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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著作權的主體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法人、組織和國家。著作權的客體是:文字作品、口頭作品、音樂、戲劇、民間藝術、舞蹈、雜技作品等。版權的內容主要是著作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

著作權保護分為壹般主體和特殊主體:著作權的主體壹般是作者,即直接創作作品的人。1,公民。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依法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誌創作,由法人單位承擔的作品,視為作者;3.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單位創作並由非法人單位承擔的作品視為作者;4、外國人。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依法享有著作權;5、國家。(1)國家接受已故作家遺贈的作品的著作權;(2)古籍作品無作者或作者不明的;(3)國家將部分作品收歸國有;(4)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變更或者終止後,在保護期內沒有承擔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在特殊情況下,應當依法確定合作作品、剪輯作品、專業作品、委托作品、演繹作品、電影作品以及以類似攝制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九條包括: (壹)作者;(二)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