂氏焉;取稽字之上,誌其本也。所著文論六七萬言,今存於世者僅如此;《唐誌》猶有十五卷。 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嵇康集》十卷。(案下全引晁氏《讀書誌》,陳氏《解題》,並已見。) 楊士奇《文淵閣書目》:《嵇康文集》。(壹部,壹冊。闕。) 葉盛《菉竹堂書目》:《嵇康文集》壹冊。 焦竑《國史》《經籍誌》:《嵇康集》十五卷。 錢謙益《絳雲樓書目》:《嵇中散集》二冊。(陳景雲註雲:十卷。黃刻佳。) 錢曾《述古堂藏書目》:《嵇中散集》十卷。 《四庫全書總目》:《嵇中散集》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舊本題晉稽康撰。案康為司馬昭所害,時當塗之祚未終,則康當為魏人,不當為晉人,《晉書》立傳,實房喬等之舛誤。本集因而題之,非也。《隋書》《經籍誌》載康文集十五卷。新舊《唐書》並同。鄭樵《通誌略》所載卷數,尚合。至陳振孫《書錄解題》,則已作十卷。且稱“康所著文論六七萬言,今存於世者,僅如此。”則宋時已無全本矣。疑鄭樵所載亦因仍舊史之文,未必真見十五卷之本也。王楙《野客叢書》(見卷八)雲:“《嵇康傳》曰,康善談名理,能屬文,撰《高士傳贊》,作《太師箴》,《聲無哀樂論》。余(明刻本《野客叢書》作‘仆’)得毗陵賀方回家所藏繕寫《嵇康集》十卷,有詩六十八首,今《文選》所載(有‘康詩’二字)才三數首;《選》惟載康《與山巨源絕交書》壹首,不知又有《與呂長悌絕交》壹書;《選》惟載《養生論》壹篇,不知又有《與向子期論養生難答》壹篇,四千余言,辯論甚悉。集又有《宅無吉兇攝生論難》上中下三篇;《難張遼(“遼”下尚有壹字,以泐)自然好學論》壹首;《管蔡論》,《釋私論》,《明膽論》等文。《其詞旨玄遠,率根於理;讀之可想見當時之風致。——“文”下有此十九字。)《崇文總目》謂《嵇康集》十卷,正此本爾。《唐藝文誌》謂《嵇康集》十五卷,不知五卷謂何?”觀楙所言,則樵之妄載,確矣。此本凡詩四十七篇,賦壹篇,雜著二篇,論九篇,箴壹篇,家誡壹篇,而雜著中《嵇荀錄》壹篇,有錄無書,實***詩文六十二篇。又非宋本之舊,蓋明乙酉吳縣黃省曾所重輯也。楊慎《丹鉛總錄》,嘗辨阮籍卒於康後,而世傳籍碑為康作,此本不載此碑,則其考核猶為精審矣。 《四庫簡明目錄》:《嵇中散集》十卷,魏嵇康撰,《晉書》為康立傳,舊本因題曰晉者,繆也。其集散佚,至宋僅存十卷。此本為明黃省曾所編,雖卷數與宋本同,然王楙《野客叢書》稱康詩六十八首,此本僅詩四十二首,合雜文僅六十二首,則又多所散佚矣。 朱學勤《結壹廬書目》:《嵇中散集》十卷。(計壹本。魏嵇康撰。明嘉靖四年,黃氏仿宋刊本。) 洪頤煊《讀書叢錄》:《嵇中散集》十卷。每卷目錄在前。前有嘉靖乙酉黃省曾序。《三國誌》《邴原傳》裴松之註,“張貔父,字叔遼。《自然好學論》在《嵇康集》。”今本亦有此篇。又詩六十六首,與王楙《野客叢書》本同。是從宋本翻雕,每葉廿二行,行廿字。 錢泰吉《曝書雜記》:平湖家夢廬翁天樹,篤嗜古籍,嘗於張氏愛日精廬藏書眉間,記其所見,猶隨齋批註《書錄解題》也。余曾手鈔。翁下世已有年,平生所見當不止此,錄之以見梗概。《嵇中散集》余昔有明初鈔本,即《解題》所載本,多詩文數首,此或即明黃省曾所集之本歟? 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嵇中散集》十卷,魏嵇康撰。 明嘉靖乙酉黃省曾仿宋本,每葉二十二行,行二十字,板心有南星精舍四字。 程榮校刻本。 汪士賢本。《百三名家集》本壹卷。 《乾坤正氣集》本。靜持室有顧沅以吳匏庵鈔本校於汪本上。 江標《豐順丁氏持靜齋書目》:《嵇中散集》十卷。明汪士賢刊本。康熙間,前輩以吳匏庵手抄本詳校,後紀藏汪伯子,張燕昌,鮑淥飲,黃蕘圃,顧湘舟諸家。 繆荃孫《清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嵇康集》十卷。魏嵇康撰。明吳匏庵叢書堂鈔本。格心有叢書堂三字。有“陳貞蓮書畫記”朱方格界格方印。 陸心源《皕宋樓藏書誌》:《嵇康集》十卷。(舊鈔本)晉嵇康撰。(案此下原本全錄顧氏記及蕘翁三跋,並已見。)余向年知王雨樓表兄家藏《嵇中散集》,乃叢書堂校宋抄本,為藏書家所珍秘。從士禮居轉歸雨樓。今乙未冬,向雨樓索觀,並出副錄本見示。互校,稍有訛脫,悉為更正。朱改原字上者,抄人所誤。標於上方者,已意所隨正也。還書之日,附誌於此。道光十五年十壹月初九日,妙道人書。 案:魏中散大夫《嵇康集》,《隋誌》十三卷,註雲:粱有十五卷,錄壹卷。新舊《唐誌》並作十五卷,疑非其實。《宋誌》及晁陳兩家並十卷,則所佚又多矣。今世所通行者,惟明刻二本,壹為黃省曾校刊本,壹為張溥《百三家集》本。張本增多《懷香賦》壹首,及原憲等贊六首,而不附贈答論難諸原作。其余大略相同。然脫誤並甚,幾不可讀。昔年曾互勘壹過,而稍以《文選》《類聚》諸書參校之,終未盡善。此本從明吳匏庵叢書堂抄宋本過錄。其傳鈔之誤,吳君誌忠已據鈔宋原本校正。今朱筆改者,是也。余以明刊本校之,知明本脫落甚多。《答難養生論》“不殊於榆柳也”下,脫“然松柏之生,各以良殖遂性,若養松於灰壤”三句。《聲無哀樂論》“人情以躁靜”下,脫“專散為應,譬猶遊觀於都肆,則目濫而情放。留察於曲度,則思靜”二十五字。《明膽論》“夫惟至”下,脫“明能無所惑至膽”七字。《答釋難宅無吉兇攝生論》“為蔔無所益也”下,脫“若得無恙,為相敗於蔔,何雲成相邪”二名。“未若所不知”下,脫“者眾,此較通世之常滯。然智所不知”十四字。及“不可以妄求也”脫“以”字,誤“求”為“論”,遂至不成文義。其余單辭只句,足以校補誤字缺文者,不可條舉。書貴舊抄,良有以也。 祁承《淡生堂書目》:《嵇中散集》三冊。(十卷,嵇康。)《嵇中散集略》壹冊。(壹卷。) 孫星衍《平津館鑒藏記》:《嵇中散集》十卷。每卷目錄在前。前有嘉靖乙酉黃省曾序,稱“校次瑤編,匯為十卷”,疑此本為黃氏所定。然考王楙《野客從書》,已稱得毗陵賀方回家所藏繕寫十卷本,又詩六十六首。與王楙所見本同。此本即從宋本翻雕;黃氏序文,特誇言之耳。每葉廿二行,行廿字,板心下方有南星精舍四字。收藏有世業堂印白文方印,繡翰齋朱文長方印。 趙琦美《脈望館書目》:《嵇中散集》二本。(趙書後歸絳雲樓。) 高儒《百川書誌》:《嵇中散集》十卷。魏中散大夫,譙人嵇康叔夜撰。詩四十七,賦十三,文十五,附四。

參考資料:

1.嵇康《嵇康集》 2.《嵇康蒙》十卷,明吳寬叢書堂鈔本 3.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校註本 4.民國三十年初版《嵇康集》十卷全(魯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